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通過了《聯合國(反恐怖主義措施)條例草案》,過程中鬧了個譚耀宗顧吃飯令到修訂案不能通過的笑話,於是媒介都以這條花邊作話題,這大概亦是一般市民的興趣口味,反對草案的議員指草案是很嚴重,影響深遠,多多意見,但討論與話題只是極少數人有興趣,一般小市民固然是不大了了,亦無興趣知道是甚麼一回事。
對付法輪功?
香港就是這樣,一方面很落後,只有一半人有中學教育程度,但卻是經濟富裕,雖然只是部份人,但這部份精英卻是最多聲氣,要香港很多地方與西方先進社會看齊,甚麼都要與人比較,人權民主固然少不了,事事皆要超英趕美,反恐是美國為首所推動的世界潮流,香港作為先進城市,又怎樣少得了?
但反恐卻不一定要立法,香港有恐怖活動?沒有!除了六七年左仔搞亂了社會一輪之外,何曾出現過類似恐怖活動的事情?反對為反恐立法的一派,照例又推銷恐共觀念,懷疑港府藉反恐打壓異己,例如法輪功與支聯會,這只是各取所需的論說,唔知嚇死,知就笑死。
要對付支聯會,哪需要立法?也許更現實的問題,怎麼支聯會有對付的必要?支聯會做過了甚麼事需要中央及港府認真對付?各位大哥請勿借頭借路,自高身價了,支聯會除了一年一度六四週年時刻搞次大型集會,還有甚麼工作?近來搞了個青年團(學中共的共青團乎?),也不是有甚麼「支援」國內民主的工作,這些無關痛癢的小活動,中共忍了十多年,哪會再花精神對付?或算要對付,取消你們的公司註冊,使支聯會成為非法組織,就不解而散,還用借助反恐立法乎?
說到對付法輪功,就更為搞笑,法輪功已是世界性組織,主導反恐的美國及歐洲,皆將之定性為合法宗教組織,就憑董伯一句話人家邪邪地,就可將他們定性加以打壓,未免天真。就算法輪功有成功挑戰專政者的事,如插播電視,西方只會視之為正義行為,不會支持特區藉反恐之名加以打壓。要壓還是要自己想辦法。
更重要的問題是法輪功是並無組織存在的組織,香港有一個法輪功學會,有幾個發言人之類,但卻不像任何其他宗教一樣,有屬於正統的科層組織,全世界的法輪功都是在李洪志的教義下各自活動,各自為政,他們叫作「鬆散管理」,有學法輪功的人,有參與者,都沒有甚麼會籍組織存在,這亦是要對付他們的難處。中共也禁之不絕,何況港府?
立法有何用?
沒有恐怖組織為目標,也沒有國際恐怖組織在香港活動的紀錄,那立法來作甚麼用?美國給了香港壓力嗎?亦未有所聞,大概也是虛應聯合國的大方向吧,那就慢慢來,研究研究,看看人家怎樣寫,自己照抄就可以了,何來爭論的地方?但爭議還是出現了,而且又是一黑一白的兩派,有投票出現五十比五十的緊張,有正義人物,也有好像安排了甚麼陰謀的港府及保皇一派,又拗一餐,有時真不知道是香港的進步還是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