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997年正月十五開始修煉法輪大法。2000年8月4日因堅持信仰「真善忍」去信訪辦上訪,被秦皇島市青龍縣公安局綁架到本縣看守所,經刑偵毒打,非人折磨,歷盡磨難77天,2001年5月被強行送至洗腦班迫害,後正念走出,免遭進一步迫害。
2002年因與其他法輪功修煉者共同揭露江氏當局對法輪功的迫害,於2002年5月9日被秦皇島市公交分局強行抓捕,由惡警田佩春帶領,兩輛警車(轎車)共六人,在青龍縣城抓住我,上背劍式背銬,像裝貨物一樣將我塞入轎車後備箱,兩車同時開到廣萊山腳下石場河灘邊對我嚴刑毒打,當時遇圍觀群眾數人均怒目而視,惡警怕引起公憤才罷手,又把我塞進後備箱,把車開至無人的山谷裏,扒光我的衣服,我身上帶的1880元現金被強掠走(無票無收據),用扒下來的衣服蒙著我的頭,惡警用警繩將我捆住再行毒打,打了兩個回合,遍體血跡斑斑。他們的目的是逼迫我妥協,交出印刷機和揭露迫害的真象材料。因我抵制他們的無理要求,他們氣急敗壞,惡性大發,用石塊擊打我全身,用一種長有堅硬毒刺的木枝在我身上狂抽亂打,多個回合,把我打得死去活來,令人難以忍受,但我仍不屈服。他們一看黔驢技窮,就把我又扔進車後備箱,雙手吊扣著,就這樣我被關進秦皇島市公交分局。到分局後,惡警把我關在二樓,銬在電椅上,二十四小時輪班審訊、折磨,每班都是用電棍、膠皮棍、鐵釘等,輪番對我進行非人的折磨,殺繩三次,電擊小便,鐵釘刺身、木棍打折成數節,其殘酷比渣滓洞有過之而無不及,我身上傷痕至今可見。這樣折磨五天後,把我送進秦市第一看守所。
到看守所後,又遭到了監室內的刑事犯的非法折磨,它們用自來水管冷水澆了長達5、6個小時,我雙手、上肢被打得不能動,惡徒仍強制我擦地,值班、出操、背監規,稍有差錯,號長就指使犯人披頭蓋臉就是一陣毒打,每天都是如此重複,把我折磨暈倒在地數次。長達55天。
2002年7月4日惡徒判我三年勞教,被送進河北省唐山市荷花坑勞教所,在六大隊「一進班」遭迫害,遭到普犯值班的毒打,每天坐班長達15、16個小時,坐的姿勢相當殘酷,要頭正頸直,目視前方,雙手背後,兩臂後張,十指交差,手心朝上,兩腳垂直,形若木樁,靜坐反思,不准亂晃。7 月4日、5日因我不放棄信仰遭到班頭徐金柱等人用木棍、板凳,不管頭部、身上亂踢亂打,打得血流滿面,仍不罷休,並威脅說,如不轉化,比這還要殘酷折磨我,天天折磨我。連續折磨2天後,晚上還不讓睡覺。一個月後,因我抵制洗腦、反迫害,惡徒又把我關進小號折磨,值班黃永新(毫無人性,已被明慧曝光)對法輪功學員進行了非人的折磨,他們再也沒辦法後,又把我送到二大隊長期派兩個刑事犯看管,我完全失去人身自由。
2003年5月底,在勞教所所謂的「春雷計劃」下,我又被送進六大隊「一進班」強制坐班50多天,經常遭到值班黃永新等人體罰毒打。因我堅決抵制,他們無奈又把我送回二大隊。8月1日,勞教所成立專管大隊,又把我調進「一進班」坐班。因長期坐班,壓迫腿神經,致使雙腳麻木,小腿肌肉萎縮,多次暈倒,有一次暈倒在廁所內,這樣惡徒還不放過,繼續對我進行坐班迫害。12月9日又轉到「攻堅組」繼續迫害至今。
目前在國內外大法弟子們以各種方式講清真象的共同努力下,情況有所好轉。但現在仍有37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仍在被迫害之中。他們有著各自不同的辛酸遭遇與心路歷程。我們指控中國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首惡江澤民及610非法組織。我們呼籲國際社會和正義之士給予廣泛關注。幫助解決目前在中國依然很嚴重的人權問題,「信仰自由,言論自由」,不能只把「保護人權」寫進《憲法》後束之高閣就完事了,不能再欺騙廣大民眾了,不准再空喊口號,玩弄民眾感情,不能再允許其我行我素、權大於法、蠻橫專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