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我為例:縣領導給我「談話過關」不計其數。緊接著就是:免職。免去縣外經委副主任(正科級);開除黨籍,還名曰:自動退黨。撤銷政務常委,取消政協委員資格;降級處理。降去常人中的一切職務級別一降到底;降工資處理。也不知道降了多少級別,工資減少220元,後又扣發工資,只發生活費每月90元。縣裏規定190元,我們單位只發90元。
2000年元月12號因進京上訪在天安門被非法抓進監獄,刑事拘禁一個月,被勒索所謂的罰款1000元。
2000年9月13號因進京又被抓進監獄,刑拘15天,經絕食抗爭4天,17號晚被無條件釋放。
2000年10月30日,在單位正常上班時,又被抓進監獄,並叫交罰款,當時我以沒錢為由抵制不交。關進監獄22天後又被非法判勞教2年。11月22號送勞教所。在勞教所呆了10多天。在那裏還是不配合邪惡的要求。後經查體,因「有問題」被保外就醫送回。
我深深地體悟到:作為一個修煉者,始終堅定正念,堅定在法上,堅信師父,就沒有過不去的關。
2001年9月29日,我又被縣裏劫持到了洗腦班上,在班上呆了11天。我們一同被綁架的大法弟子配合默契,向陪住的工作人員講清真象,並堅持發正念除惡,使環境大大地改觀。洗腦班結束,大法弟子沒有一個妥協的,反而救度了各鄉鎮的陪住人員。
以上是我被迫害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