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局的人問我們練不練法輪功?我說不練,我母親煉,結果開平分局就抄了我們的家,抄走了我母親給我看小孩時看的大法的書、真相光碟、老師的講法錄音帶和錄像帶,還有我家的電視機、VCD。
警察把我們關押在開平分局院內,院內還關押著開平的大法弟子,開平分局的人拿著一個小條(被他們綁架的大法弟子身上搜出的我家住址)問我:你與姓李的姓劉的有甚麼關係,有甚麼來往?我說我們沒有來往,不認識。我們在市內開了裝修公司,我們在公司住,我二哥告訴我說叫他們在我家住兩個月。
我們不練功,家中只有我母親給我們看小孩,看煉功的書。警察就關押了我們半個月,還罰款四千元,而且沒給任何收據。單位把我們保出來。之後單位叫我們每週彙報一次思想工作情況,報一下我們在家裏,沒有去別的地方。
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信仰的自由,中國公民的人身權利不容侵犯。難道公民煉法輪功,修真善忍,做好人,做道德高尚的人犯法嗎?犯哪條國法?難道還怕好人多嗎?只憑一個紙條就隨便抓人,唐山市開平分局執行的是哪一家的法?在江澤民的淫威下把好人關押在看守所、勞教所、判刑,打著國家主席的幌子,耗費百姓的血汗錢,幹著迫害人民的勾當,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人無論做了甚麼不好的事,都得自己去承擔,江澤民也不例外,江澤民即將面臨全世界人民的正義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