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馬三家、張士、沈新等集中營的正法之路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2年2月8日】一、大法拯救了我

我是在大連開發區某醫院做護士工作的,多年來體弱多病,曾患有胃腸炎、膽囊炎、胰腺炎、附件炎、卵巢囊腫、貧血及神經衰弱等多種疾病,整天與各種藥物相伴,甚麼西藥,中成藥以及草藥都嘗試過。然而還是無濟於事,四肢無力的我真是難以支撐自己的工作,幾次想到辭職。護士的工作很辛苦,每當下夜班,我拖著疲憊的身子往家返的時候,經常是淚流滿面。怨天對自己的不公,為甚麼不能像正常人一樣的活著,為甚麼不能有一個健康的身體?由於身體不好,心情也不暢,遇到不順心的事便生氣,發火,回到家裏與愛人發生口角時也從不示弱,就在自己感到活著無聊的時候,也時常思考一個問題:人為甚麼活著?生命為誰而存在?怎樣活著才是最有意義的?我百思不得其解。

96年的春天,我得到一本《轉法輪》,一口氣讀完,噢,豁然開朗,我明白了許多做人的道理,人生的真正目的就是返本歸真。於是我就愛不釋手,從此走上修煉法輪大法的道路。短短幾個月的時間,我身心都發生了巨大的變化,原來那些常年老病都不翼而飛,心底也覺得無比的寬闊。以「真、善、忍」的標準來要求自己,從為私為我轉變到做事先考慮別人、先他後我。工作中兢兢業業,一絲不苟得到了單位領導和同事的認可,五年多的時間沒有開過一分錢的藥,為醫院節省上萬元的醫療費,並且家裏人有病,我就拿錢到藥店買藥。可以說如果沒有學大法,我是沒有那麼高的境界,是大法改變了我,是這麼一部宇宙大法,能使人返本歸真、能使人道德回升,在我們國家卻沒有一個正確的位置。為了證實大法是正確的,為了說句公道話,我踏上了進京的列車……

二、為甚麼人民警察害人民?

我於2000年10月進京上訪,被公安人員非法抓捕送到大連戒毒所,那裏的幹警每天都對我們進行訓斥、謾罵,從早六點到晚十點(除了吃飯時間)都必須坐在凳子上,雙手反背在後,強行接受「洗腦」。誰的眼睛沒瞅在電視上便罰站,那天與我一同送進去的有10多個法輪功學員。晚飯後,幹警讓我們保證晚上不煉功,當我們說不能保證時,便將我們一起拉到走廊罰站,而且鼻尖與腳尖必須緊貼牆壁站立,一動不准動,我覺得人格受到了極大的污辱,不知過了多久,來了一個男幹警(不知姓名),表情兇狠,兩眼放射出兇光,手持電棍,把我們一個一個叫到屋裏過篩,那不堪入耳的語言令人作嘔,惡狠狠地用電棍電我們的臉部、頸部及上臂等處,其上有一女學員,身體比較瘦弱,那個男幹警把她拖到樓底,一連打了十幾個嘴巴子,打得暈頭轉向。把我們也折騰到深夜。

上訪本是憲法賦予公民的合法權利,我們並沒有觸犯哪一條法律、也沒有擾亂社會秩序,卻遭受如此待遇,為甚麼人民警察害人民?

7天以後,我被帶到大連開發區刑警大隊,特設專案組來審理「我的案子」。連續5天的提審己使我筋疲力盡了。前兩天連續48小時不允許我睡覺,幹警們輪換著審我,用污穢、骯髒的下流語言對我進行人格污辱,對我師父及大法進行攻擊和誹謗。第二天,他們中的幾個人便咽喉疼痛,聲音沙啞,有的惡警還到醫院打滴流。我說:你們這就是「現世現報」。你們罵我師父、罵大法罪有應得。他們看從我嘴裏也問不出甚麼,就改變主意,把唬小孩兒的玩意拿出來,企圖讓我放棄修煉,說甚麼,你說不煉了,我們馬上送你回家,還有的幹警說:求求你了,你就說不煉了,我們請你客。「修煉可不是兒戲,比常人中任何一件事情都嚴肅。」(《精進要旨》)。我心想:「堅修大法心不動」(《見真性》)。我說:我要堅持宇宙的真理、為了我生命的永遠、為了為我承受痛苦的親人們、為了關心我的朋友們、同事們、為我圓滿以後世界裏的眾生,我也必須在我修煉這條路上堅定地走下去。他們信心十足想迫使我妥協,最後還是被我堅修大法這顆心折服了。5天後,也就是11月1日判我刑事拘留,送至大連市看守所,與刑事犯關押在一起,遭受了犯人一樣的待遇,並且不讓家屬接見,在那裏關押了51天,精神上和肉體上都受盡了折磨,並且罰款5600百元錢,我不知道這些都符合法律的哪一條。

