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3年9月30日】我們思考問題的方式往往是從「我」的基點開始,從「我要如何」的角度的來思考問題,那麼無形中就把自己的認識、狀態、感受放在了第一位,而這種思維方式導致我們不自覺的帶著自己的意願在做大法的事,把按照自己的意願做的事當作了按照大法的標準在做,而這意願是以「我」為基點的。也就是說這種以「我」為基點思考問題的方式,即使目的是好的,可是基點是在我的角度想要怎樣得到自己想要的,也就意識不到在此基礎上所做的事帶有著從「我」的基點出發的某種執著和慾望,這就造成我們一起做大法的事,但我們(整體)中的每個人(粒子)以「我」的意願做事,以「我」為基點思考問題,即使我們的目標是一致的,可卻因為我們意識不到自身與整體之間是以法和整體為第一位而圓容的,那麼我們就很難形成一個圓容不破的整體,也就容易被邪惡鑽空子。
那麼改變這種以「我」為基點的思維狀態和方式,就要求我們時刻是以大法為第一位的,是從整體和別人的角度出發的,是首先想到別人的,包括對自己的負責同樣會給別人帶來益處的。不是我要把我想要的做好,而是按照大法把我們應該做的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