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月6日,惡警趙長江在大會上對法輪功學員說:我管你就得無條件地聽,否則,我就殺你繩(殺繩)。趙長江原是荷花坑勞教所一大隊的大隊長,因詐騙勞教學員錢財被免職,趙長江為了使自己東山再起,想靠打擊法輪功往上爬。在大隊長李衛平的指使下,惡警趙長江對待大法弟子非常殘暴,2004年1月6日晚,惡警趙長江發現大法弟子殷榮志說話,一把從床上揪下有病的殷榮志,使他的後腦撞在床上,嘴裏還罵著下流的語言,並命令犯人把他拖入小號,給他上了兩次繩刑,還指使犯人拳打腳踢,打得殷榮志牙齒鬆動,全身抽筋,隨後又把他拖入所謂的攻堅組繼續迫害。
一次,惡警趙長江把58歲的大法弟子岳興來叫到辦公室,由於岳拒絕放棄信仰,被罰站,惡警見他還不認錯,就叫來大隊長李衛平、張景敏給岳興來殺繩。趙長江殺第一繩,李衛平殺第二繩,在施刑的過程中,岳興來指出他們違法,趙長江用布堵住他的嘴,並用雙腿用力夾住岳興來的頭,李衛平給他施繩刑。對此李衛平在大會上對法輪功學員說:這是春節前的嚴格管理。
再次正告唐山荷花坑勞教所的邪惡之徒,你們的惡行早已被曝光,善有善報,惡有惡報是天理。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全世界的大法弟子都在關注著那裏的同修,他們的親屬也在關注,你們也看到了《明慧網》,你們的所為是違法的。你們非常清楚自己的所為是見不得人的。多行不義必自斃,你們的同伙不是最好的例子嗎?仔細想一想吧,該是給自己留條後路的時候了,犯了法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歷史不會放過一個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