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強,男,33歲,吉林省蛟河市松江鎮小車司機。李強96年得法,原是蛟河市法院民事法庭司機,他因堅持修煉法輪功,被調離原工作崗位。99年10月、2000年2月兩次進京證實大法,遭警察綁架,被非法判勞教二年。
因李強拒絕放棄信仰,在勞教所裏受盡了非人的折磨,電棍、狼牙棒,惡警對他使盡了招。李強被打得體無完膚,休克過去,後出現腹部積水等各種病狀。勞教所被迫於2001年4月同意保外就醫。李強回到家裏身體逐漸恢復。李強馬上走上工作崗位,他工作認真踏實、肯幹,領導稱讚他說:「還是大法弟子好,這樣的人太少了。」他用自己的實際行動證實著大法。
2002年3月他和功友們一起去證實大法,掛橫幅,再次被抓。因李強揭露迫害真相做得好,不法警察很懼怕,抓他的當天,刑警隊去了30多人,先是抄家,抓到他後又是一陣毒打。當時李強被打得昏迷,但仍不向惡人低頭,這樣又一次被非法勞教。在蛟河看守所,不法警察向李強兄長勒索人民幣數千元,說能「從輕處理」,結果還是勞教3年。送去九台的當天,李強不服,不上車,不簽字,惡警們強行按他的手,逼其簽字。
在勞教所裏,李強看到以前在一起被關押的功友,他繼續帶頭證實大法,拒不接受洗腦,繼續受到酷刑折磨。李強絕食抗議44天,家人接見時,是別人背出來的。惡警不但不放人,還繼續迫害他,致使李強出現腸梗阻等病狀,現已生命垂危。在這種情況下,警察仍不肯放他出獄。在這種沒有人權的國度裏,在大法弟子深受迫害的今天,我們吉林大法弟子特向「國際人權組織」及「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呼籲援救李強,為善良的人們討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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