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對大法的堅信,我終於踏上了進京的路程。我與五名同修一路上正念除惡,於2001年11月25日順利到達北京天安門廣場,當時由於產生了怕心,沒能馬上打開「法輪大法好」的橫幅,在廣場來回徘徊,後終於克服了怕心影響,將橫幅打開並喊出了「法輪大法好!」,兌現了史前的誓約。然而一會兒就被廣場的惡警抓住,但我繼續高喊:「法輪大法好」。隨後我和幾位同修被帶上警車。上車後惡警就用警棍狠命地打另一名同修的頭部,我當時就喊不准打人,而沒有想到用正念除惡,惡警就回身開始用警棍打我,並還用腳踹我。
我們被抓的幾位同修被帶到天安門廣場派出所,警察對我們強行非法搜身和照相,並拳打腳踢,還強行逼問我們姓名地址,隨後把我們關到鐵籠裏。當時籠裏還關著幾位同修,其中有一位女同修被惡警打得躺在凳子上昏迷不醒,後來又陸續抓進來許多同修,警察對同修們非打即罵,全無人性。其中有幾位同修就因為在天安門廣場走路就被抓了進來。當天警察還讓當地駐京辦來認人,有幾位同修被認走了,並且一整天也沒有給我們大法弟子一口飯吃,一口水喝。有個惡警還說:「我要說了算,就把你們活埋了。」簡直無法無天。到了晚上警察把我們押送到北京崇文區看守所非法關押。
到了看守所又被非法搜身,並把我穿的鞋和褲腰帶及342元錢等物品強行扣留。看守所把每個牢號裏設一個「牢頭」,利用「牢頭」來毆打其他犯人,而看守所監規上卻寫著「堅決打擊牢頭獄霸」。進到牢號後我們又被強行搜身,還被強行洗冷水澡,洗完後還得靠牆站著背監規,我站著不背,心裏背《轉法輪》,足足站了2、3個小時,犯人看我站的時間長了就讓我休息了,還說以後接著背。過後我就給他們介紹法輪大法的真相,他們聽後,也非常佩服大法弟子。過了兩天他們就幫著看著管教讓我背地煉功。又過了幾天看守所見我不說姓名,就又給我調到後邊的「嚴管」號西二二牢號,到了這個號裏「牢頭」和手下的犯人不讓我煉功,我坐板時就盤腿打坐,他們就打我,我也不動繼續盤腿,他們見我不怕,就跟我商量:「你別煉功了,你煉功管教就會懲罰我們。」我當時就動了人心,就答應了他們。在這裏不煉功了,但是我不背監規。他們說你不背監規我們不強迫你,但是管教要問你時你得說你不背,與我們沒關係。
儘管看守所有規定,不准犯人吸煙、喝酒,但我看見犯人們天天都吸煙,管教們裝作不知道。還有幾次,我見到管教到夜班時領著各個號裏的「牢頭」到值班室喝酒,其中有一次管教還喝多了,和別的管教罵了起來,全無人性。
在非法關押期間,預審想問出我的姓名和地址,並且兩次找來背叛大法的叛徒用邪悟之言來攻擊大法並尋找我的執著,讓我背叛大法並說出姓名地址。我當時心裏便想起師父在《窒息邪惡》裏說:「所謂被轉化的人,歷史上就是這樣被安排迫害法的。不論他過去被抓被打表現得如何好,都是為了他今天跳出來迫害法、迷惑學員做準備的。希望學員不要聽信它們邪惡的謊言」。於是我就是不配合他們,心裏發正念,根本就不聽他們的邪悟之言。預審見還不起作用就放棄了,就不再提審我了。
還有一次,中央電視台播放關於栽贓法輪功的謊言,看守所便強行給所有人員觀看,還強行逼每個犯人都必須寫揭批法輪功的書面文字。我就告訴我們號裏的犯人「傅怡彬殺人案」是中央電視台栽贓法輪功。你們寫揭批法輪功是犯罪啊!犯人說我們沒辦法,不寫不行,反正我們也不是真心寫的。管教因為我們號裏犯人寫的書面文字少了一些,就讓拿回重寫,必須多寫點。管教問我「傅怡彬殺人案」是怎麼回事,我說法輪功明確規定:修煉法輪大法絕對不能殺生,所以傅怡彬絕不是煉法輪功的。
又過了幾天,「牢頭」對我說:「上面有話,對你們煉法輪功的要施加壓力,不讓睡覺,但不許說是『上面』說的。」我當時心裏想:我是修大法的,是超常的人,沒關係。於是我就答應了「牢頭」不睡覺。(其實是自己沒有把握好,配合了邪惡的要求)於是「牢頭」說:「從現在開始讓你們48小時不睡覺。」我雖然48小時沒睡覺,但我也不覺得困,我知道是師父在加持我啊!又過了幾天,有個姓張的管教對我說「只要你說出姓名,我保證不讓你當地政府知道,背地裏就把你放了。」回到牢號裏,「牢頭」也說張管教說話算數,你說出姓名他就能暗地裏把你放了。由於當時動了常人之心和不想再吃牢獄之苦了,就相信了他們的話,於第二天2001年12月27日就說出了自己的姓名和地址。事隔兩天我就被當地派出所帶回。
