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因信仰而失去工作的護士:把我遭到的迫害寫出來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3年3月25日】我是一名女大法弟子,原是某地的一名護士。我從98年3月初開始得法,修煉法輪大法,身心都受益無窮,在江XX政治流氓集團從99年7.20開始非法迫害鎮壓後,我於1999年7月和12月分別兩次進京證法後,現已近4年,受到諸多迫害。

1999年12月到北京天安門正法後,被警察押回當地公安局後,在當地610辦公室遭到了非法搜身、審訊、並勒索5000元,搜身搜去了450元。

單位在上級的壓力下,於12月底單位對每個職工發「紅頭文件」,宣布對我停職停薪;單位派人去北京抓捕我的一切費用全部由我本人負擔,大概在1500元左右,並逼迫我寫甚麼「保證書」。在這期間還對我家人進行迫害,讓家人對我嚴加看管,搞得全家不得安寧,後來在這方方面面的壓力下,我就違心地寫了保證書,隨後單位於2000年2月初允許我上班。後來經過深入學法,我悟到這是惡人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修「真善忍」沒錯,於是2000年3月中旬我又重新寫了聲明,聲明我所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全部作廢。我又遭到和上次一樣的迫害,前後歷經5個月的時間,在這期間無論上與不上班,工資、獎金沒付給我一分錢,我因此失去了每月近2000元的收入,在這期間,610犯罪團夥還多次騷擾。

在2002年3月15日,為講真相,救度世人,我與同修去發真相資料,被當地派出所非法抓捕,當時由於自己堅定正念,我回到了家。緊接著610辦公室就開始傳訊我,並對我進行審訊,於3月18日在單位幹部帶領保衛科一人員開車到我家,要將我綁架到洗腦班,並讓我帶上2600元錢。因當時家中沒那麼多錢,要出去籌備錢,將他們支走後,趁此我離開了家,從此我失去了工作、失去了家,流離失所至今。

由於全家我這僅有的一份收入也失去了,我們家庭現在處境很困難,丈夫下崗,失去了收入,兩孩子一個讀大學,一個讀中專。我流離失所後,家中僅有的存款因兩孩子及家庭各方面的開支,已經所剩無幾。兩個孩子失去了穩定的家庭,及對母親的擔憂與思念,身心受到了極大的傷害;兩位老人已年近八旬,身體差,思想壓力極大,致使父親一直臥床不起。

這一切都是由於江羅一夥對大法及大法弟子的迫害造成的。我把我遭到的迫害寫出來,並在此呼籲中國及世界有正義的社會團體及個人,共同來匡扶正義,主持公道。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