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天安門「自焚」案疑雲叢生,疑江澤民指使構陷法輪功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1年2月3日】據新生網報導,江澤民近日又對鎮壓法輪功下達了新的指令,打死打傷法輪功成員不必負任何法律責任,「打死也白打」。這比不久前所報導的:如有法輪功成員被嚴刑逼供致死,「打死也算自殺」,顯然又進了一步。

該消息雖尚未能被直接證實,但大量的法輪功學員受虐待和被打殺的報導和新華社對天安門廣場自焚事件的報導,從側面印證了該則消息。據明慧網報導,45歲的湖南衡陽法輪功學員王一家於2001年元月22日23時30分左右,被公安迫害致死。第二天王一家的家人去派出所要人,公安威脅說:中央說對法輪功弟子不管是怎麼死的,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前一段時間,加拿大法輪功學員張崑崙在世界日報的採訪中,也談到他被拘在勞教所時「一名姓張的警官還聲稱:『只要你是法輪功,我們可以對你做一切而不必負任何責任。如果你被打死了,我們就告訴外界你是自殺』。然後,他們用電棍拷打我。」

自1999年7月,江澤民殘酷鎮壓和迫害法輪功,至少有130多名法輪功學員被殺害,成千上萬學員被無故逮捕入獄或送進精神病院,中共雖然否認這項統計數字,但坦承對法輪功的「鬥爭」越來越殘酷。

在對天安門自焚事件的報導中,新華社和中央電視台的報導一再的強調這些自焚者是法輪功學員,從而說服讀者觀眾:鎮壓法輪功是應該的。但這些報導漏洞頗多,令人懷疑是政府事先安排構陷法輪功,為進一步打殺法輪功鋪墊。對此,法輪功學員已呼籲中國政府允許國際人權組織、聯合國和國際媒體以第三者身份進行獨立調查。

希望世界上所有善良的人們、各個機構、各國政府、及聯合國能關注法輪功在中國遭到的迫害,制止江澤民對法輪功學員的進一步迫害和虐殺。

以下是對新華社和中央電視台天安門自焚事件報導十個可疑之處的分析:

疑點一:警察先到位,然後自焚者才開始點火

焦點訪談中有一個鏡頭:一個著火的人蹣跚著向前走,三個警察分別在「自焚」者的左邊、右邊和前面站著,手裏拿著滅火器,左邊的警察首先開始滅火,然後幾乎同時,右邊和前面的警察開始滅火,從左邊第一個警察開始滅火到火被三個警察合力撲滅,整個過程大約2秒鐘。

而天安門廣場本身沒有滅火器,警察的滅火器可能有兩個來源:一是IVECO警車上配的滅火器,二是人民大會堂裏的滅火器。一般一輛小型車裏配一個滅火器,而且是小型的,大型車可能會配兩個滅火器,但一輛IVECO裏絕不會配三個大滅火器,也就是說三個滅火器應該是從不同的地方拿來的。試想當時的情況,自焚者向身上倒汽油,這時警察不會立刻就去拿滅火器,因為在天安門廣場自焚,史無前例,警察決不會看到一個人向自己身上倒東西就立刻去拿滅火器。然後自焚者點燃身上的汽油,這時三個警察開始反應,分別從遠近不一的三輛警車的座位底下或旁邊,或從人民大會堂,取出滅火器,在奔向自焚者的過程中,拔掉滅火器保險栓,沖到自焚者面前,實施滅火,先到的警察先開始滅火,然後其他兩個警察先後趕到,分別開始滅火,而這時自焚者還在向前蹣跚地走,一個人自焚,由於燒灼的巨大痛苦,走不了幾步就會跌倒,也就是說三個警察從反應到從車裏拿滅火器,到狂奔幾十米衝至自焚者面前,整個過程不超過10秒鐘,三個警察從遠近距離懸殊的三個地方跑過來幾乎同時到達現場。而鏡頭顯示離自焚者最近的一輛警車距離不到十米,其他警車都在幾十米開外,但奇怪的是,三個警察事先站在自焚者的左邊、右邊和前面,方位先站好了,然後幾乎同時開始滅火,在大約2秒鐘時間內,把火撲滅,從鏡頭上看,第一個警察開始滅火時,其他兩個警察並不是從別處狂奔過來,而是已經在自焚者旁邊站好了。這個場景更合理的情況應該是:警察先到位,然後自焚者才開始點火。

