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本有一個幸福溫馨的家庭,夫妻互敬互愛。兒女尊老愛幼,一家人和睦相處。我修煉了法輪功,被公安暴徒非法關押,殘酷迫害。開除了公職,株連了家人和親朋。我被迫離家,飄泊在外。一年多來,暴徒們不分白天黑夜,不分青紅皂白,不顧法律的尊嚴,無數次肆無忌憚地闖到家裏騷擾,並多次到我愛人單位騷擾、造成我愛人長期停職、停薪。他們還威逼我愛人與我離婚。我愛人在走投無路的情況下,還被逼交了重金,並被逼迫在我本人不在的情況下,辦理了離婚手續。
這樣的手續是不合法的,惡人這樣逼迫,完全是顛倒黑白,企圖達到江XX「政治上搞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之卑鄙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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