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年7月20日以後,廣播、電視誣蔑大法、誹謗師父,對法輪功修煉者開始血腥鎮壓,一時間,全國的法輪功修煉者失去人身自由,江XX出於自己的妒嫉,置千千萬萬百姓的生死於不顧,硬是把這些善良的好人推到政府的對立面上,抓人、抄家、洗腦、判刑、勞教,一場文革式的恐怖民族浩劫開始了。我在大法中受益,在師父遭誹謗,大法遭誣蔑的情況下,為了還師父清白,為了給大法講句公道話,我決定去北京證實大法。2001年元旦,我去了北京天安門,到了天安門廣場,看到警察、便衣、武警遍地都是,我和一個同修正在天安門廣場走著,迎面過來兩個警察,擋住我倆,問:從哪來的?並向我們要身份證,我說沒帶身份證,它們又說:我教你說一句,你們就跟我說。然後,警察說「法輪功是X教。我說:我不說。他說:為甚麼不說。我說:作為一名人民警察,應該講究文明禮貌,你自己不講文明,還讓別人罵人,如果別人讓你罵你父母,你也跟著罵!警察理屈詞窮,灰溜溜地走了。我在天安門廣場打出了「法輪大法好!」的條幅,喊了兩句:「法輪大法好!」這時,邪惡警察一擁而上,把我打倒在地,條幅被搶走了。然後,把我拉上警車,因元旦那天,全國大法弟子去北京證實大法的特別多,北京所有的派出所都裝滿了,所以,把我們都分散在北京密雲看守所。下午,給我用車拉到北京密雲縣刑警大隊,提審我的兩個警察大約20多歲,他們讓我報出姓名,我不配合,只是向他們講真象,警察說:我不騙你,我妻子也是煉法輪功的,你們師父寫的《轉法輪》和講法帶,我也都聽過看過,也知道是做好人,可是我是警察,得按照上邊的精神,可是,我不想和你們當地派出所聯繫,讓家人給你接回家。我相信了,告訴了家裏的電話號碼,可是,還是被警察給騙了。第二天,駐京辦事處和我單位的派出所警察把我接回,送到當地派出所,警察問我煉不煉了,我說:煉!隨後,警察兩人帶著我到我家亂翻一陣,啥也沒翻出來,又給我關進看守所。第二天,派出所警察提審我,問我:國家已經給法輪功取締了,定性了,為甚麼還煉,還去北京?我說:是我師父教給我的法輪大法治好了我的病,給了我第二次生命,又是我師父講的大法拯救了我的心靈,教導我們做一個好人,做一個道德高尚的好人,根本就沒有錯,所以我去了北京天安門證實大法。他們說:你煉就送你去勞教所。在看守所關了22天,把我送進了吉林省長春市黑嘴子女子勞教所,警察沒有讓我看到任何勞動教養的手續,也沒有讓我簽任何字,我就被非法勞教了。
2001年2月17日,我被送到吉林省長春市黑嘴子勞教所,勞教所一共七個大隊,其中六個大隊是強制轉化大隊(也叫新生大隊),此大隊很邪惡,法輪功學員進到勞教所後,先到六大隊,強制洗腦,之後,往其他大隊分,我被分配到四小隊,一進屋,就圍上幾個叛徒,和我胡言亂語,它們輪番圍攻我,我嚴肅地對她們說:你們這樣做是在犯罪,你要對自己怕所作所為負責任。叛徒黑天白天輪班和我談,後來,大隊長朱舟給我找到辦公室,讓我寫保證書,我不寫,他就打我耳光,用電棍電擊我,李姓大隊長連打帶踢,丁採紅管教也跟著打我耳光,朱舟大隊長用電棍電擊我一陣子,看電棍電流不足,就拿去充電,它繼續打我,它們三人在我身上亂打亂踢,等到電棍充滿電,拿起電棍第二次電擊我,我感覺電流非常強,朱舟大隊長電擊我身體任何部位,當電我後腦勺時,把我電倒在地,它邪惡地說:你給我起來!我掙扎著起來,它又繼續電我的後腦勺,把我電倒在地多次,這時,有個人(我不認識,沒穿警服)說:別打了,讓她回去想想。大隊長說:不寫,天天打你。我回到小隊,同修看我被打的那樣,眼睛打青了,臉和脖子被電棍電擊的一條條的大泡,電擊燒焦的皮肉,兩腿被踢得青一塊腫一塊的,同小隊的人有的都落淚了。然後,邪惡們繼續指使叛徒輪番圍攻我,黑天白天和我說些攻擊大法的話,在邪惡的精神摧殘、肉體折磨的高壓下,我違心地說了假話,當時,我心裏痛苦極了,我徹底地掉進了深淵,幾乎要窒息,心裏在流血,我深深地體悟到刻骨銘心的痛苦。是誰抹殺了我的純真?逼迫我說假話,帶給我無窮無盡的痛苦?是江氏集團極其邪惡的打壓政策的追隨者。它們對外欺騙民眾,甚麼「團結、教育、感化」?全是騙人的鬼話。它們迫害大法的手段就是:精神摧殘,肉體折磨,名譽搞臭,經濟封鎖,想把按真善忍去做的好人滅絕了。
