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到嚴管隊,面對來勢兇猛的迫害,疲勞、疼痛、孤獨一齊襲來。同修A感到非常無助,只想快點離開這個「人間地獄」。但她馬上意識到這是「人」的執著,因為這裏很痛苦、難熬,所以想儘快離開。自己是真正的大法弟子,肩負著偉大的責任和使命。通過學法已經知道了正法是不等人的。如果自己在正法的某個階段被人心帶動沒有做好,那麼相對應的這一階段自己天體應該得救的眾生就不能得到救度。那麼自己代表的天體就是殘缺不全的。況且,由於前面的同修沒有做好,邪惡氣燄高漲,大法弟子的環境變得越來越艱難。每增加一個妥協的同修,其他同修的心理壓力就加重一分。而且,妥協的同修因為知道做錯了都懷著強烈的愧疚自責的心,一時很難從這種心態中擺脫出來,堂堂正正做大法弟子該做的事,發正念的質量也勢必受到影響,自己不能使這種勢態再擴大蔓延了。師父說:「作為一名大法弟子,為甚麼在承受迫害時怕邪惡之徒呢?關鍵是有執著心,否則就不要消極承受,時刻用正念正視惡人。無論在任何環境都不要配合邪惡的要求、命令和指使。大家都這樣做,環境就不是這樣了。」(《大法弟子的正念是有威力的》)同修A放下急於想離開嚴管隊的心,暗下決心一定要按照師父的要求做,堂堂正正的走出去。
一天六次的點名,同修A既不起立也不答「到」,吸毒的包夾將勞教人員的符號別在她衣服上,她馬上就扯下來,如果手被銬著就用牙咬下來,沒有一絲猶豫,她知道哪怕是有0.1秒的猶豫邪惡就會抓住不放,窮追不捨直到將她的意志完全摧毀掉。這樣,每次點完名她就被雙手拉開銬在鐵床旁,疼痛從手銬住的部位像著火似的向身體各處蔓延,她渾身冷汗直冒,胃像扭轉了一樣,劇烈嘔吐起來。協助惡警的值班員(惡警專門到生產隊挑來協助她們迫害大法弟子的吸毒勞教人員)一邊給她拿盆子接嘔吐物一邊告訴她:從嚴管隊出去的「法輪功」都是寫了保證的。並問她要堅持到甚麼時候?還說要她如果過幾天堅持不住了還是寫保證,那時所有的罪都白遭了,還不如識時務早點寫。她忍著痛告訴值班員:「沒有時限,堅持到底。」時間一分一分的過去,她嘔吐得越來越厲害,惡警將她送到醫務室,幾個人按著她打完針後又將她送回嚴管隊。見她仍不妥協,換了一種姿勢銬起來,不那麼痛了。她便將別在胸前的符號湊到被銬著的手上扯下來。這樣反覆幾次,值班員氣急敗壞的拿來一支彩筆在她胸前的衣服上寫下「白馬壟勞教人員×××」的字樣,並威脅說:不准洗掉,洗一件寫一件,將你所有的衣服都寫上。點名的時候,惡警看著同修A胸前的字,嘲笑說:「這下扯不下來吧!」同修A雙眼直視著惡警,質問道:「是不是你叫×××在我衣服上寫字的?她哪兒來的彩筆?」惡警心虛的吱唔著說:「我哪有叫她寫了?」轉身匆匆走了。
幾天過去了,邪惡日以繼夜不斷變換著姿勢將同修A吊銬在鐵床旁。長時間的站立,缺乏睡眠使她疲憊不堪,腳腫得發亮。為了避免過多的上廁所,她還控制了進食進水,因為手銬的鑰匙在惡警那兒,上一次廁所非常困難。包夾不會因為她要上廁所就斗膽去問惡警要鑰匙。包夾還告訴她,有一位同修就是因為長時間沒讓上廁所將尿拉在褲子上而違心的寫了保證的。這樣一來,同修A的身體狀況越來越差,但她沒有因此而退縮。惡警見她沒有因為身體的痛苦和生活的不便而妥協就找她談話說:不要她寫保證了,只要她做到戴符號,答「到」就可以了。同時暗示她只要她做到這些就按照原來的教期這個月就放她回家。她不為所動,嚴詞拒絕。因為她知道只要她戴符號答「到」,惡警就會將她送回七大隊,給其他同修增加心理的壓力。那樣她就在客觀上幫助惡警在形成舊勢力所需要的狀態,會加重環境的惡化。
翌日,惡警告訴她,她的教期延長到了十二月份。她告訴惡警:勞教所只有延期一年的權限,不要再來跟她談甚麼教期的事情了。內心卻異常的清楚,這裏已經關不住她了。
她依然每天被吊著,惡警有時將她在黎明前解下來,讓她睡一、兩個小時。第九天,她覺得自己快站不住了,整個身體都空了,思想也空了,純淨得一絲雜念也沒有。下午點名的時候,她跟當班的警察說想跟她們談談,警察叫她到辦公室去談,不到十米的距離,她卻走不到辦公室,勉強被包夾扶到了辦公室,她示意警察不要講話,聽她說,她用微弱的聲音平和的對她們說:你們不要再這樣搞了,再搞就出事了。並提出:1、要求見勞教所的所長。2、要求見檢察院駐勞教所的人。3、要求請律師。4、要求見她的家人。5、值班員在她衣服上寫了字,要求值班員賠償。說完掙扎著離開辦公室,卻半絲走路的力氣也沒有。包夾將她拖回監室,扶到床上躺下,不一會兒,警察指揮著值班員、包夾在她的包裏、床上到處翻,翻出那件寫了字的衣服拿走。水房裏傳來洗衣服的聲音,一會兒值班員拿著濕漉漉的衣服進來,將胸前部位展開來對著同修A說:「×××,你的衣服洗乾淨了,給你曬在水房裏。」傍晚,值班員又進來扶起同修A輕聲說:「×××,我們去醫務室。」
這天晚上同修A在床上睡了一覺,次日早上點名時仍不配合邪惡,邪惡又將她銬在鐵床旁,並將符號別在她背上,她夠了一下沒有夠著,歇了一會兒,終於努力將符號扯了下來。邪惡看她始終不為所動,身體又虛弱,就解開銬子讓她靠在牆站著,她站了一會兒,滑下來坐在地上,過了一陣子值班員進來小聲對包夾說:「要放她回去了」。收拾好東西,警察告訴她,單位來人了,要她帶好符號出去接見,並說不帶符號是絕對不會領她去接見的。她仍然拒絕帶符號,警察打電話給接見室,那邊說不需要接見了。她心裏依然穩穩的,沒有任何念。又過了幾天,她身體養好了些,去問警察甚麼時候放她回家,回答說這個月底。那天上午,勞教所沒有讓她填甚麼表格,也沒有讓她交甚麼「醫藥費」,就將她放了。臨行前,她拒絕在解教通知書上簽字,堂堂正正走出了勞教所的大門。
最後,引師父《別哀》一詩與所有被非法關押的同修共勉:
「身臥牢籠別傷哀 正念正行有法在 靜思幾多執著事 了卻人心惡自敗」
English Vers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11/8/543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