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法輪功學員想:洗腦班是絕對不能去的,但也要讓世人理解,畢竟他們的壓力也大。不如辭職好了,表明堅決的態度,既讓惡人達不到目的,也讓世人不抵觸,能夠理解。於是就寫了辭職報告交上去。領導一看內容,大意是:憲法規定,公民享有信仰自由的權利,但江澤民一夥卻公然違反憲法,踐踏公民的信仰自由,迫害廣大法輪大法修煉者。我因為堅持修煉法輪大法,我本人、家庭以及我單位都受到他們一夥的不公正待遇和迫害。我單位領導迫於壓力要將我送去「轉化」,試問,我一個信仰真、善、忍,按照這個標準做好人的遵紀守法的合法公民,要把我往哪裏轉化?我要堅持修煉。為了減輕單位領導的壓力,我只有被迫辭職,請單位批准。
看完辭職報導內容,該法輪功學員單位領導都被驚呆了,不敢批准,也不敢上報,也不再說非得讓他去洗腦班的話,幾個領導一合計,說乾脆當放他長假好了,拖著吧。就這樣洗腦班綁架該法輪功學員的計劃又一次破產了。
從法理上來講,當然不是說大法弟子都應被逼辭職,但是也許是該大法弟子在心性上能夠達到坦然放下個人得失,把講清真相放在首位,能夠在矛盾面前抓住時機面對不明真象的單位領導講真象,邪惡勢力就沒有了空子可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