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個人修煉在法中的證悟與固守自我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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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2年10月9日】我今年31歲,自94年8月喜得大法,進入大法中修煉,至今已有9個年頭了。在我沒學大法之前,時常在想一些問題,在這樣一個社會裏,我看到人與人之間缺少了真誠、友愛,人與人之間成了金錢關係,相互利用的關係,甚至父母兄弟之間都不能友好相待,為了金錢人們在互相傷害著。每當看到這些,我會覺得很難過,覺得不應該這樣。這時候我就問自己,人活著為了甚麼?人活著的目的到底是甚麼呢?

94年8月的一天,我有幸得到了大法,一切都是那麼自然。師尊那博大精深的法理為我開啟了一切,我所不明白的一切都在大法中找到了答案。師父說:「人要返本歸真,這才是做人的真正目的,……」(《轉法輪》4頁)明白了法理,我就按照大法的要求去真正的修煉自己,不斷地去掉自己的執著,去同化真、善、忍。隨著自己心性不斷地提高,宇宙不同層次中的真相就在我的眼前不斷地顯現,師父讓我看到了佛陀的真實顯現。同時明白了為甚麼「物質和精神是一性的」(《轉法輪》24頁)這一法理。我這個人有個特點,就是在修煉中無論甚麼事我都自己去悟,針對一件事情,即使別人說得很有道理,甚至很有先見,我也不會被別人帶動,而是自己始終按照自己的悟法去走自己的路。修煉中任何事情要取中才能「常居道中」,然而很久我都沒意識到自己那個「特點」的本身除了正面因素外,還包涵著一定程度的對自我的一種固守。

正當自己在修煉的路上走得很順意的時候,邪惡對大法的迫害開始了。在7.20的頭一天晚上,功友來我家通知我去省城長春護法,說江XX要用武力鎮壓我們。當時我真覺得一股涼氣從頭頂灌遍全身,真的感到很恐懼,但還是決定去。第二天早上,我站在師父的法像前,心裏說:師父,我雖然很怕,但我也要走出去,在師父與大法遭到攻擊和誣陷的時候,我應該為真理付出,哪怕為此而失去生命!到了長春,得知江XX對大法進行取締的消息後,當時的我對政府完全失望了。第二天回到家後,看到電視整天都在報導污衊大法的新聞,看到這一切,我非常傷心、難過,當時出了一念,我寧可成天睡覺也不聽邪惡的宣傳。這一念一出,我睡了四天覺,晚上睡,白天也睡。當睡到第三天晚上的時候,我清清楚楚地看到了一種景象:一群人在一座城樓下盤腿打坐,這些人身上都有火一樣的光燄,這時在城樓的上空出現一條龍,張牙舞爪的往這些人身上噴水,這些人身上的光燄就越加光燄無比,這條龍越加全力的噴水,不知怎麼就引起了火山爆發一樣,就把這條龍給溶沒了,之後,看到了一個人站在鐵柵欄裏,仔細一看,分明就是江XX。隨之聽到一句話:三月以後,……。後面還有話,醒來就記住這四個字。這個夢雖然對我是一種直接的明示,但有件事我沒有悟透,就是那條龍被溶沒了。一直到看到師父的《解梅花詩後三段》才明白。

那麼以上我寫到的這些與固守自我有甚麼關係嗎?太有關係了。我發現我固守自我的根本原因就是覺得自己悟得正、悟得好,而且與眾不同,所以才看到了很多事情。然而這一切也正是造成固守自我的根本原因,從而很難再改變自己,因為覺得自己甚麼都看見了,甚至超前看到了,自己悟得好。

由於觀念的形成,所以心性在法理上的提高相對來說也就難了。比如說,一直對師父講的「慈悲」有一種誤解,總以為最大限度放棄自己的一切去全力講清真相、救度眾生這就是慈悲了。從而忽略了同修之間也應慈悲相待。在遇到問題與矛盾時,總是站在自己的觀念中去衡量,看到同修有問題時,不是善意的指出,而是在指責。當同修指出我說話的語氣中缺少善心時,我說:自己有問題別人給指出來,還要求人家的態度?由於對自我的強烈執著,使自己與同修之間的關係不協調,從而在工作中造成了很多不必要的干擾和損失。由於自己的不改變、不向內找,最後使矛盾全部激化到自己的空間場中來了,自己化解不了。因為我是在資料點工作的,當時也知道自己有執著,可就是不想改變自己,於是想,算了,不能由於自己的不改變而給大法工作帶來損失,我還是回家吧,換一個人來做。當時耳邊傳來一句話:你不能回家。我心裏說,非回家不可,無論誰說甚麼我也得回家了,誰也攔不住我。

那天早上煉功,心裏像壓了一塊沉重的石頭,心裏很難受,一邊煉著功一邊想著回家的事,當煉到第三套功法的時候,我看見師父就在我身邊,不說話。這時從煉功帶中傳出師父慈悲親切的聲音:沖灌……。當時我就感到壓在自己心口的沉重的物質被師父給化掉了。我感受到了師父對我慈悲的關愛,我淚流滿面,心裏說,師父:我都變得這麼不好了,您還度我……。通過這件事我終於明白了自己應該修甚麼了,應該怎樣做了。同時我悟到,固守自我就是為私為我的表現,也是生命從成、住走向壞、滅的根本原因。個人淺悟,不對之處請同修們慈悲指正。

下面引用師父的一段講法,師父說:「特別是在我們大法弟子內部,我們對外講清真相的時候大家都覺得應該慈悲地對待眾生,我們大法弟子之間也不能不慈悲。你們是同門弟子,大家都在為宇宙正法在盡心盡力,所以互相之間要配合好,不要過分地用常人心來看待問題,互相之間帶著常人心產生一些不應該發生的矛盾與爭論。這些事情都應該有大法弟子寬容、善良、祥和的表現,他的事就是你的事,你的事就是他的事。我們不講甚麼常人的團結,那是一種強求的表面形式,你們是修煉者,你們有更高的境界。那麼,在很多工作中的表現上就應該是能理解別人、能聽別人的意見、能用大法來衡量對與錯。」(《在2002年華盛頓DC法會上的講法》)同修們,讓我們以法為師,跟上師父的正法進程,修去不純,共同迎來法正人間的時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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