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我被折磨得精神失常、喪失勞動能力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4年9月21日】我修煉法輪功後,昇華了自己人的思想,淨化了自己的心靈,因而身體的不良狀態也得到了好轉,原來有關節痛症、健忘症,隨之消失,多年的乙肝陽性也轉為正常陰性。感受到同化法後的喜悅,從中找到生命的真諦。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一夥利用國家機器對法輪功和法輪功學員進行了全面的迫害,利用媒體造謠,污衊誹謗法輪功,對李洪志先生進行人身攻擊。我們到平時群眾煉功場所煉功,被警察強行驅趕,法輪功學員的人身自由被強權暴政剝奪,在單位上班的在職人員被開除,被逼得走投無路。被迫害的法輪功群眾沒有一個使用暴力反抗,而是選擇了一種和平理性的方式向各級政府上訪,申訴我們的真實情況。這也是憲法賦予每個公民的權利和義務。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我先後到了廣州市政府和廣東省政府去上訪,當我先後到達市政府和省政府門口的時候,已經有很多學法輪功的群眾在政府門口等候政府的回答。當天,廣州市政府和廣東省政府不但不給在門口等候多時的學法輪功的群眾一個公平、公正的回答,法輪功學員反而遭到了他們的驅趕,被強行逐送到郊外,有的被抓,被打,當天我從郊外自個兒回來。

在無奈之下沉默了將近半年時間,在一九九九年將近年底那段時間,聽說到北京上訪的群眾被抓、被打,被非法關押,強權、暴政還在變本加厲的迫害法輪功和法輪功學員。我沉默不住了,決定到北京上訪去,買好車票在火車站準備上火車時,被當地的警察截住,強行拉到派出所,叫家人接了我回去,一同去的學員,有的被強行拉回送進看守所關了十五天。

家人從派出所接我回來之後,為我的安全擔心,面對家人的漣漣淚水,我忍痛走了,隻身一人繞道千里迢迢來到了北京,聽說信訪局沒人接待信訪,就這樣,我只好來到了天安門,這也是一個讓人們了解法輪功的好機會。我來到天安門安全檢查處,被搜身之後,一位女工作人員把我拉到一邊問我說,你是不是煉法輪功的,我看她態度比較和氣,我和善的對她笑了笑,可能她對法輪功學員的態度有了經驗,跟隨說:「是,是,你是學法輪功的。」就叫我去一間辦公室,說是登記一下,我對他們抱著希望,當時我想那也是我向他們申訴、講清真象的好機會,我就跟她去到那間辦公室,然後換了一位穿制服的公安人員來問話,他也是首先問我是不是煉法輪功的,我跟他聲明:「聽說前來的一些法輪功學員,你們問是不是煉法輪功的,如果回答是,你們就把他(她)們遣送回當地派出所或關押起來,我不希望在我身上有這樣的事情發生,這是我的人權自由,否則我拒絕談話。」他當時答應了我的要求,我想不管他甚麼身份,都是我向政府申訴和講清真象的一個渠道,我就坦然的跟他說了。後來,我被送進天安門附近的一間派出所關了一天,晚上我和一些廣東學員被送到廣東駐北京辦事處,在地下室裏關了幾天,當地派出所的警察又來接我到當地派出所,然後強行把我關進看守所,當送進看守所的時候,她們把我的行李扔了一地,我去收拾我的行李和衣服,這次在看守所被關了十五天。

在二零零零年的五月份,我寫了一封七頁紙的信帶去北京,希望找到中國高級領導人談話,我抱著這個願望去了。(現在我知道那個邪惡頭子造下的罪太大了,永遠也還不盡了)到了北京要找高級領導人談話。我知道又是走投無路,只好來到天安門廣場打開我製作的橫幅告訴人們那些強權暴政剝奪了我們任何說話的權利,他們搶走了我打開的橫幅,把我推上了警車,關進了天安門附近的一間派出所,在派出所我把那封七頁紙的信交給了警察看。當天晚上他們把我送到廣東駐北京辦事處地下室關押,當時我不配合他們違反人道的行為,要求他們放人,我自己回家去,一位警察拿著一張表格說讓我填表去上訪,其實他是騙我出去坐車,然後幾條大漢強行把我拉進車,兩個警察把我押送到機場,又押送回當地派出所,一路上我在給那兩個押送我的警察講法輪大法的實際情況,其中一個警察說,我講的他相信,他說可是如果父母親病了怎麼安心去上訪,那位押送我的警察從派出所走了,那次我被送進看守所關了十五天,在那十五天時間裏,我絕食抗議,叫他們停止迫害,他們就把我的手和腳銬在埋在地下的鐵鏈上無法躺下睡覺。