三、我一定要堂堂正正走出這邪惡勢力的黑窩

同年12月21日,警察非法判我勞動教養二年,並沒有經過正常的法律程序,我拒絕在教養書上簽字,遭到了警察的謾罵,強行送到省馬三家教養院。當時面對這邪惡的黑窩,心裏也沒有底,不知那裏究竟是甚麼樣?但是轉念又想,有師在、有法在,憑著我堅定大法這顆心一定會闖出來的。我被分到女二所一大隊五分隊。記得剛到那天晚上,張隊長(幹警)裝做熱情地接待了我,並且對我問寒問暖,邪悟者們對我也很熱心。可是,第二天環境馬上變了,室長陳消玉、門立晶等人與我的談話中,得知我仍然堅信大法沒有半點妥協的意思,便拉下臉,指著我的鼻子說三道四,同時散布那些邪悟的言論,我一聽根本不在法上,修煉人應該「以法為師」,怎能聽信那荒誕無稽的言論和自欺欺人的謊言呢?面對她們我不屑一顧,我知道她們往日在大法中都親身受益,在這大氣候反過來的情況下,走到大法的對立面,對大法和師父進行惡毒攻擊和誹謗。常言道:滴水之恩,當湧泉相報。我無法接受這個事實,也無法與她們溝通。有時也反駁她們,便遭到圍攻,在那陰雲密布的邪惡環境中,我感到度日如年,心裏想:「一個心不動,能制萬動。」(經文《去掉最後的執著》)以師父的法充實自己的頭腦,她們的謊言一句話也不要。

我主動找隊長談話,向她講我為甚麼學法輪大法,以及我在大法中的受益情況,闡明我的觀點:既然選擇了這條路,我就會堅定地走下去。隊長與那些叛徒天天開小會研究對策,針對每個堅強不屈的大法學員採取不同的方式,也是針對你沒去掉的執著心下手,最終的目的就是一個,讓我們背叛大法,放棄修煉。於是罰站、罰蹲、不許睡覺、不讓我們說話。有一次罰我蹲時,我想不能這樣滋養邪魔,並且她們這樣做也是違法的。我堅決不服從。她們四、五個一起將我從牆角拽到地中間,有的按肩,有的拽腿,將我摁在地上,然後再抬起臀部,壓住膝蓋,強行使我蹲在屋裏的地中間,讓全屋的人圍觀,她們不僅讓我身體上承受,還想在精神上徹底摧跨我,不讓別人與我說話。每天都譏笑、諷刺、挖苦我們,企圖消減我們的意志,她們說我是頑固不化。整天輪流著給我「洗腦」,不管她們的謊言怎樣詭詐,用大法來衡量,便輕易地識破其險惡用心。我每天幹活、走路、吃飯、甚至看電視的時間都不停地背法,心想一定要走出這邪惡勢力的黑窩。但那時還是很迷茫,不知怎樣做才能跟上師父的正法進程。她們經常威脅我說「再不轉化就實行無產階級專政……」隊長說:「如果不轉化,到期也不放,只有加期,再不轉化,再加期……。」有不少學員已被加期5個月、6個月、8個月不等。並且不允許堅定的學員接見家屬。我家人頂著大雪、冒著寒風、千里迢迢來看望我,都沒讓我們見一面,我不知他們這樣做符合了法律的哪一條,就是普教也有接見家屬的日子,難道我們這些好人連一個刑事犯都不如嗎?

