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鄉黨委無理抄家綁架 大法弟子兩次脫險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3年3月25日】我當了8年兵,榮獲連、營獎勵多次,獲「老黃牛」稱號,立三等功二次,「雷鋒積極分子」稱號二次。

我1996年得法,我五個孩子都修煉法輪功,我們師父說:一人煉功,全家受益。我75歲的老母親不修煉,也沒有吃過藥。720後,母親對我說:「你老師的像、《轉法輪》都給你保管得好好的。」我說:「您不怕嗎?」母親說:「誰要再往咱家要像要書,我就碰死在他身上。」以後就再也沒有被問過師父的像、書的事。我跟母親說:「您有正念,師父保護著您呢。」

我2000年7月24日流離失所,靠撿破爛為生,始終以師父講的法為重,大法工作主動做,不怕苦,不怕累,爭前恐後幹,嚴格要求自己,學好法,講清真相,發正念,做好三件大事。

2000年7月19日,我回家,晚上和愛人學完法、煉完功後,深夜12點鄉黨委書記帶著男女20人,甚麼手續都沒有,就把我的家抄了。四個櫃、床鋪、桌子、抽屜,所有的地方都翻了一遍,把櫃裏的東西散了一地,搜走了師父的像、書、講法帶子、資料,連我和愛人抓走,還不叫對孩子說一聲。帶到鄉政府,把我和愛人鎖在小汽車車庫裏。深夜1點多鐘,派出所副所長叫我到他的辦公室,不叫坐,逼跪下,我不跪。派出所副所長就往我鼻樑上杵了幾拳,還讓我跪,我就是不跪,他就雙手左右開弓打我耳光,連續打了七八下,還走到我背後,穿著皮鞋就往我的大腿腕上跺,把我跺倒在地上。屋裏有一盤高壓線,他去拽,沒有拽動,就接著往我身上跺,跺了幾腳後叫我站起來。我站起來,他吸著煙,用煙頭往我胳膊上燒,燒完後,叫我出了他的辦公室。又把我鎖在汽車庫裏,我愛人也在裏面,我倆被關了一夜。第二天上午12點鐘,我愛人被送到縣拘留所,非法關押8個月。

第三天,看管我的那個人把小汽車車庫門鎖打開,又叫我去他的辦公室,不讓坐,逼迫我下跪,我就是不跪,他上前也是雙手左右打我耳光,把我一直打到門後。然後叫我坐在椅子上,我凡是遇到這種情況都能做到打不還手、罵不還口,不一會兒他就叫人又把我鎖在小汽車庫。

第四天看管我的人把門鎖打開,領著我到秘書辦公室,秘書早就準備好的一張「保證書」,在桌子上放著,讓我簽名、按手印,我當時想,到外邊還學還煉,就違心地簽了名,按了手印(現在知道自己一念之差,沒有按大法要求去做。)秘書說要我找保人,來五個人保我,我說我找不到,又把我領到小汽車庫關押起來,鎖上門,不管了。我想這樣下去不行,天黑了,我在屋裏晃大鐵門,晃得很響,有人來了問:「要幹甚麼?」我說:「解手。」他把鎖開開,我就到廁所去,跳牆頭就跑了。

後來聽母親和小孩說,當時鄉黨委書記帶著人,不走我家門口,跳牆頭進去,把倆孩子從屋裏叫起來,就問:你爸爸往家來了沒有?有的人在各屋子、廁所到處找。從此把我家給盯住了,隔幾天一次,有門不走,專跳牆頭,還對鄰居說見了我回來就舉報。在村裏,他們用2000元懸賞抓我,外邊還說:三個縣口都在抓我。2000-2001年派出所公安三人,帶著酒氣到我家,跟孩子說,抓住你爸就判刑。一到敏感日都有人在家盯著,家裏還有75歲的母親,兩個孩子沒人照顧。二間房子倒了,二間房子塌了。十六大前他們往家抓我沒有抓到,就把我家的街門、屋門跺倒了。我母親早起一看門倒了,找了自家叔安上。

我流離失所在外做大法工作,一個月騎著自行車三次送資料,往返400多里,連續做一年多。沒有坐過汽車,黑夜沒有住過旅店,不管冬天還是夏天,不管颳風還是下雨,我都遇到過。騎自行車送資料,天黑了就在村外柴火垛扒個口子住下。

2001年8月,在某國道兩縣交界處被查,有大法資料、書、三輪車被扣了,叫我跪我不跪。我說:三輪車不是我的。打電話叫人來領,我又找機會走了。凡是這樣的事都脫險了。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