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講真相救眾生行為中的外在與內含的一點體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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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2年2月21日】最近網上有不少體會文章談到了講真相救眾生行為中的外在與內含的問題,如2月6日的《是威德還是不足》,2月8日的《三言二語:修去攀比心、顯示心、好大喜功的心》、2月9日的《正人先正己,正己先正心》、2月12日的《遇事向內找,真正對大法和他人負責》、《在複雜的環境中修煉成熟》等,我覺得很好,同時也想分享一點我的體悟。

一、講清真相的出發點應該是救度眾生而不是個人提高層次

講清真相的出發點與目的應該是世人怎麼樣真正知道了真相,而不是我們通過講清真相這件事去了多少執著。前者根本上是為了大法,後者根本上是為了自己;前者是無我無求而威德智慧自在其中,後者是有我有求。助師正法、講清真相、救度眾生這麼偉大、殊勝、嚴肅之事決不能只是為了個人提高層次。

基點放在世人怎麼樣知道真相,首先就會因無我的境界而自然生智慧,針對不同情況有不同對待。其次會因大慈悲之心,為法、為學員、為人負責,重效果而輕形式,重實質而輕浮華,戒攀比、顯示、好大喜功。而基點放在自己如何做,我要怎麼樣轟轟烈烈,我要體現大法弟子的了不起等,都會因有「我」而陷入有為。有為則必想通過外在形式表現內在,從而會重形式輕實效,生攀比、顯示、好大喜功之心,而世人到底了解了真相與否則顯得不太在意了。師尊說:「建廟拜神事真忙,豈知有為空一場。」這方面過去為大法做了不少「大事」就以為能提高的學員有不少後來沉淪甚至背離大法,不能不說是個教訓。基點放在如何通過講真相而去執著,還會因執著於提高而不能理智,「怕執著」的執著會經常困擾他們遇事不知所措、缺乏主見,而經常機械效仿他人經驗或隨大幫哄。

二、目的一致,形式可能不同,人的狀態特點也不同,不可硬行統一

師尊在《路》中講:「作為修煉的人,沒有榜樣,每個人所走的路都是不同的,因為每個人的基礎不同、各種執著心的大小不同、生命的特點不同、在常人中的工作不同、家庭環境不同等等因素,決定了每個人修煉的路不同,去執著心的狀態不同,過關的大小不同,所以在表現上是很難找到別人給鋪好的路,更不可能搭上便車。如果真有鋪好的路與順風車的話,那也絕不是修煉了。」「一個大法弟子所走的路就是一部輝煌的歷史,這部歷史一定是自己證悟所開創的。」

當做講清真相工作或證實大法的具體活動時,最好把目的統一即可,具體事宜依學員的特點、理解、以及同修間緣份熟悉程度自由組合、安排,不可硬行規定、統一、安排。當有求於提高而掩蓋自己執著要幹事的那顆心,用師尊法中的話來找藉口,甚至用來批評與自己意見不同的同修如何執著的話,那將是非常危險的,在正法中過去我們這方面的教訓太多了。

具體舉例子:勸一個也許有怕心、從未發過傳單而只願意做印刷傳單、刻錄光盤等技術工作的同修非去街上掛條幅,也許是危險的。(同樣,讓一個擅於發傳單、掛條幅的同修非要靜下來學印刷資料、電腦排版,他也是待不住的。)我們只能在他本人能夠提高的範圍內去幫助他,如果這時我們非要他「衝」對他而言過大的關時,甚至刺激他說這是怕心呀、執著呀、不去就如何如何等話,對他本人和正法來講都是非常不負責的,我們沒有發現實際上我們已是在勾他執著於提高的為私為我的心。其實修得高低不同、狀態不同、特點不同的人都能以他自己的方式去講清真相、維護大法、救度眾生。每個人都發揮自己現有層次的最大能力、智慧、特長去證實大法、講清真相才是更為重要的。

三、威德不一定等於轟轟烈烈

也許有同修認為威德就是轟轟烈烈等外在表現,我認為其實不然。我不敢妄談威德,但想從對陰陽的關係的體悟中談談自己對助師正法、建立威德的理解。

師尊《法輪佛法(在美國講法)》中對「花丈夫錢算不算失德」的問題中談到陰陽、男女的關係時的講法對我有很大啟悟。在人類社會,人們都感覺是好像男人在統治世界,是重要的,女人是次要的,不重要的。其實陰陽就是相輔相成互相依存的,平等的,不存在誰重誰輕的問題。因為男子就屬於陽,就是陽剛、外在、表現明顯;而女人就屬於陰柔、內在、表現不明顯。那麼體現在大法弟子正法、講清真相中,那些默默無聞做工作的弟子會不如轟轟烈烈做工作的同修嗎?我覺得不能看外在形式而要看內在心性層次。外在形式只是分工不同、表現狀態不同而已。轟轟烈烈做的就屬於陽,就是顯眼、那麼一種外在狀態,而人們也容易關注、稱讚他們。而默默無聞做一些不起眼工作的就好像屬於陰,就是不被人注意,像植物的根一樣,人們也不容易讚美他們,但實際這種方式依舊重要、偉大。在威德上絲毫不會低於幹轟轟烈烈工作的,只是狀態不同(當然這是在談一定層次以下屬於陰陽範圍層次的理,超越這個範疇自然有其他狀態)。

以上為個人體會,不妥之處請慈悲指正。

(英文版:https://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3/2/193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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