我98年得法。經過學法,修心性,煉功,身心受益,明白了生命存在的意義,多年久治不癒的病不治而癒,至今6年了沒用過藥。理解他人,為他人著想,在家在社會都做一個好人,一個更好的人。
99年7.20江澤民出於個人的妒嫉搞鎮壓,我多次遭到騷擾。我國憲法明文規定公民有上訪的權利、有信仰自由、言論自由、出版自由、有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權利。本著為他人著想,為國家負責的良好願望,2000年12月中旬我進京去證實法。當把「法輪大法好」的條幅撐開時,便衣用大膠棒打在我右手背上,連推帶搡把我弄上車送入派出所。在唐山駐京辦事處惡徒搜走我133元人民幣,銬在暖氣管子上5個多小時,還讓我罵師父,我不罵,他們就罵,後來一路背銬把我送到豐潤看守所。我因煉功,挨過前銬和背銬,一天惡徒把我調到11號監室,那裏有三個在押犯,其中一個姓許是攔路殺人搶劫犯,於所長對許說三天內不把我轉化了就不給你們三個飯吃。我當場揭露了他們的殘酷手段,並對他們講真相。
見大法學員不轉化,三九天惡徒讓大法學員脫去外衣站在上有尺把長的冰碓,下有冰雪的水泥地上,面朝牆,在陰面凍著,凍了好幾天。610歹徒指使文教局、學校、家屬、親友等多次逼迫我放棄信仰。這一押就是97天,惡徒還巧立名目「無罪釋放」,實際把我送到「豐潤小八里洗腦班」,一進院見所有的牆上都寫滿了誹謗大法、誣陷我師父的標語。一天副校長石愛城把這標語又寫在宿舍的牆上,還添一句「爸爸媽媽快回來,爺爺奶奶和我需要您」。誰不想回自己的家呀!可是惡徒把我們劫持在這裏,反而說這種話。這是嫁禍於人,我用地笤帚都把它擦去了。石愛城著實地打了我一頓,開始用拳腳,後來用地笤帚,把地笤帚都打碎了,我被迫害得病了好幾天。這裏的司機鄭春生無緣無故對大法學員就破口大罵,不堪入耳。4月29號下午兩點鐘我從廁所回來,見他正在我宿舍與馬瑞靜、沈德祥他二人說:打死你們再倒上汽油燒了,就說你們是自焚的,又衝我說:你與他倆不一樣,沈是下崗的,馬是沒工作的,你共產黨給開著支,不讓你煉你還不聽,我是誰給我開支我聽誰的。我說你別急,聽我告訴你,我們做的事是對國家有好處的。不等我說完就蠻橫的跟我說:誰讓你說話啦?同時拳腳相加,馬、沈二人上前勸阻,鄭春生就踢她們,踹她們的小肚子,過程中還說誰打你啦?沒人作證,沒人打你,打了大約兩個多小時,直到把我的第十二節胸椎打成楔型(後來在縣醫院拍片經醫生鑑定),還往我頭上澆水,我已躺在床上動彈不了,強烈要求與家人見面。他們封鎖消息,所有大法學員家屬一律不許探視。為了抗議迫害,我在5月底曾絕食11天。七、一那天石愛城見我不去參加他們的慶祝聯歡會,又踢我三腳。惡徒在宿舍內安置高音喇叭,有一個、二個、三個、四個的播放詆毀大法的錄音,有時從早晨起床直播到晚九點。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執法犯法,也不臉紅,那是為了得獎金,真是挖空了心思,把我們弄得妻離子散,扣著工資還要另交罰款,另交生活費500元/月,那時的伙食充其量也超不過6、70元/月。
一天晚上我們剛躺下不久,孟亞飛在院子裏從東到西又從西到東來回罵;啪!啪!踹門、有的門被踹壞,有的掉了折葉,還摔窗戶扇,震壞的玻璃落在地上嘩嘩響。那一夜我們誰都沒閤眼,次日不約而同的絕食抗議。惡徒從勞教所找來4個猶大晝夜圍攻,盡說詆毀大法的話。到2001年11月8日那天,公安局一行幾人到小八里說:你還得強制執行刑拘15天,再次入豐潤看守所。惡警到期不放我。11月24日那天將我送入一家醫院精神病科,企圖讓我在那裏住幾天。到2001年12月18日,家人背著我寫了擔保書,「610」通知讓我出來,我覺得突然,再三問「610」,他說沒條件,還在騙我。
二次進京時,在廣場那個派出所惡警吊銬我9小時。在唐山第一看守所押30天,又綁架到「唐山法制教育學校」,這裏並不講法律,是破壞大法的黑窩,除打、罵學員、還非法搜身、強迫看詆毀大法的錄像片,聘幾個猶大整天圍著你說破壞大法的話。並由原工作單位出兩名老師作陪教,使你的一言一行一舉一動都在它們的監控之下,惡徒還與單位索要一萬元,後來晝夜不停的圍攻,長時間不許睡覺,而且還得站著,造成兩腿浮腫足跟麻木,幾次跌倒在地,就是把你弄得神志不清,極度疲勞,達到他們的目地,手段殘忍、惡劣。
在唐駐京辦事處被銬時,一人自稱高幹出身,本科中文系畢業,跟我說:煉法輪功要牽連九族,參軍、提幹、升重點大學、畢業分配、評職稱、入黨、團等等、凡涉及個人利益的事都要與法輪功掛勾。
我第一次被非法關押的一年中,文教局、學校、親友等多次受「610」指使協助他們,文教局董書記退休前跟我說:為「轉化」你,我整天10次與你談話,有記錄。後來局長、書記也來過,中學領導也不止一次找我。文教局的職責是抓全縣中小學教育質量,學校領導該抓教學,卻把抓「轉化」修真善忍的列入議事日程,真是亂彈琴。不妨深思一下,把修真善忍的往哪轉哪?轉成假惡暴?那我們又該如何教育下一代?那將把人類社會引向何方?人間還有正義、道德、良知嗎?是不是將毀滅自己,毀滅人類?天理不容啊!
綜上我兩次被非法關押,時間近兩年,其間遭受抄家、降級、扣工資、罰款,直接經濟損失約2.7萬元;給家人在精神上造成極大的痛苦,經濟上造成很大的損失;我的第十二節胸椎成楔型改變帶來的痛苦是:平時身體上半部份老往前傾,隨主觀控制,故意挺胸仍覺得氣不夠用,需時不時得做深呼吸;躺著起來時需格外小心,稍不注意或動作快,就要疼好一陣不能動彈;輕微的家務勞動勉強維持,但不能持久,身體不能持重,即使三斤的重物也很費勁。這就是邪惡迫害大法弟子的事實罪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