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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因揭發惡警不法行為 不修煉的丈夫遭毒打撤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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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7月1日】自1999年7月20日以來,我因堅修大法被610、公安惡警連續迫害和干擾。99年10月,由於自己修煉大法身心受益,到北京上訪,向政府說明法輪大法是正法,在北京市被拘留7天,11月被當地非法拘留15天。在北京惡警把我身上僅有的500多元錢騙走,只給我買了張回家的火車票,其餘剩下的就佔為己有。

2000年農曆正月13日,縣610惡徒、公安流氓沒有任何法律手續突然到我家抄家,搶走大法書籍、煉功帶、資料。同年4月610惡徒,在我上街買菜就把我抓到派出所又非法關押15天。

同年6月19日我和同修到610辦和平請願、要求給我們一個公開的煉功環境,又被關押10天。我們在拘留所煉功,惡警輪番打人,踢我、打我腿,踢成大塊血塊。我們集體絕食抗議才被放回家。

同年7月,610不法人員把我半夜從家裏抓到拘留所非法關押15天。同年9月我因發大法真相資料,向世人講清真象又被關押17天,我絕食抗議非法關押17天。

同年10月,我去功友家玩,被後面跟蹤來的惡警抓進拘留所。同時借故抄了功友的家和我的家。

同年12月,我再次上北京講真象證實大法,被惡警抓回後,把我關在看守所14天,於2001年元月19日,將我強行秘密地送往勞教所,勞教2年。與此同時向我家裏人強行索取罰款3000元,強行扣我愛人、兒子的工資。

在勞教所,因我堅持學法煉功,惡警就用手銬銬我。要我們一天坐十幾、二十幾小時的小板凳,晚上不許睡覺,罰站要立正站通宵,站不好就用電棍電我的臉、口、腳,不許上廁所,施加種種折磨。2001年4月的某天早上,我在煉功,兩惡警把我拉到辦公室惡狠狠地說:你喜歡煉,我讓你好好煉煉。用兩根電棍電我15分鐘之久。

2001年5月我因學法不深,正念不足,在邪惡的誘導下邪悟,做了對不起大法對不起師父的錯事,給自己的修煉造成不可磨滅的污點[注]。2001年12月我保外就醫被釋放回家。通過學習師父的講法,使我徹底明白了所謂的轉化是破壞大法的行為,給大法造成了損失和負面影響。我決心痛改前非,堅定地重新走上正法修煉道路。為此610惡徒又把我關押在拘留所7個多月,直到我丈夫病危去世才把我放回家,連我給丈夫辦喪事期間公安還不放過,對靈堂都進行監視。

自7.20後江氏流氓集團對我們大法弟子實行毒辣的經濟制裁,他們非法關我半個月就扣罰3個月工資。所以3年多來他們不斷的關押。我的工資就不斷地進了它們的口袋,我的工資3年多來就基本被它們拿去了。

不但我受到種種迫害,我的家人也受到株連。我的兒子不許當兵、不許考學校、不許上班。我丈夫因向紀委揭發惡警毒打我的事實,也受到610惡警的多次毒打,他的副局級職務被撤不許他上班,去守大門。610發通知,只發生活費200元。2002年我被長期關在拘留所期間,我丈夫去問惡人要關押我的法律依據,(因我丈夫也是公安人員,知道拘留所最長只能拘留15天),政保股楊進平股長多次侮辱他說:「我就是法律,我就要把你老婆關死,你拿我怎麼樣。」甚至我丈夫重病直到去世,那些惡徒都不准我回家照顧他。

中國同胞們,全世界善良的人們,我只不過是個普通的煉功人,法輪大法使我身心得到健康,師父教我做好人,我何罪之有?中國的人權在哪裏?

[編注]署名嚴正聲明將歸類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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