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5月29日下午遲玉蓮在家中做飯,凌水派出所紀某帶領周水子派出所警察闖入,將遲玉蓮雙手銬住,扔在床上,搜出一些書及資料後將其拖上警車(上車時連鞋都沒讓穿),當時有很多群眾圍觀,非常憤慨並紛紛指責。遲玉蓮的丈夫堵在警車前,不讓警車走,但仍被拖開。第二天警察將遲玉蓮送往姚家看守所。6月5日下午4點,其丈夫接一電話,詢問遲玉蓮有無心臟病史,家屬回答:沒有。電話又說:遲玉蓮突然昏倒,懷疑是心臟病,已送醫院搶救,家屬又問:可否探望?電話稱:你明天上午到拘留所來一趟。第二天家屬到拘留所後,被某所長告知其妻已於昨晚6點左右在送往新世紀醫院搶救途中死亡(未出示任何證明)。家屬要求看一眼屍體。拘留所稱必須同意做屍體解剖,否則不許見屍體,而且須簽字,因為做屍體解剖是法律程序,你簽不簽字我們都得解剖。其家屬被騙簽字後,當家屬面做了屍體解剖,其家屬發現屍體手腕處有很深的手銬印,由於當時過度悲傷沒有仔細看下去。隨後屍體被拘留所保存,在火化前不許家屬自行處理,目前屍體仍停放在拘留所。(按有關法律規定解剖需經家屬同意,屍體由家屬自願處理。)
遲玉蓮一家三口生活困難,但身體健康,為人善良,左右鄰居皆有目共睹。當周圍鄰居得知其死訊後,均提醒其丈夫要查明死亡原因後才能火化,以求能為死者討個公道,其家屬曾找律師詢問能否幫助上訴,律師回答:凡與法輪功有關的上訴案件法律一概不受理。遲玉蓮有一10歲男孩,晚上常哭著向爸爸要媽媽,父子倆只有抱頭痛哭。
我們將繼續調查這一事件,並一定會在不久的將來,將殺人兇手繩之以法。每一個迫害大法弟子的暴徒我們都會記錄在案,他們絕對無法逃脫正義的審判。
請善良的人們正視這一事實:法輪功學員都是像您一樣的善良的普通百姓。可是,他們的生命在當今的中國卻沒有任何保障。如果您和周圍的人對這種草菅人命的犯罪行為都聽之任之,那麼這樣的遭遇明天也可能發生在您或您的親人的身上。人類社會的道德水平是靠每一位有責任心有正義感的公民共同維護的。讓我們共同阻止江澤民犯罪集團的暴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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