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八日那天早上,我來到了天河體育中心平時煉功的場地,那天來了很多警察,我還沒煉功,警察就把我強行拉到車上,關進天河南派出所又轉到車陂派出所,我看到他們都是利用手段迫害我們,我不配合他們,我不說名字。有一個警察告訴我說四十八小時之後,仍然不知道我的身份就得把我放出去。在那兩天裏,他們使用許多手段引誘我,逼我說出了我的身份,然後把我送進了天河看守所,沒有任何字條,口頭說要關我十五天。

在看守所裏,我不配合他們的行為,我絕食,要求釋放無罪被關押的大法弟子,他們亂給我定罪,他們把他們預先寫好的要我簽名,要我認罪,我不簽,其中一惡警就打我的頭,推我,把我在看守所關了五十多天後宣布判我三年勞教,他們對法輪功學員根本不講法律,把我關進了勞教所,當時勞教所已經有了被先關進來的法輪功學員,他們給我們超強度的勞動,早上六點起來幹活,時常幹到凌晨兩點,我們要求煉功,他們就把我們的兩手用手銬銬在床上,兩腳用繩子綁在床上,痛苦難忍,大小便不給下床。

所長給我們讀所謂的上面的文件,恐嚇我們,說我們如果繼續堅持,就要把我們送到荒無人煙的大西北去,後來搞甚麼所為的轉化,把我的思想都搞亂了,一念之差寫了所謂的「轉化書」等,我哭泣了幾天,我要管教拿回那些不合乎法的言論的材料給我撕掉,她們不肯給我,我只好寫出聲明:我的一切不符合法的言論、材料作廢,重新走入正法中來。我絕食抗議,叫他們停止迫害,她們就把我仰面朝天的綁在床上,疼痛難忍。

在他們搞甚麼所謂的轉化後,有人來參觀勞教所,平時勞教所給我們很重的勞動量,當一有人進來參觀時,管教就叫我們把勞動工具和生產材料收藏起來,呆坐在那裏,我不聽她們的作假,有人來參觀時,我跟平時一樣幹活,急得那位管教直往外走。她們一直安排犯人看管我們,不給我們煉功,不准看師父的經文,否則就給她們加刑,不過有些了解我們的犯人在暗中幫助我們。

在迫害之前,我因為學法輪功,精神飽滿,生活過得很充實,內心的喜悅溢於言表。可是因為迫害,我失去了以往的歡樂,安寧的日子,因為迫害,在勞教所裏我開始不能正常進食,不能勞動,不能過上正常人的生活,精神上受到很大摧殘,他們以為我瘋了,就給我辦所外就醫。

回到家媽媽看到我皮包骨頭,進勞教所之前那個精神飽滿,活潑可愛的我變成了呆呆癡癡的樣子,不能正常進食,不能正常勞動,也不能正常生活,思維都被搞亂了,媽媽心痛極了,爸爸以為我瘋了,把我弄到精神病院去,可是爸爸哪知道,精神病院的打針和藥物只會加速我精神的摧殘,爸爸曾把我送到幾個精神病院。在紫金古竹鎮那個精神病院,那裏的醫生不分青紅皂白,把我騙進大院式的病房,關住門把我綁在床上就給我打針,弄得我痛苦不堪,眼睛看不見,有的精神病院的醫生強硬灌我吃藥,不張開嘴就把我的牙齒敲掉,吃了他們的藥,使我渾身發抖,頭昏目眩,站立不穩,眼睛也看不見,我幾次在醫院的沖涼房倒下地,渾身抽縮。

在紫金古竹鎮那個精神病院,我不肯吃藥,醫生就把我抓去給我的臉、頭過電,那種痛苦會使人的精神崩潰,那時剛關在醫院裏面,有一個老醫生來給我把脈,那個老醫生當即就說:「你得的不是病」在醫院裏我要求醫生放我出去,院長明知我沒病就是不放,有一個所謂的教授,他跟我說只要我說假話,比如:說法輪功不好,或罵李洪志老師,他就放我出去。還時不時的給我打針。

