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0月16日晚,法輪功學員楊華蓮因揭發打手何平打人而被值班管教說成是頂撞「幹部」,惡警隊長張小方則說是在「鬧事」,馬上升級為嚴管中的嚴管,加倍迫害:如通宵不准睡覺,不准喝水,不准上廁所,天冷了不准加衣服等。當月18日凌晨兩點過楊華蓮因為冷而多次向值班的張小方要求加衣服,卻遭5人(值班幹部張小方、安某某、民管郭練、姚沿方、室長羅章壽)使用警棍、皮鞋、手銬、繩子等毒打得鼻青臉腫,滿身青紫。楊華蓮被打得頭、額上都布滿了青包,頭髮扯得禁閉室滿地都是,然而卑鄙無恥的張小方反而誣陷楊華蓮打傷了它,並上報假材料給其延期三個月,還藉此為由,張、秦(七中隊副隊長兼管經濟帳的)二人夥同另兩個打手(張超群、劉林)來勒索錢財,打手張超群先在楊華蓮的帳上簽楊的名,然後四人反押楊華蓮的雙臂,把她右拇指塗上印油沾在帳本上,強取700多元錢,手段卑鄙。
在16大以前,勞教所惡警是對一部份堅定修煉的法輪功學員不讓吃飽(每餐不足一兩),不准喝湯、喝水,限制解便次數。不僅長期不准洗澡,而且連臉、手、腳都不准洗也是常事,刷牙就更不行了。晚上兩點左右才准睡覺,五點左右就起床,有時通宵不准睡。法輪功學員在飢寒交迫中還得幹重活。
十六大以後,張小方當眾宣布:「從現在開始,嚴管學員只能吃寬管(已被逼迫違心妥協放棄修煉的人)的三分之一。」全體堅定的法輪功學員都不例外,實際只有大概五分之一,打飯要打手們一一過目。2002年11月的一天,張小方竟然強迫身負重傷(2001年11月28日被惡警幹事李家容迫害致腰椎壓縮性骨折,腰部軟組織增大3/5)的楊華蓮,一個人把160多人用的糞池裏的糞包下來用桶一桶桶地提走,否則不准休息。楊華蓮只好咬牙從上午8點幹到下午3點過,實在不行了,沒幹完,結果被值班幹部方某某指使兩打手寫黑材料,偽證她「抗拒勞動」而加教。還有法輪功學員漆長平(50歲)、杜國建、鐘水容、何玉梅、譚金會(58歲)、張素清、沈軍、李桂香、陸水珍、曹伶利、付天祿、王義、黎雲、王佳、韓潔、帥會蘭、艾克秀、李安英、馮小韻、岳利勇、燕寶平、鄧忠述等多次被拳打腳踢、扯頭髮、打耳光等懲罰,一個個被害得渾身是傷,骨瘦如柴。在一次安檢脫光衣服時,一打手對付利瓊說:「你比我們吸毒的還瘦,簡直像收租院的人。」楊華蓮還被打手汪麗娟、劉林等一夥抬到浴室裏藏著打,汪麗娟用穿大頭鞋的腳踩她的頭。當晚值班的惡警副隊長秦某視而不見,甚至當楊華蓮逃脫跑到辦公室門前喊,她也不理。60歲的何秀珍被弄到黑屋裏(會議室關上門、窗簾放下)關押起來,在20多天時就被迫害至休克三次,打手們還罵她裝死。
惡警打手們見此種情況下,堅定的法輪功學員仍不寫「悔過書」,於是中國新年剛過,邪惡的手段就更毒辣了,要求打手們給堅定的法輪功學員們的早餐稀飯越清越好,午、晚餐前必須先喝一大碗湯,有的直接端半盆(勞教所用的湯盆)湯強迫喝。另外每天還強迫喝5-6杯特大杯水,不喝幾個打手就拳打腳踢扯頭髮把人弄到地上用開口器灌水。如法輪功學員付利瓊等就多次被灌水,弄得頭髮、棉衣全身濕透,回到座位上就從身上流下一大灘水,此時不僅不准換衣,而且不准上廁所,當準備打報告上廁所一動身就被打手們拽住:「不寫悔過書不轉化,就不准上廁所。」當值班幹部經過時也是不理裝沒聽見,因此憋得許多人拉在褲子裏。屎留在褲子裏,尿水必然流到地上,此時邪惡之徒便立即強迫法輪功學員脫下棉衣(或者毛衣)擦地。就這樣流一次尿、脫一件衣服、擦一次地、扔一件衣服,從棉衣、毛衣直到身上只剩下一件秋衣或襯衣。
2003年2月24日早晨,惡警把法輪功學員胡潤蓮銬上後,將其穿過多日不准洗的臭襪子強行塞在其嘴裏,並用封口膠帶封其口,按坐在冰冷的壩子中,面前還擺了一隻臭水桶。2月26日帥會蘭該解教回家了,前幾天就不時地從她被關押的禁閉室傳出打罵聲和哭喊聲,原來惡警在強迫她寫「揭批書」。25日,惡警對她罵、拖、踢,逼她當眾念「揭批」,她被逼無奈真是泣不成聲,根本沒人能聽清念的甚麼(帥會蘭還把褲腿亮開,讓大家看她身上被惡警打的傷)。
在楊華蓮快解教的前兩天,惡警也一直逼迫她寫「揭批」,她堅持不寫,張小方惡狠狠地說:「不寫好就不准她睡覺!」並叫三人看守監視她,不寫就不准坐、不准瞇眼,否則清涼油等物馬上就給塗塞進眼睛裏。直到3月6日十點過,她當地的警察、單位幹部及家人來到勞教所接人了,在門衛處打了幾次電話催問時,七中隊惡警還欺騙他們說:「楊華蓮因高血壓正在進行檢查。」而實際是惡警們見楊華蓮不肯寫「揭批」而拖時間臨時改寫惡警自己杜撰的《在勞教所的感受》,楊華蓮明白這是惡警在強迫為它們唱讚歌,但是在巨大壓力下和不放人的威脅下,她違心的把迫害自己的兇手惡警們說成是「恩人」,把自己被打反說成是自己「打了人」,方才脫身跨出七中隊的大門。
在七中隊,當打手的人中,越是心狠手辣越是記功受獎,如張超群、何平等人就因整人有功多次獲「記功獎」;而稍有正義感和善念的人就會很快被遣送歸生產中隊,還因不忍心打人而被惡警責罵、扣分,或以其它方式懲罰,就連給家打電話都不准提「在這裏包夾法輪功學員」。
被關押在七中隊的法輪功學員之間如果彼此對視、對笑一下,都被說成「違規」而遭毒打;頭髮遮眼用手整理一下,或扣一下扣子,等等都叫「亂動」而挨打;就連在別人和衣熟睡時把自己的大衣給別人蓋上也算「違紀」,也得寫檢討被罰分而加教。
我們現將四川女子勞教所七中隊惡警惡行曝光,讓惡人受到正義的譴責、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