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自焚事件後遭到江系文人痛恨的一些事實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1年2月6日】 長話短說,以下是自焚事件發生後,遭到某江系文人痛恨和辱罵的一些事實材料:

(I)打開西方的報章雜誌,幾乎無一例外地表現出對此事件的關心,連日來報導評論不斷。各家媒體的背景色彩雖然都有不同,但主要論點不外乎以下兩種:

一、否認、懷疑事件為法輪功所為。

﹒ 《基督教科學箴言報》的文章引用海外法輪功發言人的話,說法輪功是禁止自殺的,自焚是中國當局製造的騙局。
﹒ 美聯社的報導也以法輪功的理論,說中國的報導是誹謗該組織。英國《金融時報》更是堂而皇之地說;「沒有任何證據表明自焚者是法輪功的人。」

二、譴責北京鎮壓法輪功。

﹒ 路透社的電訊寫道:「北京正在利用身體被燒焦的恐怖形像,來作為與法輪功打傳媒戰的最新武器。」
﹒ 《華盛頓郵報》發表社論,呼籲布什新政府要在宗教暨政治自由上敢於和中國政府碰硬。
﹒ 美國合眾社的報導則認為:「法輪功成員的自焚,使人們把注意力集中到中國的人權紀錄上」。
﹒ 美國加州桑堤市地方政府,更是給法輪功頒發獎狀,桑堤市長沃貝爾明明已經知道天安門廣場的自焚事件,在發獎典禮上還堅持說:法輪功就是一個強身健體的氣功而已。

(II)美國國會議員關於授予法輪功創始人諾貝爾和平獎的提名

另據《世界日報》1月31日報導,美國46位國會議員提名授予法輪功首領李洪志諾貝爾和平獎。眾議員布朗指出:「李洪志以和平方式對抗強勢的勇氣,正是諾貝爾所提倡的原則。在國際社會支持之下,李洪志及法輪功可協助促成中國更加開放、容忍的社會。頒贈李洪志諾貝爾和平獎將是認定李洪志及法輪功學員為社會變革不可抗拒的力量」。

以上材料都是被江系文人作為批判西方媒體和美國社會的反面材料引用的,但對於被剝奪了自由選擇、接受信息之權利的大陸民眾來說,倒不失為一份可借助來全面看世界的參考資料。

因篇幅關係,恕不重複捧江反法輪功理論。不方便訪問海外網站的國人,通過瀏覽新華社大批判網站便可了解江澤民追隨者的有關論點。

(2001年2月5日)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