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麗萍、於勝河、付青霞、戰海港、陳振東、宋挺山、李同祥、商美元、楊文蘭、王世芬、張惠貞、李明之、李承棟、周江媚、潘秀梅、楊雪梅、杜秀花、呂風臻、周國玲、牛桂蘭、亓淑英、亓淑貞、劉麗麗、楊桂蘭、王愛芹、孫克秀、李瑞蘭、王愛玲、李桂花、劉桂香、王豔霞、王豔美、馮希芹、王洪范、王德勤、夏愛香、張成玉、王福生、孫淑雲、徐慶瑞、張巨武、張豐華、陳淑芬、郝瑞英、李瑞梅、劉樹英、劉金城、李慶孔、李祥榮、趙延華、張玉香、張文剛、邢蘭英、劉翠花、劉花英、王月新、高廣成、王福英、徐惠芹、劉秀蘭、張文東、周瑞香、邱全普、宋志蘭、白秀英、郭素萍、宋翠文、張 敏、王安民、劉星蓮、郭素芳、孫玉芳、李麗光、李良寶、劉良啟、龐新蓮、宇美霞、趙青州、史文英(2次)、張義城、田瑞臻、王懷芹、王東林、張鴻博、譚繼先、付文遠、郭 敏、張東林、郭憲新、李正修、李桂芬
該洗腦班由副所長鄒錦田直接參與,二大隊的大隊長丁桂華直接布署迫害,副大隊長徐士敏具體負責,惡警朱偉樂、劉建光、宋某、劉某等參與。
迫害手段主要有以下幾種:
1、限制人身自由。凡被綁架進洗腦班的法輪功學員全部被嚴密監視(室內設監視器),行動被限制。每一位受迫害的法輪功學員都要有一到二名「陪護人員」(通常是本單位的同事)實施24小時監視。走一步跟一步,不准到其它的房間去,不准與其他法輪功學員傳遞信息,連看一眼都不行。
2、被綁架進入勞教所後,首先由惡警強行灌輸歪曲誣陷大法的謊言及「不轉化就判勞教」的威脅言論。接下來猶大反覆灌輸自欺欺人的謊言。
3、不寫悔過書之前一律不准睡覺(有的連續五六天不讓睡)。惡警與猶大輪班連軸轉,多種形式反覆洗腦。
4、直至法輪功學員折騰得神志不清時,再誘迫他們看誣陷大法的錄像。
5、親情折磨。對於堅定的大法學員,惡警們在摧殘本人的同時,唆使大法學員的親人給學員寫信,用親情施壓。
6、強行灌食。有的煉功人對惡徒們的暴虐行為以絕食表示抗議,他們便採取強行灌食進一步實施人身傷害。
7、瘋狂斂財。被非法抓進洗腦班的法輪功學員被強迫交納生活費、住宿費、轉化費等,少則幾仟元,多則數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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