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戒毒所的第二天,我被學校接回。坐了一屋子的老師,還有學校派出所的人,他們誣蔑大法,並想方設法讓我放棄修煉,還用上學──這一直接利益引誘我。我的頭腦一直很清醒,我的回答只有一個:我要煉。結果派出所就給我簽了拘留證,被關在拘留所15天。一進拘留所,就看見有好幾個中年婦女蹲在地上;有一個老奶奶背銬在一根鐵柱子上,我看到她們和善的目光,知道她們也是大法學員。在拘留所裏,幾乎每天都要放污衊師父的廣播和電視。大法學員們一聽是污衊師父的廣播,都敲鐵門要求見警察,我也敲了。一開門,就看見不下十個警察站成一圈,在用腳狠狠地踢一個大法學員,那個學員被踢到一邊,另一個警察又開始踢,簡直就像踢足球一樣,我看到難過極了,當時同室的所有人都看到了這一殘暴的情景。有個大法學員衝著那些打人的警察大聲說:「不許打人!」她就想往外衝,結果被警察強行阻止了,並把她帶走,背銬在鐵柱子上。
為了動搖大法學員的意志,拘留所讓那些已經寫了保證書的人在會上讀自己寫的「保證」,並當場釋放。會後,警察將我叫去,問我還煉不煉,我就給他們講清大法的真實情況,講我們修煉以後的親身受益。有個警察欺騙我說:XX國的政府都說大法不好等等。我當時想:我要聽師父的,我隨即回了他一句:大法好,我要煉。惡警的陰謀沒有得逞,灰溜溜的叫我們回去了。
拘留期滿,我又被學校接回,他們把我送到派出所辦的邪惡洗腦班。在這個邪惡的地方,天天放污衊我們師父的錄音,上廁所也要舉手報告。在2000年元旦節即將到來時,他們想出了一個花招,說甚麼元旦節可以不來,但必須寫一個請假條並在上面寫「保證元旦期間不上訪」等,還要有派出所的簽字。後來大家一起切磋,發現這又是一個陷阱,不能上當。元旦期間,我每天被班主任老師「送」往那裏,下午又被他接回學校。我有家回不成,那段時間真的很難受。學校領導看我堅持要煉,就強迫我休學。
休學後,我一直在家。在2000年5月,我和媽媽去公園玩,遇到一些大法學員,就在那裏交流。突然,幾輛警車開進來,過來很多荷槍實彈的警察,將公園包圍,將我們統統抓走。他們讓被抓的人罵大法師父,罵了的就當場放走。我們被劫持到戒毒所,又帶到公安分局,最後帶到派出所,當天下午就進行了非法審問,並抄了家,抄家時我和媽媽被關在派出所。我們幾十個人被關在幾平方米的留置室。留置室裏的環境非常惡劣,臭馬桶也放在那間很小的屋裏,吃喝拉撒都在那間屋裏。當晚氣溫又高,有些大法學員為了別人能睡,自己一直抱著腿打盹或站起來,或煉功。
惡人怕他們的醜行暴露,於第二日早上2時將一部份學員帶到看守所,刑拘30天。在這30天的日子裏,我受到了非人的折磨。
裏面的環境非常惡劣。一進去就強制性搜身,脫衣服直到只剩內衣。他們檢查所帶的物品,把我們的私人物品翻了個底朝天。他們還強行把我和媽媽分開關在兩個監室。我一進監室,就被犯人頭頭安排睡在離廁所很近的地上。早上和下午都要坐在一個大床上,接受所謂的「法制教育」。強迫我們無償勞動,主要是捲豆腐皮。我們有時從上午一直做到下午,而且不能睡午覺。有一天來了一個大法學員,聽說她是到北京上訪在火車站被抓過來的,她隨身帶的手抄《轉法輪》被惡警搜出燒了。當晚我知道了這事,難過得哭了,我覺得我的心都在流血。第二天早上,犯人頭頭叫那個大法學員背監規,這個學員堅持不背,犯人頭頭就吼叫起來,所長隨即和數名警察過來看發生了甚麼。所長也讓這個學員背監規,該大法學員仍然堅持不背,所長惱怒的吼叫起來:「把腳鐐、手銬給她戴上!」那個學員很快被戴上了重達10多斤的腳鐐,並被背銬。我受不了了,我憤然從床上站下來,對那些警察說:「你們不能這樣……」我控制著自己,強忍著不讓眼淚流下來。在我身後,唰刷,一會就站了十幾個大法學員下來,我們都抱著善心向警察們講著大法的真實情況。有警察被感動了,流下了眼淚。所長一氣之下叫他手下拿來幾副腳鐐、手銬,把十幾個學員兩個兩個銬在一起(即一個人的左手銬另一人的右手,一個人的左腳銬另一人的右腳)。我戴的是手銬和加了三個大鐵砣砣的腳鐐,重達10多斤。銬上之後,我們都開始大聲背《洪吟》。不知何時,3個女監室大法學員背經文的聲音響徹看守所上空。惡警們慌了,他們慌忙打開電視機,並把聲音開到最大,想把我們背經文的聲音壓住。
就這樣,我們12個大法學員戴了一個星期的腳鐐、手銬後,有些學員的腳鐐、手銬逐步被解開,只有2對沒解開,其中包括我和另外三個大法學員。後來,我們在放風場煉功,被所長改成單獨背銬(板銬)。我們被銬上以後,瞬間天色變暗,隨即下起傾盆大雨,我們悟到這是天在發怒,在流淚啊。在漫長的一週中,睡覺成了最頭疼的事,我先睡一邊,可一躺下去,胳膊連著心扯著巨痛,只好立刻坐起來。慢慢移到靠牆的位置,靠著牆睡。一會,疲倦極了,只好又換壓另一隻手,一會我又被痛醒,又坐起來,這樣反覆,一天晚上要痛醒幾次。吃飯時,我學著其他學員的樣子,把手銬抹到手臂上,手使勁地向前搬,艱難地把飯舀起來 ,再艱難地往嘴裏送,很多時候還沒送到嘴邊,飯又掉回碗裏。其他的大法學員看不下去了,主動給我們餵飯。背銬(板銬)加腳鐐長達一週,後又因為我們堅持學法,惡警給我們改成 「龍抱柱」(殘忍刑法之一:將手從一大腿下繞過銬,這樣銬使人站都站不直,重心完全偏離,這使我行走非常困難,連上廁所都要人幫忙)。在惡警的辦公室,她們先把我的手銬解開,很快又給我戴上。在解開的間隙,我看到我的手腕被磨掉了一層皮,手臂上被手銬磨掉了一層皮。在釋放的當天,才改成前銬。腳鐐25天沒解開過。在釋放時,警察把腳鐐的鑰匙拿給我媽媽,讓她給我開,但是由於時間太長,鎖已經鏽了,很久才打開。由於連續上刑具25天,手腳都被磨爛,特別是腳後跟被磨了兩個深深的洞,都看見骨頭了,回家後傷口長了兩個多月才長好,但至今腳後跟傷口處仍不能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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