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定正念,一定能從魔難中走出來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2年1月15日】我與丈夫都是在九四年得法,在這證實大法的兩年多裏,都是幾進幾出看守所、拘留所。丈夫去年進京證實大法被非法勞教三年。在丈夫被非法勞教的一年多裏,我與女兒多次以要求無罪釋放為由向有關部門講真相,證實大法。十一月份,丈夫出現消業狀態,他自己也悟到要徹底否定舊勢力的安排,不能消極承受了,於是他開始絕食抗議,絕食的第五天,單位610讓我去勞教所接人,並告訴我這是勞教所的規定,凡是法輪功學員必須家屬簽字並接回,而且說就這一天的機會,當時我很高興,但我馬上冷靜下來,想到丈夫去年二月份第二次從看守所被非法關押近五個月釋放時,就是要求我去簽字並交保釋金,雖然當時對法理解的不深,但想到的是為別人著想,為更多的功友著想,我不能交錢,我如果交錢放人,那些家裏沒錢的同修怎麼辦?我正告公安部門和單位領導,我既不簽字,也不交保證金,還要求放人。在強大的正念下,他們不得不放人。而今師父已經把法講明了:「無論在任何環境都不要配合邪惡的要求、命令和指使」《大法弟子的正念是有威力的》。於是我面對兩層610和勞教所、親朋好友及滿屋子人說:我們進京上訪是憲法賦予我們的權利,被非法勞教,身體被迫害到這種程度,我不能去接,就是送回來,我還要看他身體怎樣,不行我還不要。後來,他們才告訴我:「你丈夫已經絕食第五天,已經出現生命危險了。」我當時悟到,這是在考驗我能不能站在大法的基點上而放下常人之情了,於是,我想到幾百名大法弟子為證實大法而獻出生命,心裏對丈夫說:「你可一定要堅定啊!機會不多,無論你能不能放下生死,我必須放下情。」從下午4點多鐘一直僵持到晚6點。後來單位610讓家屬去接,我也沒同意。最後單位610來人告訴我:「勞教所把人送回來,你給開門就行了。」晚上7點多鐘,勞教所把我丈夫送了回來。

(英文版:https://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1/25/18057.html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