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2以後,我曾多次以各種方式向人們講清法輪功真象,並於2000年10月去了北京上訪。在天安門廣場暴徒們強迫叫我罵大法,由於我堅決不說,被他們強行抓入警車,送入某地,後又被轉入第二看守所。由於我自始至終堅決不寫「保證書、悔過書」等對大法不利的半個字,而被非法刑拘了近十個月,最後暴徒勒索了家人一筆鉅款,並抄走了家裏所有值錢的東西,才放我出了這陰森的高牆。
在被非法關押期間,我為了抗議對大法與修煉者的迫害,用生命為代價來證實大法是清白的,師父是清白的,大法修煉者是清白的,先後絕食絕水四次抗議迫害,並被二看所惡警崔某命令其他邪惡之徒強行殘酷從鼻腔插管灌食。為了煉功,我被惡徒崔某把手腳緊緊銬在一起,長達5天。我開始絕食、絕水抗議。因為堅持煉功,以結印姿勢發正念,而被惡警拉出去用電棍強行電過三次,其中兩次是脫了衣服電,電的部位包括:大腦中樞神經部位、臉、嘴、脖子、前胸、兩臂內側、胳肢窩、大腿、背。一次在用電棍電時邪惡之徒說:「你說不煉了,或不在這兒煉,我們就不電了。也不給你帶鐐子。」由於我堅持不說,惡警電累了,又給我帶上了連殺人犯都沒有用過的二看守所最大的腳鐐(大約25斤重)。還有一次惡徒崔某開會說:「不許在號裏講任何與法輪功有關的話。」但是我堅持在寫思想彙報和開號會時說那句世界上億萬大法弟子與善良人們的心聲「要求無罪釋放全國的所有被關押的大法弟子」,又一次被惡徒崔某迫害,他用電棍電我的臉、嘴後,以手腳連在一起(弓腰90度不能挺直)的方式戴刑具10多天。又是因為我們不配合所裏的邪惡之徒強加於我們這些善良的大法弟子的無理要求,而被半天半天的罰蹲。
市公安局的邪惡局長親自來二看守所逼迫我放棄「真善忍」信仰。他說:「你寫一個『不煉了』,我馬上就放你出去。」我只說了一句:「法輪大法我要修到底!」他氣得暴跳如雷,站起來拍著桌子說:「你不寫就死在裏邊!可以給你下逮捕判刑。」惡警又把我關進小屋。找兩個刑事犯監視我,試圖逼迫我放棄修煉(這兩個人現在對大法都有了正念),關了近三個月禁閉後,邪惡之徒看實在沒有絲毫效果,才把我放回大號。
被抓前,我在學校一向是同學們都知道的「不計名利,樂於助人」的學生,「真善忍」就在我心中,就是我做人的準則。可我被抓後,學校因怕受到江澤民恐怖政府「株連制」的牽連,非法開除了我的學籍。現在我雖然被放出來,仍沒人身自由,一直有人監視監聽,原本幸福美滿的家庭也被邪惡之徒迫害得支離破碎。
十六歲的我只是堅持真理、堅持正信,不說違心話,何罪之有?當權者憑甚麼就剝奪了我的一切人身自由,把我關進大牢,使我有家不能回,有學不能上?憑甚麼又用各種酷刑殘酷折磨我,企圖逼迫我這個時刻按「真善忍」宇宙大法要求的修煉人背叛信仰?我真不知他們要把我這個時刻按照「真善忍」標準要求的人變成甚麼人。
《李洪志師父在北美大湖區法會上的講法》中說:「看上去我們把一個傳單給了一個常人,看上去我們把一個真象講給了常人,我告訴大家,如果在正法這件事情結束之後,人類將要進入下一步的事,頭腦中裝了『宇宙大法不好』的這個人、這個生命,就是第一被淘汰的對像,因為他比宇宙中再壞的生命都壞,因為他反的是宇宙的法。那麼我們在講清真象的時候,清除了一些人對大法邪惡的念頭,最起碼在這一件事情上不是救了他嗎?因為在大家講清真象過程中有人得法,不只是去了他們的罪,同時還度了他。」
我作為一名大法弟子,心中時刻裝著「真善忍」,沒有敵人,沒有怨恨。我願為喚醒被鋪天蓋地的造謠輿論矇蔽的世人對大法的正念而獻出自己的一切。
我的師父還說:「人類啊!清醒過來吧!歷史上神的誓約在兌現中,大法衡量著一切生命。人生的路自己走。人自己的一念也會定下自己的未來。珍惜吧,宇宙的法理就在你們面前。」(《再論迷信》),「眾生珍惜大法就是珍惜自己的生命。」(《定論》),「善與惡的表現中都充份體現了各自將要得到的結果。眾生,將來的位置是你們自己選擇的。」(《走向圓滿》)。
善良的人們,億萬大法弟子在發自心底的呼喚你們:「趕快清醒吧!要為自己的生命負責!牢記「法輪大法好」,共同抵制一切對大法與弟子的迫害,為自己的生命開創美好的未來!」
(英文版:https://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1/12/20/16953.html)
English Vers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1/12/20/169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