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7.20江澤民邪惡集團開始迫害法輪大法,她做為大法的受益人和知情人,2000年初她進京為大法上訪鳴冤,後被非法關在鎮派出所。她覺得上訪無罪,不應被關押,晚上又從派出所走脫,又進京上訪,被抓回後,政法委書記邱某指示手下惡徒於波(已遭惡報,車禍身亡)用木棍猛打她雙腿,並揚言「打斷了看你再去上訪」,打累了又脫下皮鞋猛擊她的臉、嘴,以至她口吐鮮血、臉色鐵青、變形。關了兩個多星期,鎮610又從她家敲詐了1300元錢才放人。回來後鎮每天派兩個人到她家監視。2000年6月份她又步行去了北京,走了1600多里路。在路上吃了很多苦、遭了不少罪。抓回當地後,被關在特製的鐵籠裏,大小便都不放出來,受盡了非人的虐待,後來家裏又被敲詐了300元錢,610才放人。
2000年她為了讓人們進一步了解大法被迫害的真象,在發傳單時被邪惡之徒告密,關在青島大山拘留所,在拘留所她絕食抗議8天,受盡虐待,身體一步步惡化,拘留所給她檢查身體,發現她「心臟病」很嚴重,怕擔責任,不得不放人。市610卻把她關在鎮派出所,為了抗議,她又絕食5天,邪惡真害怕了,通知家人把她帶回。
2002年8月份她被非法判刑4年,隨後她被送進濟南女子監獄。期間受到的虐待難以記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