那時是夏天,傍晚六、七點鐘,醫生就叫我要睡覺,那麼早我睡不了,醫生就強迫我說,如果我不睡就給我打針。在廣州芳村精神病院裏受到的摧殘更大,那時已把我弄得無法正常生活,醫院給我作了全面檢查,可是沒有任何病,檢查的一切結果正常,我要求回家,醫院就是不肯放人,一位主任跟我說,只要我寫了不煉法輪功,就放我出去,我已經被摧殘成那樣,也煉不了法輪功,我爸爸看我在醫院裏沒有任何好轉,把我接了回去。由於受到過以往那些迫害,在今年的大約三月份,那種不能正常說話,不能正常生活,失去工作能力的情況又出現了。

我決定從廣州回老家,身上背著行李和一些大法書,一些法輪功真象資料。在車站過境檢查時,有個保安模樣的人把我袋子裏的大法書和一些真象資料翻了出來,叫來警察強硬把我抬進警車。那些迫害法輪功的就是怕人知道真象,一發現真象資料就要抓人。在派出所裏我被折騰了一天,他們問我是不是煉法輪功的,我告訴他們,我知道法輪功好,可是因受到迫害,不能過上正常人的生活,煉不了,我很痛苦,當天晚上,他們叫到我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的便衣警察和居委會的人把我接走,我要求回家,他們答應我說讓我回家,可是他們是騙我的,其實是把我送到槎頭那間所謂的法制學校(轉化法輪功學員的洗腦班),他們把我背袋裏的大法書和法輪功真象資料,還有我身上帶的一個手機電話號碼本搶去了,他們把我抬進所謂的法制學校,把我關在房間裏,設保安二十四小時看住我,不准我出房門,有一次還叫一位男保安來看住我,那是晚上,房間裏只有我一個人(每天二十四小時房間裏也只關有我一個人),我指責他們的不人道行為,才換了一個女保安來,我對他們指出,那個不是甚麼法制學校,是折磨人的地方,要求放我出去,他們不肯,我自己去開門,她們就用腳踢我,用手戳我的胸,打我的頭,用筆畫我的鼻子和臉,有時把我綁在椅子上。她們不給我自己沖涼,在沖涼的時候,她們幾個人圍著我拉拉扯扯,還沒脫衣服,拿起花洒就往我頭上淋,通常弄得我神志不清。

我把我被關在裏面的情況寫信給我姐,她們不肯給我寄。因為精神上受到迫害,有時我要寫東西會寫不了。在那裏大約有一個月的時間了,她們把我弄得神志不清,通知我家人來接我,我不知道他們葫蘆裏賣的甚麼藥,那天來接我的有我哥哥,居委會的人和一位警察也在場,他們又開車把我往芳村醫院方向送去,來到芳村精神病醫院門口,我哥哥堅決不同意他們把我送進精神病醫院,他說他知道他們就是想在那裏對我進一步迫害,我哥哥給我媽打電話,我媽媽也反對他們的不人道行為,我跟媽媽通電話時只說了一句:「媽媽我就想回家。」其它甚麼也不會說了。哥哥看他們總想把我送去精神病院,我哥哥就說,你們自己負責,(其實造成我這麼大的傷害,誰又能負責得起呢?)我走了。後來他們才肯讓我回去。

我知道精神病院對我來說是多麼黑暗的地方,現在想起來還不寒而慄。我爸把我從我哥處接回家半個月後,他們又指使家鄉的警察找我的親戚打聽我的情況,還揚言說,如果我清醒了,就要把我拉回去判二十多年勞改,搞得人心惶惶,使我家人不得安寧。有一次來了五個警察說來我家了解我的情況,我媽媽跟他們說:「她(指我)公心直道,只做好人,不做壞事,她現在也沒有好轉,連工作能力都沒有(是它們迫害成這樣的)。」

現在我家人在為我的安全擔心,我也生怕被抓,不能安心工作,因為被迫害,也還沒有恢復我正常的工作能力。以前我是家庭的棟樑,能為家庭的經濟分擔,還時常幫助其他有困難的兄弟姐妹,自從我被關進勞教所以後,我被迫害失去正常工作能力,有時甚至正常的生活起居都無法得到保障,不知情的人卻說,我學了法輪功才變成這樣子,有時連家人都不理解,都在責怪我,以為我不愛家,無心工作,法輪功也是教大法弟子煉好功,學好法,歸國顧好家,兢兢業業工作,處處做個好人。其實我很想安安心心工作,踏踏實實生活,現在連最基本的生存能力都失去了,是誰造成的,誰能為我負責,是迫害我的人造成的,你們能為我這個生命負責得起嗎?

我把這些真象寫出來,就是揭露他們的不人道的行為,希望人們抵制他們的惡行,善有善報,惡有惡報。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