疑點二:哪來的滅火器

鏡頭鐘出現了兩個滅火器,還有一個背對鏡頭,看不見。我記得鏡頭中的滅火器是類似大樓裏消防用的大滅火器,長度大約相當於一個成人的手臂,而IVECO這種小型客車裏配的滅火器是比較小的那種,大概只有一個成人的前臂那麼長,這些警察這些大滅火器是從哪裏來的?可選答案是:1.人民大會堂或廣場上其他建築,2.警察事先準備好的。如果答案是1,那麼和上邊第一條描述的場景,衝突就更大了。所以這些滅火器只能是事先準備好的。如果說警察事先知道有人要自焚,在警車裏準備好了滅火器,但仍然不能解釋為甚麼三個警察先站好方位,然後才開始滅火。

疑點三:電視台記者簡直太幸運了

電視台記者簡直太幸運了,居然捕捉到了如此突發、短暫的焚燒鏡頭,我說的不是那幾個遠鏡頭,而是視角是從地面拍攝的幾個近距離鏡頭。更巧的是,攝像機離焚燒現場不到20米。記得「六四」時有一個鏡頭:一個人擋在裝甲車前,而裝甲車想從這個人的旁邊繞過去,是從遠處的樓上拍的,畫面很不清晰。那時的記者還知道在這個鏡頭前說一句:「請注意下面這個珍貴鏡頭」,他們也知道能拍到這種短暫時間的現場鏡頭是不容易的。而自焚案的拍攝者「恰巧」在廣場,「恰巧」離自焚者不到20米,「恰巧」攝影機處在待機狀態(不然從點火到滅火幾秒鐘的時間,攝影師根本沒有時間調整攝像機)。

對這一條更合理的解釋是,攝影師是事先安排好來廣場拍攝「自焚」的。

疑點四:新華社出稿迅速,似有備而為

據美國媒體一名記者話稱,新華社歷來對敏感新聞發稿都需要經過一稿、二稿,甚至五稿六稿,但這一次報導天安門自焚事件發稿非常快,令人生疑,似乎稿件提前寫好了一樣。

疑點五:報導中的自焚者的話,非法輪功內容

新華社報導中的自焚者的話,非法輪功內容,比如他們所說的「升天圓滿」等,所有法輪功經典著作中都沒有這樣的詞句,即使不練習法輪功的人,稍微看一下法輪功的書籍也很容易看出,這些人所用的語言並不是法輪功的內容。

而焦點訪談中那個多次出境的胖胖的中年婦女,可以肯定,她不了解法輪功,顯然是找來的托兒。她說看別人先點著了,冒黑煙,而她覺得「德」燃燒應該冒白煙,因為「德」是白色物質,「業」燃燒才應該冒黑煙,因為「業」是黑色物質。法輪功裏從來沒有說過「德」燃燒冒白煙,冒白煙就是德,冒黑煙就是業,德多的人燒出來冒白煙,業多的人燒著冒黑煙,法輪功從來沒有把「德」和燃燒聯繫起來過。這簡直是可笑的邏輯。而按一般的常理也沒有這種邏輯:白色物質燃燒冒白煙,黑色物質燃燒冒黑煙。而這位老大媽竟然因為這個可笑的,在法輪功和常理中都不成立的邏輯,否定了在幾秒鐘之前還要為之付出生命的堅定的信仰!

疑點六:大面積燒傷後說話底氣十足

焦點訪談中放了幾個醫生描述燒傷狀況,說氣管燒傷,需要切開喉管做手術。大家知道,人身上著火,身體周圍的氣體溫度非常高,這時人呼吸吸入灼熱氣體,必然會燒傷舌頭、聲帶、氣管。所以醫生說得沒錯。但電視上顯示,「王進東」坐在廣場,火已經滅了,但卻聲如洪鐘地大喊:宇宙大法是人人必經的大法,(這也不是裏的內容)躺在地下的小女孩也是聲音清脆,包括後來在醫院的鏡頭,王進東和小女孩都是聲音清楚,底氣十足,絲毫沒有聲帶、氣管受損的跡象,而且大面積燒傷後,不但不昏迷,而且說話底氣十足,這難道不蹊蹺嗎?

