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時我看到馬路邊上有法輪功學員煉功,我就抱著試試看的心態於98年5月份開始修煉。我每天早晚堅持煉功,晚上到學法小組學法。當煉功半個月時,有一天我走路突然有一種離地的感覺,像是在雲中走,上7層樓就像有人推一樣,從此身體感覺很輕鬆,一身病無意中消失了。停經多年又來了兩次例假,我覺得法輪大法真神。
然而這樣好的功法竟被獨裁者江澤民之流迫害,把億萬修煉「真善忍」的民眾推到政府的對立面,我也是其中受害者之一。
2000年春節大法弟子想集體煉功以表對迫害的抵制,我在去的路上被公安抓捕拘留22天,罰款1,000元。
2000年7月份的一天晚上,由鎮政法委書記帶5-6人闖進我家,沒有出示任何證件,強行讓我跟他們走一趟,騙我說問問就回來。我一去就被拘留了10天,榨取10,000元才放我回家。
又在2001年大約7-8月份晚上1點,縣公安強行把我從家中抓走,然後交610,兩天兩夜不讓睡覺,稍有睏意就有兩人輪流打我臉,並強行讓家人交1,500元才放人,就這樣3次共勒索家裏12500元,真是邪惡至極。這就是江XX對法輪功修煉者「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的罪證。
我家不但遭到經濟上的嚴重損失,更重要的是,使我家人精神受到傷害。他們怕公安半夜抓走我,為我擔心──連好人都不讓做,這樣的政府怎麼能使人民相信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