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光亞於1998年12月份得法,得法後他很精進。99年7月20日後邪惡鎮壓開始了。2000年3月份,他去北京正法,紅旗派出所去北京接回。回來後,鞍山市一工集團把他非法開除,被非法拘留15天,而且罰款2000元。2000年10月份,他開出租車撒傳單被遼陽縣公安局抓住,後家人托人把他救出來。2002年2月4日,因他在資料點印刷傳單,被警察非法抓走。被非法判刑8年,現關押在遼寧省瓦房店監獄。
張光媛於1997年得法,得法後她也非常精進。7.20後,她於2000年1月份進京正法,靈山派出所接回,被非法拘留15天。2001年9月份17日早晨她家中,片警小尹帶人來敲門,她沒給開門後片警走了,就準備離開家裏,在樓洞被留守在那裏的居委會人員給抓住,被非法綁架到洗腦班,她絕食絕水抗議迫害,被放回。2001年10月,在家中,片警小尹又來敲門,她給開門後,被帶走,又被關進第三拘留所。在拘留所,絕食抗議15天,第17天被放回。第三次11月份,又是片警非法闖入,把她帶走,12月27日,在拘留所她們19位大法弟子從那裏跑出來,於是邪惡瘋狂抓人,是親戚、朋友家就抓,前後門全堵。2002年2月4日在資料點同張光亞一起被抓。被非法判刑9年,現關押在瀋陽大北女子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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