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年7月,江××一手策劃的對大法的邪惡迫害開始了,我所在單位上級黨委領導多次找我談話,要求我放棄修煉法輪大法,和中央(江氏集團)保持一致。我向找我談話的領導講了我個人、家庭修煉後的受益情況,說明法輪大法好,鎮壓完全是錯誤的,給家庭、社會帶來的損失是不可估量的。他們說:只能按上級要求辦。並不允許我進京上訪,我說不去可以,我要以書面形式越級直接向中央反映大法的情況和我個人對中央處理法輪功問題的意見。他們不讓我寫。當時,市裏有規定,哪個單位有法輪功學員去北京上訪,處理該單位領導並罰款5000元。
我愛人退休後被聘在街道工作,後來也因為堅持修煉大法而被迫辭去工作。我的兩個女兒因為去北京為大法說一句公道話,大女兒被派出所拘留(因絕食抗議,身體虛弱才被放出),二女兒被學校開除學籍。一個好端端的家庭只因堅持修煉「真、善、忍」做個好人,為大法說句公道話就受到這樣無端的迫害。
99年10月,因為聽到迫害法輪功又要定性升級,我們全家四口人去了北京上訪,為的只是行使一個公民最基本的權利。但在北京,我們只住了一宿,還沒來得急去上訪,就被市公安局抓到駐北京的一個辦事處。剛到辦事處,便遭到了非法搜身,××X把我的手機、BP機搜走,並把大法學員隨身帶的大法書搜走,惡狠狠地撕下李老師的照片,還打了兩個女學員。在辦事處,當時共有六七十名錦州的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不讓吃飯、喝水,不許說話,當時,市公安局有一個姓李的警察負責看管。在這期間,不時有大法學員被叫出去審問,有個姓張的女學員被提審回來,眼睛給打青了,大法學員不時向值班的公安幹警述說法輪大法好,不應遭迫害,有的公安幹警點頭贊同,但也有出言恐嚇的。兩天後,派出所和我單位領導把我們全家從北京押回,然後連夜送到戒毒所拘留15天。在戒毒所,有個姓李的所長有一次對絕食的號裏的男學員大打出手。戒毒所還藉機斂財,收每個學員400元生活費,探視一次一人五元錢。
15天拘留期滿後,我們又被派出所一個姓齊的所長直接送到看守所關押,說是要洗腦,強制轉化,我們當時與死刑犯住隔壁,沒有任何自由,這裏的環境比戒毒所更邪惡,區公安分局的人有時毆打大法弟子。那裏由一個姓王的負責,他是區政法委的。當時,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必須寫保證書,交2000元押金,由單位、派出所、街道三方同時保出。我的大女兒在被關押期間,公安局欺騙親友說要送她去馬三家勞教,藉機勒索2萬元人民幣。處理此事的有市公安局一處的高××,連個白條都沒打。
迫害並沒有結束,2001年8月的一天,610辦公室的××X帶人到我們單位要帶正在上班的大女兒走,正巧我大女兒請假,那天沒上班,所以沒被抓走。但他們並未罷手,又來到我家,抓走了我愛人和一個來串門的功友,並非法抄家。當時,我在班上不知家中情況。第二天,公安局有個姓吳的通知我說讓我去公安局,說我愛人在那兒,有事要找我。我的一個親友陪我去了。到那兒以後,吳姓警察說我愛人和功友在家煉功,所以被帶來了,讓我交5000元錢將愛人保出去。我說:煉法輪功的就不能串門了,說甚麼「會功」?當時,親友沒帶太多錢,只有2000元,姓吳的說不夠,至少得3000,後來,我又借1000元給他,他們才將我愛人放出。我愛人說:××X等人拿電棍對她進行威脅、恐嚇,摁她脖子,還用腳踢她,追問我大女兒下落等,我愛人堅決抵制他們,他們把我愛人在拘留所與女犯放在一起,關了一宿。
2002年10月份的一天,我大女兒、二女兒和愛人正在家中,市610××X帶著兩個手下又來騷擾,他們在門外瘋狂敲門,說要帶走我大女兒,不開門就撬門押鎖。我愛人和二女兒堅決不給他開門,告訴他們如果他們撬門押鎖就是私闖民宅,警察知法犯法罪加一等。上次,他們非法抓人、罰款,我們還沒追究他們的責任呢。×××等人見嚇不倒我愛人,進不了屋,就到單位來找我,讓我回家開門。我說:我工作時間不能離崗,就是有時間也不能給你們開門。他們找我單位領導,單位領導就讓保衛科的人和他們到我家勸我愛人開門,不管他們怎樣,我愛人一直沒有開門,雙方僵持到晚上8點多鐘,他們後來自覺沒趣,走了。
由於江××集團的邪惡迫害,我大女兒有家不能回,二女兒失去學業,有書不能念,我愛人在一連串的迫害下,精神上承受了巨大的壓力,身體狀況變得很不好,我也因始終堅持修煉大法而受到所謂「處分」。
法輪大法學員是修「真、善、忍」的,每個人都在努力做個好人,親身實踐「法輪大法好」,他們只不過是把他們的親身經歷告訴世人,卻遭到如此不公正的待遇,這太不公平。
這一切迫害都是真實發生在我們身邊的,我們每一個人都是這場迫害的見證者,如果歷史的審判在不久的將來進行的時候,願所有見證這場迫害的人們都能站出來,揭露這場迫害,將其幕後兇手和執法犯法者繩之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