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哥哥王同春,53歲。96年開始修煉法輪功,在鄰里中是個有口皆碑的好人。2002年3月20日,吉林扶余市油田公安局警察砸碎玻璃闖入我哥家中,將他強行帶走。後我哥被非法判勞教一年半,關押在吉林扶余市九台飲馬河勞教所。勞教所勒索了我家人一萬餘元人民幣後,將勞教期減為1年。
哥哥被關押的四大隊是所謂的基建隊,每天都幹十幾個小時以上的體力勞動,回來後不讓休息,被強制觀看詆毀法輪功的電教片洗腦。一天兩頓飯,不讓吃飽,每餐只給一個黑硬難咽的玉米麵窩窩頭和衛生極差的菜湯。由於手部糜爛不能拿動鐵鍬幹活,哥哥現被轉到第五大隊。聽說為了達到逼迫我哥放棄修煉的目的,勞教所用盡方法折磨他。灌鹽水,酷刑折磨,24小時不讓睡覺……見我哥堅強不屈,又給家人打電話威脅說我哥下半生的命就在家人手裏。聽裏面出來的人講,惡警為了掩蓋自己所犯的罪行,對將他們惡行曝光的人報復。有兩個法輪功學員將裏面的情況講出後即被秘密轉送走,至今下落不明。
2003年3月20日,我哥哥一年勞教期到期,卻被無端加期2個月。五月前家人給哥哥打電話時,由於超體力強制勞動和強行洗腦的肉體和精神的雙重折磨,哥哥腦子已變得神志不清。人都折磨成這樣,5月20日2個月的加期到期後,哥哥再次被無端加刑3個月。
我在此向社會各界緊急呼籲,請幫助將我受盡苦難的哥哥解救出非人的折磨,回到等待他早日回來的妻兒身邊,享受人本應擁有的生存的權利和信仰的自由。
關押場所: 吉林省九台市九台飲馬河勞教所第五大隊 郵編 130503
惡警:郭一平(所長)
孟祥林(副所長、主要負責迫害法輪功、兼省勞教局辦公室主任)
高金山(教育隊隊長) 高克(教育隊惡警)
李成忠(二大隊隊長)
某管教電話:138-449-68179
責任單位:吉林省扶余市公安局分局長張寶成 0086-438-6224556
(此人主使抓人)
吉林省松原市石油公安局第一分隊, 第二分隊
吉林省松原市石油電視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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