記得2001年3月17日,在「馬三家第五次政策兌現大會上」,一個解教的叫王春英,公然在千人大會上說甚麼:我敢做證,馬三家從來沒有打、罵、體罰學員的現象。我們的學員鄒桂榮馬上站起來戳穿她的謊言。說:不對,王春英你說的不對……話音剛落,便遭到一群人的圍攻,揪頭髮、堵嘴、壓肩膀、扭胳膊,把她拖出會場後,就是一頓毒打。後來得知隊長(幹警)還給她一個刀片讓她自殺。那天中央電視台、遼寧電視台、省政法委的領導都在場,電視台記者也錄下了這一幕。可是第二天新聞聯播節目上播放的馬三家這次大會,時間也不短,但這一場面他們卻不敢曝光。犯罪所長蘇靜在電視多次出現,說對待大法學員就像甚麼甚麼,簡直不知羞恥。那麼她們對大法學員的打、罵、體罰、電棍電又怎麼解釋?瀋陽有個大法女學員叫趙淑環讓她們打得面目皆非,大腿內側的傷至今未癒,那是暴徒們用手指甲一塊一塊掐的。

我們今天所做的一切,就是讓人們知道真相,人人都有權知道真相,不要去相信那邪惡的謊言。

4個月的時間,歹徒們用盡了各種招術也改變不了我堅修大法這顆心,於是他們就把我們堅定的大法學員分別轉到別家教養院,企圖變換伎倆進一步加重迫害。

四、揭露「瀋陽市張士教養院」的邪惡

我終於離開了「狼窩」,可是又被投進「虎口」。

4月19日,我們一同10人(後來剩9人,其中一學員不知去向),都是堅定的大法學員,用大客車把我們送到了「瀋陽市張士教養院」。剛一到那兒就把我們姐妹幾個分開,每人一個房間,由3個男的和一個女的看著我們,不允許我離開房間半步,上廁所也得有他們陪同去,而且男女同居一室(3男2女)同吃同住。當天晚上我們要求見院長,第二天見到了院長問:你們教養院為甚麼強迫男女同居一室?院領導只是笑笑並不回答。這哪裏符合做人的倫理。前6天的時間,日夜連續給我們「洗腦」,他們幾個輪班做卻不讓我們睡覺,每天只能睡1~2小時,想從身體上和精神上同時進攻徹底摧垮。幾天後,看我還不屈服,就開始體罰,罰站、罰蹲,不允許我與其他姐妹說話,如果在走廊見面就強行分開。從第七天開始,半夜12點以後才允許我們睡覺。而男男女女還在我們房間裏川流不息,並且由固定的男人24小時監視,每天記錄我們談話內容、心理動態等,然後每天早晨都開小會研究對策,如何下手。在那裏我有幸看到師父的《忍無可忍》經文和《在北美大湖區法會上講法》,從中明白了不少法理,更加堅定了我修煉這顆心,更加清楚了揭露邪惡、參與正法的重要性。

有一天,在我看完《忍無可忍》經文後,他們問我:你將如何對邪惡制止、清除?我說:你提的問題很好,我正在思考。次日他便拿來一本揭批大法的材料讀給我聽,我感到這是正法的機會,在他不注意時,我一把奪下將其撕個粉碎,他們驚呆了,好久不說話。我說:你不是問我怎樣對邪惡制止、清除嗎?就這樣。過兩天他又拿來一本揭批材料,我又奪下來撕個粉碎,這回他們氣瘋了,嗷嗷叫直到下半夜,面對他們的瘋狂,我仍然默默地背著師父的法,把他們氣得團團轉,還揚言告院長處治我。誰知第二天,多雲轉晴,他們一個個都向我道歉,請求我的原諒,說甚麼我們對你過火了等等。他們原計劃10天就把我們「拿下」,結果20天的強制「洗腦」結束了,他們也無計可施了。我們9姐妹對大法堅如磐石的心一個也沒有動搖,「張士教養院」的陰謀沒有得逞,就又變換招術。

