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警在綁架李瓊後到其家中抄家,搬走了電腦、刻錄機、光盤等等個人財產。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在對自由信仰法輪大法遭到新聞媒體鋪天蓋地的造謠誣蔑、栽贓陷害,抓打。關押判刑迫害法輪大法於師父及弟子,得允許別人說句公道話,在任何說理的地方都沒有的情況下,那麼修煉人用自己省吃儉用的錢刻製光盤,向不知內情的世人,反映法輪大法的真實情況。法輪功學員並沒有反對政府,也不參與政治,只是針對這場由江××個人意志挑起的對法輪大法及大法弟子的血腥鎮壓,講出事實的真象。難道修真、善、忍做好人有錯嗎?難道修煉人被誣陷「殺人」「自焚」時連辯解的權利都沒有嗎?這就是新聞媒體宣揚的「人權最好的時期」嗎?
其實,一開始對信仰「真善忍」的修煉者的打壓就是違法的,對修煉者利用現有的物資條件講真象,而被抓、被關押、被判刑都是非法的。迫害五年多了,以江為首的流氓集團截至到現在,被迫害及施用酷刑死去的法輪大法弟子已知道的人數就超過1000多人,非法判刑的有6000千多人,非法勞教的有10萬人之多。把法輪功說成×教,是江××九九年十月二十五日接受法國記者採訪時出自江××之口的,十月二十八日人民日報發表評論員文章題目是「法輪功是×教」,跟江××跟的在緊,它也不能代替法律。憲法80章81條關於國家主席的權限中,並沒有賦予國家主席可以給任何組織、個人及功法定罪的權力。人大會議也沒有一句話說法輪功就是「×教」,那麼這場大面積並持久的打壓法輪功,就是江××小人妒嫉心,一手遮天挑起的這場迫害。
其實「正」與「邪」不是根據政府和個人的喜好而定的。法輪大法在世界六十多個國家洪傳,修「真善忍」使人心向上,道德回升,身體健康,世人受益無窮。法輪大法及師父到現在已受到世界各國的褒獎有一千多項。那麼好的高德大法被江××視為「×教」被打壓誣陷,那麼假惡鬥就是江××所推崇的。誰正誰邪不就分明瞭嗎。
李瓊在被所謂的「開庭」時,天河區法院和公安不讓其丈夫進場(只讓李瓊妹妹及李瓊兒子進場),理由是其丈夫是「證人」。其實是其丈夫在公安抄家時不肯在字據上簽名,就不讓他們夫婦見面,而她丈夫已得了癌症剛動完手術,身體很虛弱。法庭不但不放其妻子回家照顧丈夫,其丈夫抱病前去看望都不給見一面。這種迫害不止是修煉人,連其家人都受到株連和迫害。其丈夫知道自己的妻子是無罪的,可又申訴無門,在工作、生活、精神的重壓下他的身體崩潰了,得了不治之症,現在每月因病無法工作,到手的工資才四百多元,孩子和他的生活已陷入困境。就是這樣慘狀也不能使那些所謂的執法者動一點惻隱之心。
「開庭」時,家人見李瓊手臂抬不起來,這是在2月21日惡警強行綁架她時把她的手腕扭斷了,李瓊的手腕曾遇車禍,手腕被大貨車碾過,到醫院照片有骨折,在醫院固定後,回家堅持學法煉功,三週後再去醫院照片骨頭已經癒合,醫生覺得不可思議,因為就是兒童骨折也要三個月才能長上,這見證了大法的神奇功效。
李瓊的手剛好幾個月,竟又被惡警扭斷了,還不給放出來調理(在看守所裏是不給學法不給煉功)。法輪大法造福眾生,只要你去學去修,人人受益對國家對人民百利而無一害。這一切已經在全世界各國得到證實。而只有中國在江××的控制下,人民生活在欺騙和謊言中;沒有對法輪大法及修練人的這場邪惡的鎮壓,也就不存在著修煉人冒著生命危險講真象的事情,我們是針對這場對上億人的邪惡的迫害,履行憲法賦予我們的權利。
俗話說: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無論任何生命都無法逃出這一真理。烏雲遮不住太陽,全世界正義的呼聲一浪高一浪:停止迫害法輪大法,釋放所有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大法弟子,世界需要「真善忍」。現在全世界多個國家已經把迫害法輪大法弟子的,作惡多端的江××之流以「滅絕群體罪」訴訟到國際法庭,一萬多惡警榜上有名,江××之流繩之與法的日子不遠了。奉勸還在跟著江××之流繼續對大法作惡的人,快快清醒吧,善待法輪大法與大法弟子,給自己及家人留條後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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