一個月後,又給我分到四大隊,在那裏經過和同修互相切磋,背法,增強正念,去掉怕心後,我寫了嚴正聲明,聲明我以前所寫、所說全部作廢,堅定修煉,從新回到正法中來。第二天,管教找到我,叫我把寫的聲明收回,並且威脅我說:「不拿回去,我們要翻臉了!」我說:這是我發自內心的吶喊!從那以後,我感到真的又換了一個人,我的生命又有了新的活力,由生不如死到堂堂正正地證實大法,能向管教講真象,比如,勞教所組織各個大隊舉辦誣蔑法輪功的政治學習,逼迫法輪功學員參加,逼迫讓抄誣蔑法輪功的政治筆記,逼迫參加誣蔑法輪功的政治考試,這些我都沒參加,管教問我為甚麼不參加考試,不抄筆記,我說:誹謗師父、誣蔑大法的事我堅決不參加。管教氣急敗壞地說:你能不能停幾天。我說:作為大法弟子就是要維護大法。
在勞教期間,我的母親去世了。家裏人來到勞教所要求要我回家悼念我母親,可是,大隊長不讓回去,說我對法輪功是X教一直認識不上去,說我還在頑固分子當中,這樣人不能讓回家,也不讓告訴我母親去世的事。在勞教所裏,惡警說我們沒有親情,不管家庭,而是邪惡們剝奪了我們在家做母親的權利,剝奪了我孝敬父母、管教子女的義務。大法弟子不是不要家,而是有冤無處訴,有家不能回。在勞教所裏每天要幹16小時的活,活多時只能睡3個小時覺。我們寫思想彙報時,藉機向大隊反映情況,說勞動時間太長,身體極度疲勞,要求減少勞動時間,可是,大隊根本不想改,而且往所裏報作息時間仍寫早5:00至晚8:00,根本不真實,特別是冬天,挑黃豆,從一樓扛到六樓,挑完再扛下去,一天得扛無數次,扛動扛不動都得扛,邪惡警察只是為了它們多掙錢,根本不管法輪功學員的死活,釋放我那天,管教和大隊長指使刑事犯搜我身,從裏到外搜一遍,管教說出去以後,問你煉不煉,你就說不煉了。我說:煉!管教說:你煉,出去再被抓,可別回我這來,我可不要你。我說:你放心,我永遠都不能再回來了!
2002年1月20日半夜,派出所到我家敲門,我開門一看,進來六、七個警察,進屋就亂翻,啥也沒翻出來,它們問我還煉不煉,我說:煉!來人說:你煉就和我們到派出所去。我說:我不去,我沒犯法,憑甚麼讓我去派出所?惡警說:你說你還煉,就得去。我說:不去!它們說:我們這麼多人抬也得給你抬去。後來,我和它們去了派出所,到派出所後,取完筆錄,就給我非法扣留了。我問片警:為甚麼扣留我?他說:你說你還煉,不能讓你回家。因為要過年了,我們怕你去北京,我就得受處分,是上邊的指示。第二天下午,我單位書記、610辦公室的人、街道辦事處的書記等讓我寫不進京不上訪保證,我不寫,指導員惡狠狠地說:不寫就刑拘你!我堅決不寫,後來單位書記和派出所指導員說不進京不上訪不讓你寫,你就寫不給領導找麻煩就行,當時,我想這和法輪功沒啥關係,我就寫了『不給領導的麻煩』幾個字,然後,它們把我放回家,因在勞教所裏呆了一年,頭腦裏沒有法,沒有站在法上,通過學法,我悟到:這幾個字也不應該寫。現已嚴正聲明作廢。從那以後,派出所警察經常去我家騷擾,在我家周圍蹲坑監視我,晚上10多點鐘還到我家來,後來因有人舉報,我被迫流離失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