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們被迫害最重的兩次提審是2002年12月12日和12月30日。
12月12日下午三點鐘兩人被從號裏叫出去,14日凌晨一點多鐘才送回,連續審問了近五十個小時。這次提審有雙鴨山「專案組」(為抓住她們倆專門成立的,各地抽調的,分別有巡警隊的、尖山分局的、公安局610的等十四人,集賢縣分安局610、刑警隊的四、五個人)。這些人分成兩伙對孫鳳傑和王關榮審問,並且大打出手,拳打腳踢、打嘴巴子、擰臉、揪耳朵等、讓90度大彎腰,腿大叉開,胳膊往後背,腰大彎下,頭大低下,要是支撐不住,惡警們就用鞋踢臉。王關榮彎了近兩個小時的腰。在彎腰期間惡警(姓常的一名司機,給李森開車,29歲)還用塑料袋套在孫鳳傑的頭上憋得喘不過氣來。還有惡警用拳頭砸王關榮的後背椎骨,使其全身腫痛,遍體鱗傷,咳血多日,腿半個多月不能走路。孫鳳傑回來時是被惡警拖回來的。
12月30日提審孫鳳傑,晚上六點提出去的,31日早上六點才送回來。審訊了十二個小時,惡警逼孫鳳傑站了十二個小時,期間姓劉的惡警不許孫鳳傑穿鞋,光腳站了兩個小時。非法提審完後,孫鳳傑全身已全腫,已不能走路。另外,在審訊孫鳳傑和王關榮期間,一個姓代的惡警,用打火機燒孫鳳傑的頭髮。最無恥的是,惡警李森等人還逼她二人去踩法像,不踩惡警們就用皮鞋踩、碾她們的腳,把王關榮的皮鞋都踩、碾破了皮。
惡人名單:
雙鴨山專案組成員:組長-凌清凡(現已退休)、副組長--高X山
組員:有姓李的副主任、姓代的(立新派出所抽調的)、姓劉的(市局610的)、邢鐵峰、凌大威、姓常的(給李森開車的司機),其它人姓名不詳。
抓獲組:組長--李森、
成員:集賢縣看守所惡警-張玉山 小耿(19歲)
在2003年5月10日,雙鴨山市法院已對孫鳳傑、王關榮、趙祥平、王麗華、吳月慶、張興華五人非法開庭,其結果不詳。望知情者提供詳細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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