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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兩度綁架進資中楠木寺女子勞教所遭受迫害的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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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3月15日】我是一名汽車駕駛員,原是一個體弱多病的人。1998年8月,有幸得了法輪大法,身體得到淨化,心性得到提高,成為了一名大法弟子。哪知99年7-20江犯迫害法輪功,因此我和9歲的兒子到省政府上訪,要求給我們一個合法的修煉環境,卻被公安人員強行帶上車,送到成都體育場,然而被成都半仙街派出所惡警大罵一場後,半夜1點多才被放回家中,從那以後派出所民警經常到我家干擾我學法煉功,所以我和兒子決定上京護法。

99年12月6日,我和兒子上京護法,走上了天安門,被北京公安抓捕,惡警用鋼筆在我臉上畫眼鏡、畫鬍子、畫前額,還不許我洗臉,並叫大家看,就這樣我受到了人生最大的侮辱,三天後帶回成都才洗臉。

回到成都被當地鄉政府和派出所送到拘留所非法關押15天,惡警向我父母敲詐1200元,回家後,又被成都半仙街派出所騙去說講幾句話就回來,結果把我送到九如村拘留所拘留14天,問我還煉不煉,我回答:要煉,做好人沒錯。因此被非法勞教一年。

來到楠木寺女子勞教所5中隊,幾天後,來到2中隊,煉功時被吸毒人員打得上不了床,冬天一盆冷水從衣領倒進,一身全部濕透,有時被吸毒人員抓著頭髮拖走10多米,被銬在大樹上幾個小時,還打臉。在不公正的對待下,我為了證實大法,為救度眾生,向她們講清真相,結果被勞教所護衛隊惡警拳打腳踢,用電棍電,打得大小便失禁,全身遍體鱗傷。

2000年6月,勞教所成立了7中隊,那段時間真是度日如年,每天都在痛苦的磨難中度過。每天飯前護衛隊惡警一來,只要我們不配合就招來一天挨三頓打。還在太陽下曝曬,站軍姿,限時間上廁所,有一天我的肚子痛,要求上廁所,秦管教說:「你們修真善忍,你忍吧。」我們大法弟子在40多度的高溫下,坐軍姿17─18小時,不能動,動就挨打。屁股上坐滿了膿皰瘡,10多天沒洗臉和腳,更談不上洗澡。後來,惡警發現我們煉功,就讓我們通宵站,連走路都困難了,這樣連續40多天的迫害,我被迫妥協了。

2000年10月回家後,派出所民警到家來看我說:「不煉功,不修真善忍就可以了。」當我聽到他的話後,我再次拿起《轉法輪》,就這樣我又走上了修煉的路,在網上聲明我在勞教所所說、所寫的全部作廢,我要跟上正法進程。這時卻被街道辦事處派人跟蹤。為了救度眾生,為了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彌補過錯,我努力向世人講清真相,使更多的人得救。沒想到和我生活六年的丈夫為了一己私利,舉報了我,並拿走了我所有的錢,兒子要上學,房租到期,派出所又逼著我搬家,我的生活又無來源,在這種走投無路的情況下,是功友們幫助了我,我還是繼續講清真相,還時常教導兒子:我們是修大法的,不能恨他。有人讓起訴他,我想我是一個修煉者,不能和常人一樣對待。

2001年7月13日,我被派出所抄家,拿走了我的大法書和手機,現金500元,被送進成都二看守所,我開始了絕食抵制迫害,二看守所的唐醫生,殘忍地對我又打又用腳踩,還揚言:踩死你。就這樣被非法關押了37天,又把我送到拘留所關押,我在看守所剩下的400元錢也不還給我。在成都轉運站,因我身上長滿了膿皰瘡,其他犯人都不願意和我在一起,我真是苦不堪言。

9月11日被再次送進資中楠木寺女子勞教所,第二天下到3中隊,管教對我說:「在這裏不准煉功,不准弘揚大法,不准和功友說話。」由於我不配合,管教叫來2個吸毒人員每天跟著我,我問:你們為甚麼跟著?她們說:為了減教,我們只能這樣做,如果你轉化,我們還能減3個月。後來,我在車間牆上寫「法輪大法好」,被管教發現,叫那兩位吸毒人員對我進行拳打腳踢,每天晚上12點才能休息。一次我因不配合就提前上床休息,被她們從床上拖下毒打,還逼著站軍姿。

我在這裏整整度過了15個月,後來她們漸漸明白了真相。當我離開她們時,她們很多人都流淚了,都很關心我,說多保重,不要讓惡警再抓到,要堅持修煉。

2002年12月12日,我被釋放後再次被彭州市610接回彭州非法關押,至今未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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