新華社報導說:「12歲的小姑娘劉思影全身燒傷面積達40%,頭、面部四度燒傷,雙眼瞼外翻,呼吸困難,顏面、雙手基本毀損。郝惠君、王進東等人也都有吸入性損傷和嚴重的燒傷」然而,身受如此重傷的陳果和劉思影卻仍然能在新華社的報導裏與記者對白。難怪一位美國西醫大夫看完此報導後說,「氣管切開手術後,人是絕不可能在這麼短時間裏恢復講話能力的。新華社要麼在撒謊,要麼在創造醫學奇蹟。」

疑點七:嚴重燒傷的手未被包紮

醫院裏有一個鏡頭,是女孩被燒傷左手的近距離特寫,持續了好幾秒鐘,一隻燒的變了樣的「手」,呈黑灰色。大家想一想,被燒傷的人被送到醫院,先進行治療,然後才開始採訪,而積水潭醫院的醫生卻沒有給這只嚴重燒傷的手包紮,讓它裸露在空氣中,卻把手腕紮了個嚴嚴實實,而且手腕到小臂包得鼓鼓囊囊的。

這個鏡頭的合理解釋是:那只在鏡頭中出現的嚴重燒傷的手是假手,女孩的真手藏在鼓鼓囊囊的被包紮起來的「手腕」中。另外,女孩躺在廣場的鏡頭顯示臉部有幾個近鏡頭,臉上白一塊,黑一塊,也就是臉上有的地方被燒焦了,而有的地方卻還是白嫩嫩的皮膚,甚是沒有燒紅,也沒有任何一點血絲,也不合常理。

疑點八:CNN記者錄像被警方沒收,疑是銷毀證據

如果新華社想讓別人接受他們的說法,為甚麼不允許CNN記者如實報導當時的事實真相?如果CNN的報導能夠證實新華社的報導那豈不更好?新華社為甚麼要毀滅這些報導的錄像,他們是否在掩蓋甚麼?

疑點九:新華社報導前後矛盾,疑是杜撰

在新華社長篇通訊裏,其中一段寫道: "郝惠君是開封市回民中學音樂教師。她的同事反映,郝惠君過去一 直工作很好,性格開朗,能歌善舞。自打1997年練習『法輪功』以後 ,漸漸變得少言寡語,癡痴呆呆,常常精神恍惚,萎靡不振。去年12 月,她到天安門廣場參與非法聚集活動,被有關部門送回學校。受她 的影響,正在北京學習音樂的19歲的女兒陳果也癡迷『法輪功』,並同她一起到過天安門廣場鬧事。"

而後面的另一段又寫道: 「19歲的陳果走上音樂之路是她媽媽啟蒙的。12歲時,她曾參加中央電視台銀河少年藝術團赴新加坡演出,在學校的成績常常是『優』。然而 ,當她母親迷戀上『法輪功』後,在母親的影響下,1996年起,她也練起了『法輪功』。疼愛她的父親1998年病逝後,她變得更加沉默寡 言。1999年,學校發現她參與『法輪功』活動後,多次和她談心。」

可見,女兒96年開始練功,卻是在97年開始練功的母親的影響下開始的練功。實在是匪夷所思。

疑點十:據新華社報導說,劉葆榮從95年起就練法輪功了。用法輪功學員的話說,是一個「老學員」了。不但對法輪功不准殺身不准自殺的原理應有深刻的理解,對甚麼是「圓滿」,也應該懂得更多。法輪功中對「圓滿」的解釋,是指通過修身修心(「性命雙修」),達到「開功開悟」(慧悟)的境地。書中從未有甚麼「升天」、「元神走了,肉身留下,變成舍利子」之類的說法。新華社報導中引用劉葆榮的許多話,研究過法輪功的人一看就知道是一些外行說的話。

另外,劉葆榮作為有五年多「功齡」的「老學員」,既然有「捨身殉道」的準備,而且作了周密的計劃,可見其信念之堅定。然而不到一個星期,就開始「反戈一擊」,而且十分徹底。從她的前言後語不一致,和所言所行不一致來看,劉葆榮是否真是個法輪功學員,幾乎是不打自招的。

對於法輪功修煉者來說這些問題顯而易見,新華社的宣傳起不到任何作用。而對不煉法輪功的人這種宣傳就有相當的迷惑力了。

法輪大法信息中心
聯繫人:徐侃剛 732-841-7936
法輪大法發言人:張而平 917-679-6944, 袁峰 917-912-3301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