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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青龍縣大法弟子張秀英被非法勞教的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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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11月30日】我叫張秀英,是河北省青龍縣大法弟子。因為修煉了法輪功,修煉「真、善、忍」宇宙大法,被青龍祖山鎮派出所和唐山鋼鐵公司廟溝鐵礦相互勾結,沒有任何證據非法抄了我的家,搜出我的大法書籍和有關資料,光盤和講法錄音帶、煉功帶及真象帶,並且沒有經過任何法律程序直接送勞教所,非法勞教。

2001年2月28日上午,我在家裏正在做針線活,聽到有人敲門,我去開門,進來三個惡警(其中有青龍祖山鎮派出所所長肖啟輝,唐山鋼鐵公司廟溝鐵礦公安分處:陳彥民和楊繼文),我說:「你們有事嗎?」肖啟輝說:「你是煉功的吧,有人舉報你了,說你昨天晚上撒傳單去了。」我說:「沒有啊?請問是誰舉報的?」肖啟輝說?「不能告訴你,你要有書和資料甚麼的都拿出來,不然我就要搜你的家。」我說: 「甚麼都沒有。你搜我的家,有搜查證嗎?」肖啟輝說 :「我現在就在你家開。」說著坐到沙發上從衣兜裏掏出筆和紙就要寫,我說:「你在我家開的算甚麼搜查證?我不承認。」我轉身穿一件外罩上衣就往外走,它們說: 「你幹甚麼去?」我說:「給我丈夫打電話去,你們沒有任何證據搜我家,在我家開的算甚麼『搜查證』,不准你們搜。」它們一把把我拽住說 :「不准你走,我不開了。我就這樣搜。」接著它們就開始搜,我邊發正念邊阻止它們,它們見我不讓搜,就打電話叫來祖山鎮的政法書記李成有、祖山派出所的王海豐,它們把我的雙手背扣起來,我就用腳阻止它們。它們就打我,把我按在床上不能動彈,惡警們就開始搜,搜出我的大法書籍和資料,光盤,講法錄音帶、煉功帶、真象帶。惡警陳彥民,上去就去撕牆上的「真、善、忍」標語,我告訴它「誰撕誰遭報」,它不聽上去就給撕下來,由於我一再要求給我丈夫打電話,它們才給我丈夫打了電話。這時礦裏的公安分處處長孟照強把我丈夫帶下來,我丈夫問我是怎麼回事,我說:「它們說我昨天晚上撒傳單去了,沒有任何證據搜咱們的家,它們是違法的。」我丈夫一再作證說我根本沒有去,孟照強說:「咱們礦裏除了你沒有第二個人。」說著把我丈夫叫到一邊不知說了些甚麼,我丈夫由於不懂法律,怕失去工作,沒敢聲張。這時惡警拿著搜出來的大法書和資料及我兒子上學的課本,學習用品也一同拿走,把我從五樓拖下,把我的鞋都給拖掉了,我高喊:「善有善報,惡有惡報!迫害大法弟子是不會有好下場的。」到了樓下我還是大聲喊:「大家都出來看哪!壞人抓好人啦!」惡警連打帶踹,把我踹進車裏,拉往青龍祖山鎮派出所,把我的雙手扣在椅子上背扣起來不能動彈,不讓上廁所。

我家人和朋友們向它們求情放我,它們卻讓我的家人和朋友們逼我寫不煉功的「保證書」,我向所有人講真象,並且告訴他們「我修煉法輪功沒有錯,修煉使我的身體變好了,法輪功教人向善對哪一個國家和民族都是百利而無一害的,是政府中的某些人一己之私的錯念,是鎮壓者造成的,如果政府不鎮壓我們就沒有我們上訪的事出現,是它們執法犯法非法抄了我們的家,我憑甚麼向它們保證甚麼呢?」肖啟輝說:「你告我去,你告到哪裏,我接到哪裏。」我說:「你別以為江澤民給你們撐腰,我沒處告去,王子犯法與民同罪,法輪功的真象早晚會大白於天下,到時候你們要償還的。文化大革命經歷了二十年最後還不是平反了,請你們自己給自己留條後路。」下午他們就把我送到公安局,晚上9點多鐘被送進了看守所。第二天早上8點鐘把我和另外兩名連夜抓來的八道河的兩位大法弟子一同送到了唐山開平勞教所後,才開的判決書把我們三個人都分別判了兩年的勞教,讓我們簽字,我們都沒有簽,晚上被送進了唐山開平區女子勞教所。

我只是煉功做好人、修煉「真善忍」宇宙大法。憲法第二章第39條明文規定:「中華人民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住宅。」人民警察為甚麼光天化日之下,目無憲法,非法抄家?人性何在?法律何在?

我在此正告那些替江氏集團賣命的不法警察:善惡有報是天理,誰幹了壞事,誰就得償還啊!難道你們要放棄自己的良心、自己生命的未來、家人的未來,而只貪圖眼前的名利嗎?任何一個為眼前利益的人那只能是「春風得意,紅極一時。」不要再當江氏集團的犧牲品,不要再助紂為虐了。給自己和自己的家人選擇一個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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