我於29日當晚被押回鞍山市千山區唐家派出所,過了一段時間,千山區政保科來了幾名惡警,並先去我家非法抄家,甚麼也沒搜到。他們逼問我說出進京的過程。我不說,他們就威脅說:「知道你愛人也煉法輪功,我們也可以把她抓起來,就看你的態度了。我們有的是辦法讓你說。」並且還說出了當時我們進京的幾個過程,還說:「我們甚麼都知道,別人都說完了,就看你的態度。」由於執著於親情和有了怕心及各種常人的執著,我說出了進京的過程。當晚被關進唐家房派出所的鐵籠裏,被戴上手銬和腳鐐,銬在凳子上坐了一宿。第二天是12月30日,我們被送到鞍山市第三治安拘留所。到了拘留所,又被非法搜身,還被要求交175元伙食費。隨後把我和其他幾位同修關進了205號。
非法關押期間,有2名同修抗議非法關押而絕食。管教郭豔敏毆打他們。我當時非常難過,但由於怕心沒有阻止惡警行兇打人,過後心裏非常後悔。
當同修絕食到第六天時,所長和管教郭豔敏等人把這兩位絕食的同修拉出去強行灌食。其中一名同修在他們的逼迫下喝了水,然後被送回我們號裏。另一名同修堅決不配合它們,致使他們的灌食失敗。他們就把這位同修關到刑事犯號裏了(後來才知道)。到了半夜,郭豔敏就進到我們的號裏來又威嚇絕食後喝水的這位同修不許絕食。當時,我在二層鋪上問郭豔敏:你把另一位絕食的同修怎麼樣了。他對我說:「你從鋪上下來。」我沒有動。他就又吼叫地說你給我下來。於是我就從二層鋪上下到地上。郭豔敏當時就說:「我讓你關心你們同修。」說著掄起拳頭向我頭部猛打數十拳,隨後還把我帶到樓梯口處讓我蹲下,用腳踢我。當時還有一個叫郝強的惡警也踢了我幾腳。之後,郭豔敏問我:你還關心你們同修不了?我沒有吱聲。這樣他們又把我帶到管教休息室,準備再次打我。隨後,郭豔敏就用專門用於打人的塑料管子狠命地打我臀部數十下。我沒有吭聲,心想大法弟子是堅強的。
打完後又把我送到207勞動號犯人屋裏。過了半個小時,女所長劉傑和管教郭豔敏又過來把我換到218刑事號裏,並給我戴上手銬和腳鐐,連睡覺都得戴著。此時我的臀部已經出血,粘到褲頭上了,但換不了衣服。號裏的犯人很關心我,給我找來被褥並給我鋪好讓我休息。我向他們講法輪大法的真相。很快,他們就轉變了對大法的敵視態度,有的犯人當場就表示要修煉大法。
我在第二天開始絕食,抗議他們對我的迫害。絕食到第四天時,郭豔敏把我叫到管教室談話,說他打人不對,要求我不要絕食。由於自己的求安逸之心,有不想受苦的念頭,就向他妥協了,答應吃飯。於是他就把我的手銬腳鐐取了下來。但同時對我說:你不准在拘留所裏煉功。我說:「大法弟子為了學法煉功是不畏生死的。」他沒說別的,到了晚上又把我送到205號同修的屋裏了。
三所非法關押的19名大法弟子被分別關在三個房間:201和203關的是女同修,205關的是5位男同修。
由於我們大法弟子堅持學習了師父的幾篇新經文,坐板時就發正念,到了後半夜就集體煉功。大家思想中都堅決否認舊勢力的安排:拘留所裏不是我們修煉的環境。2002年1月27日早晨,收垃圾的犯人把女同修的房門打開忘記關上了,女同修們就走出了房間,並把我們的房間門也打開了,於是我們5位男同修也走了出來,並發現平時24小時把守樓梯口的管教不見了。我們就下到一樓,一樓的門衛眼睜睜地看著我們大法弟子往出走,也沒有阻攔,就這樣我們走出了一樓大門,走到大院大門後,電動鐵大門沒有開,我們同修就站到大門處齊發正念,讓大門打開,果然看大門的門衛就把大門打開了,當時院裏還有其他警察和犯人,也都被抑制住了,都不知道喊叫和阻擋,我們大家就走出了大門。就這樣我們19位大法弟子堂堂正正走出了鞍山拘留所,並繼續發正念走到了一公里遠的車站附近,都各自坐上了汽車,順利地離開了拘留所,走上了新的正法旅程。
(英文版:https://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2/26/19246.html)
English Vers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2/26/192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