五、揭露「沈新教養院」及「大北監獄」、「地下監管醫院」

5月10日,我們姐妹離開了「張士教養院」,暴徒又把我帶到了「沈新教養院」。剛到前幾天,幹警們一個個偽善的面孔出現在我們面前,說「馬三家」如何不好,大隊長郭勇說:「馬三家」的幹警對你們的殘暴行為就是違法,我們不會這樣,在我們這裏到期一定放回家。我們開始寫上訴材料,控告「馬三家教養院」及「張士教養院」的邪惡行徑,有的學員的材料讓他們騙去後便扣押下來,並且沒收我們的紙和筆,於是,我們開始絕食,抗議他們的違法行為,要求無罪釋放。在連續幾天的強行灌食後,把我們送到大北監獄醫院,與病犯關在一起,那裏陰暗潮濕、終日不見陽光、吃、喝、拉、尿全在屋裏,每日早晨時常聽到犯人之間打、罵聲和撕心裂肺的慘叫聲、不堪入耳的污言穢語也是司空見慣,來到這裏真是人間地獄。13天後,我們返回了「沈新教養院」得知我丈夫和兒子來看過我,他們走了幾家教養院才找到了我的下落,可是幹警們騙走了我丈夫500元錢,還沒讓我們見面,事後我才知道,可我一分錢也沒看到。人民警察公開詐騙,卻覺得心安理得,執法犯法卻沒有人懲治。

我們其中的兩姐妹,因拒穿勞教服,暴徒就將她們倆關禁閉,她們遭受了大隊長郭勇,及副大隊長宋曉古的毒打,女幹警們強行將她們倆衣褲扒下(只穿短褲)上衣撕破,還用電棍電她們的頭、胳膊、腿等處,至今還留有傷痕,他們怕打人的事曝光就不讓我們見面,一女學員被郭勇打得腰、腿痛,走路困難,小腹疼痛排尿困難,即便在她們受傷時也將她們扣在鐵攔桿上吊起來,有時還反扣。有一天,在走廊裏,我們倆女學員打一聲招呼,郭勇便衝上前去糾住她的脖領拖到屋裏,因為他怕打人的事曝光。於是我衝上前指責他:放開她,不准打人,你警察執法犯法。四、五個幹警瞪著眼睛衝向我和冬梅,誰打人啦,你看見了嗎?真是做賊心虛。

後來,我們也悟到了應該一概不配合邪惡。於是,做操、坐凳、拔草、看電視等一切都不服從。有一次,一個姓潘的女幹警強行讓我跟著出操,當大家都擺好體操隊時。我想,師父說:「無論在任何環境都不要配合邪惡的要求、命令和指使……」(經文《大法弟子的正念是有威力的》)。再說我煉功人也不需要做廣播體操。他們開始做操了,我一個人坐在地上,心裏背著《轉法輪》裏的話:「我的根都紮在宇宙上,誰能動了你,就能動了我,說白了,他就能動了這個宇宙。」看著大門口那一排幹警在盯著我,大法的威力展現出來了,他們一個沒有過來,並且過後這件事就像沒發生一樣。

有一次,暴徒們讓我們看誹謗大法的錄像片,我和冬梅拒絕觀看,並且拔掉電源插座,那些惡警們像瘋了一樣,吼著、叫著、把我和冬梅兩個像推皮球一樣,推過來,推過去……最後把我倆分開,分別關在兩個禁閉室裏,雙手反扣並吊起來。我大聲喊,宋曉石,過來把我鬆開。他們不放開我,我就一直喊,喊得我筋疲力盡,說不出話來,就在心裏默背《經文》,《洪吟》等,「生無所求 死不惜留 蕩盡妄念 佛不難修」那些惡警看我難受的樣子,她們幸災樂禍地說:這個姿勢一定很好。在我身後哈哈大笑。我心裏想這些可憐的生命,迫害大法弟子將來把你的位置擺到哪裏呢?你們在自己在葬送自己還不知道。晚上他們才把我放開讓我睡在地上,不給被褥,為了抗議他們對我的虐待,我又開始絕食絕水。一個幹警走到我面前說:你現在甚麼權利也沒有了,只有吃飯的權利,你還不吃。我說,我還有一個權利,他問是甚麼,我說:我還有不吃飯的權利。他們每天都讓普教的男犯人把我們拖出去強行灌食,有一個幹警說:我就想看看你的灌食遭罪難受的樣子。絕食第三天,院長找我談話,內容大致是這樣。

