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秋上訪時,我被關進天安門廣場派出所,先是面壁罰站,惡警並被用警棍狠打,後不分男女老少押進一個房間,三天不讓喝水、吃飯、睡覺,也不讓大小便,並整夜整夜地罰站。第四天送到房山看守所。警察腳穿厚底皮鞋用力踢我,一腳就踢倒在地上,又一把揪住頭髮提起來,再一腳踢倒,足有幾十次,頭髮揪掉一大片。警察打累後,拿起一個竹製晾衣架,尖勾朝下,用力猛敲頭部,直到我血流滿面昏死過去。
後來我被非法判勞教,銬送到石家莊勞教所二大隊,在勞教所裏惡警為了讓我寫「悔過書」,四、五個人輪流監視著我,幾天不讓休息,高強光刺激,後來在強迫穿勞教服時,五六個人圍住我,其中一人揪住我的頭髮用力一提,我的腳就離開了地面,其餘的人用電棍用力電我,強制我穿制服,直至昏死。它們怕人看到我的情況,就把我拖到裏屋,用鋼針扎刺我的合谷、人中等穴位,很長時間才有了呼吸。
在勞教所裏,我整整呆了一年,由於飯食粗糙,我得了腦血管病,但勞教所並沒有對我特護,期滿釋放時,我還不能穩當地走路。
我只是千萬名被迫害的大法弟子中的一名,我們是守法的中國公民,只是為了學法輪功做個好人而遭受這樣的迫害,我呼籲有關組織能給我討回一個公道,把江XX推上正義審判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