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從1997年3月20日開始修煉「法輪功」的。通過修煉身心都得到了淨化,使我深深體悟到「法輪大法是正法」,是教我們按著「真善忍」做好人的宇宙大法,我下決心要終身修煉法輪功。
但是,從99年7月22日開始,政府就不准我們煉「法輪功」了,我心裏很難過,心想這麼好的功法被禁止,一定是國家領導人不了解「法輪功」的真實情況。抱著向政府講清法輪功真象的善良願望,我於99年12月3日去北京上訪。幾天後被當地公安機關押回非法拘留15天。在這15天中,他們使用種種卑鄙手段強迫我寫不煉功、不進京上訪的所謂「保證書」,我堅決不寫。由於我不配合警察,在12月25日警察直接把我從拘留所送到單位保衛科強行非法辦班一個月。在這期間,他們多次讓我寫「保證」書,我就是不寫,他們給我帶手銬子,銬在摺疊椅上,每天從早7點半至晚5點鐘,銬了一個月。晚上就睡在一條長椅上,用4個人晝夜兩班倒看著我。
由於我堅決不寫保證書,於99年臘月二十六那天我單位保衛科徐科長、隊裏的李書記和經理、深北派出所的警察強行將我送進鞍山市小嶺子精神病院。我當時對他們說:「我是修煉法輪大法的,我是好人,我沒有精神病,你們不要這樣做。」他們不理我,並向精神病院門診的醫生介紹說:「這個人煉法輪功精神有毛病了。」我說:「我沒有精神病。」他們不讓我說,急忙把我拽進一個病房裏。過一會兒我丈夫拿來一個他們編造的假病歷,我一看上面寫著「此人要吃飯吃起來就沒完,要不吃就一直不吃……」。我看到他們在誣蔑我精神不正常,很生氣就沒有看下邊的話。我當時要把他們胡編的病歷撕掉,我丈夫害怕,不讓撕就拿走了,交給誰我不知道,誰簽的字我也沒看。
到了下午,一個醫生過來對我說:「你在這就要聽我們的,要給你吃治精神病的藥。」我耐心地和他說:「我是煉法輪功的,我沒有精神病,並向他講法輪大法如何好,我真正受益了。」他聽不進去。到了晚上一個護士(那裏醫生、護士我沒記住姓名,但我能記住他們的長相)給我拿來十多粒精神病患者吃的藥,讓我一次吃下去,我看到至少有三種藥:一種白色的和兩種黃色的。我不吃,有兩個護士強制我吃,並威脅我說:「你不吃,我們有得是辦法,捆綁你讓你吃。」我說:「我是煉功人,這藥對我不起作用,順水就排出去了。」護士說:「你別難為我們了。」她們一直監視我把藥吃得一點不剩。
一天晚上,我聽見在我對面護士值班室裏有人打聽我的情況,並惡狠狠地說:「多給她吃藥,給她吃迷糊。」早上,醫生查床問我:「吃藥後有甚麼反映?頭昏、噁心嗎?」我說:「都沒有。」
接著他們一天給我吃三遍藥,加大劑量。我心裏一直默念師父的經文《位置》「一個修煉的人所經歷的考驗是常人無法承受的…」因為我常用師父這個教導鼓勵自己,我承受住了近十天的非人折磨。
正月初六上午,我丈夫保我出院,我不清楚他怎麼做的擔保,就這樣把我接回家。精神病院還強迫我買好幾瓶治療精神病的藥。在住院時,單位陪去的人騙我們先交押金1000元,說出去後全報銷,可是,出院所支付500多元費用都是我們自己付的。
從精神病院出來後他們還不甘心,三番五次到我家,逼我寫保證書,我不寫。一次他們用謊言騙我,讓我到單位去談談,到單位就不讓我回家,以北京開會怕我進京為由,又扣押我20天。放我的第二天下午,深北派出所的一個警察把我帶到市公安局,仍然逼我寫「保證」書、「決裂」書,我不寫,並向他們講「法輪功」是讓人做好人的功法。他們說我頑固,當晚他們又把我第二次非法押送到拘留所拘留15天。在這期間,職能部門還採取株連九族的辦法,強行給我愛人辦了一個多月班,把他的工資從500多元降到208元,並強迫我愛人在胸前戴一個「法輪功家屬」的標誌牌,讓別人監督他、污辱他。
做為一個大法弟子為了捍衛宇宙的真理,我今天站出來揭露江澤民集團迫害善良百姓的罪行。揚善、抑惡。
我強烈呼籲還法輪大法的清白!
還我師父清白!
遼寧省鞍山市大法弟子:付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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