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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楠木寺女子勞教所酷刑折磨大法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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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4月24日】楠木寺勞教所惡警對於因修煉法輪功被非法關押、但在殘酷迫害下被迫妥協的人採用五個步驟不斷迫害:1、逼寫「悔過書」;2、逼寫「揭批書」;3、向公安局、單位寫「保證書」;4、三書寫完後安排其搞「幫教」,目的是欺騙其他學員妥協,還搞「包夾」看管、監督堅定的大法弟子們;5、要滿教之前寫「現身說法」的批判文章,大會小會的誹謗大法、誹謗大法師父後,減教出獄。

惡警對堅定不移的大法弟子們採用「三結合」的方式迫害:1、惡警遵從江××的指令,完全不顧國家憲法賦予人民的人身權利;2、所不法官員和各中隊惡警部署具體迫害方案;3、所裏再派出收羅來的吸毒人員充當打手。對大法弟子封閉式的嚴管,不計後果地體罰、虐待。有的二十幾個大法弟子被關閉在屋裏,半年之久不准出來見陽光,有時還不准洗臉、洗澡等;有的罰站,60多歲的老人同樣從早晨6點站到晚上12點到2點不等;有的還要求腳尖觸地、雙手高舉著貼在牆上站著,每個大法弟子的腳、腿全站腫了;有時被吸毒壞人打得鮮血直流;有的被強迫一年四季在大壩裏從早上6點坐到深夜12點後,不分嚴寒酷暑;有的被銬在廁所水管上半蹲半站著;有的兩手各銬上手銬向兩邊拉;有的銬上手銬接上繩子反綁在大樹上;有的銬上雙手吊在樹上,並用膠帶把嘴牢牢地封住不准出聲;有的脫下臭襪子或用爛髒毛巾塞進學員嘴裏,不讓喊出「法輪大法好」等。有的法輪功學員被惡警唆使吸毒犯抓著學員們的一隻腳在大壩裏跳著走;有的被打倒在地拖著走,衣褲被拖磨爛了,身上直流血;有的被抓掉頭髮,被抓爛衣褲,被打掉牙齒,被打得直不起腰。有的吸毒者把大法弟子叫到或拖到小屋裏不讓別人知道,由惡警指揮吸毒者輪流打罵;有的被惡警用電棍燒的滿臉血泡;有的被電棍燒的神智不清;有的被打斷肋骨;有的……

上述種種迫害大法弟子的罪惡數不勝數。惡警所長吳××是迫害大法弟子的總指揮;李志強是專門挖空心思捏造謊言的歹徒;張小芳是用刑具毒打大法弟子的主兇;李軍是收買、唆使吸毒犯們行惡的首犯;李其是謀劃迫害的罪犯;惡警隊長尹××警號為「5161102」,是個教唆行兇者。

「邪惡之徒慢猖狂,天地復明下沸湯;拳腳難使人心動,狂風引來秋更涼。」(《秋風涼》)不管惡警們採用甚麼卑鄙的手段,對大法弟子們已經不起作用了。大法弟子們更加成熟清醒了,任何人及社會壓力都動搖不了大法弟子們「堅修大法緊隨師」的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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