院長:你覺不覺得你這種行為太過激,(指拔錄像電視插頭)
我: 我不覺得,我沒有過激的行為。
院長:為甚麼?
我: 因為它誹謗我師父,誣陷大法,我不允許它胡說八道。
院長:那街面上,還有書店裏的書你都管得了嗎?
我: 只要在我面前出現,就要去管,維護大法是我的責任。
院長;好,不管你對與錯,咱們把這一頁翻過去,只要你能保證以後再沒有類似事情發生,今天就把你放出來,(是從禁閉室放出來)
我: 不能保證。
院長:國有國法,院有院規,你自己不看還不讓別人看,你也太霸道了吧!
我:因為這樣的錄像片是假的,並且它是害人的,我也不能看著它害別人不管哪。再說了,你們教養院的規章制度是對你們的勞教人員規定的,要知道,我不是你們的勞教對像,我們法輪功學員沒有罪,是非法關押。
院長:(沉默片刻)你回去吧。

第二天,無條件把我從禁閉室裏放出來,他們一個幹部讓別人出去,來到我面前說:以後再也不做你的轉化,再也不在你面前放這樣的錄像、錄音(指迫害大法的)。他開始向我保證了,向我妥協了。大法的威嚴再一次展現在我面前。

我仍然堅持不吃飯。幾天後,他們再次將我送到大北監獄地下監管醫院。由於長時間看不到法理沒有明確的認識。在那裏與鄒桂榮和嚴麗萍相遇,可我們到了大北監管醫院就都吃飯了。這一次管教(幹警)指使犯人嚴加看管我們,不讓我們煉功,我們就向她們洪法,講我們受迫害的真相,找管教談話,給院領導寫信等,但在江澤民邪惡勢力的控制下他們沒有減少對我們的迫害。我們一煉功就把我們用手銬銬在床上,還限制我們上廁所。後來,又進去兩個同修,對外面的正法進程有了了解。才知道外面的學員為了講清真相,救度世人做了大量工作,每天都冒著被抓、被迫害的危險,師父說:「被抓不是目的,證實大法才是真正偉大的……」(《理性》)。通過溝通,我們終於達成共識,必須衝出牢籠,投入到正法洪流中,把我們受迫害的事講給更多的世人,來喚醒他們的良知得以救度。

我們開始集體絕食,抗議對我們的迫害,要求無罪釋放。於是暴徒灌食,強行打滴流,我們堅決不配合,就給我們戴手銬,戴腳鐐,那裏的幹警不動手,指使男犯人對我們施虐,三、四個男犯人把我們一個個拖出去、按在地上或者按在牆上、揪頭髮、打嘴巴子,又用粗暴的動作強行從鼻孔裏把胃管插入胃裏,下不進去就反覆插、打我們,直到插進去為止,我的咽喉都被插破了,吐出的是鮮血,醫院的領導還聲稱是救死扶傷,對我們負責。我抓起被他們揪下來的一縷縷頭髮問他們領導:你們就是這樣救死扶傷的嗎?他們無言以對,有的護士及犯人都為我們流淚了。在我絕食、絕水一週後,我的體溫上升到40℃度,心跳已達150-160次/分鐘,面色蒼白,四肢無力,說話的力氣都沒有了,同修看著我難受的樣子,抱著我哭了。我們背誦著《轉法輪》最後一頁的話:「在真正的劫難當中或過關當中,你試一試,難忍,你忍一忍;看著不行,說難行,那麼你就試一試看到底行不行。如果你真能做到的話,你發現真是柳暗花明又一村!」師父的話給我們增添了無窮的力量。瀋陽市公安局的領導、檢察院領導、監管醫院院長及其他領導,還有沈新教養院領導都出現了。問我們生活上需要甚麼?我們甚麼也不需要。問有甚麼要求,我們說只有一個要求:無罪釋放!

2001年8月11日,我終於在絕食、絕水的第11天獲釋,我的身體虛弱的已經不能走路了,體重只剩下80斤。一個犯人把我從地下室抱了出來。

10個月的監獄迫害結束了,我終於堂堂正正地走出了魔窟。我深深感到師尊的偉大與慈悲,及大法的威力。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