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女報》誣蔑文章真相調查
2000年第2期深圳《女報》雜誌刊登了一篇文章《獨家揭秘:……渭南自焚》(以下簡稱《獨》文),在深圳引起了一些反響。為此,筆者專程從深圳趕到陝西,了解這篇文章的來源及其真實性。
2000年1月21日 三原縣
21日,筆者乘機抵達西安咸陽國際機場後,直接打車趕到三原縣尋找《獨》文的作者。還算順利,大約下午三點多在作者父母家找到了他,是三原縣某工廠的工人,業餘愛好寫作。以下是我們的交談過程。
我說:「我從深圳來。你的文章在《女報》已經發表,在深圳引起了反響,我來這兒了解一下,你這篇報導是不是欠真實。」
他說:「就是假的也不會有甚麼問題。」
我問:「你這篇完整文章來源於哪裏?你是否採訪過文章裏邊的主人公家屬?」
他說:「沒有,是我在渭南的一個朋友告訴我這件事情的大概,有些細節是虛構的。」
我說:「那主人公張之雯去北京的事就是虛構的了?」
他含含糊糊地說:「去北京的事有,去北京後的事是虛構的。」
(我想,還是從他那篇文章的故事開頭談起比較好。)
我問:「你了解法輪功嗎?你周圍有沒有人煉法輪功?」
他說:「不了解,也沒聽說誰練,都是從電視、報紙上知道的。」
我說:「你文章裏張之雯的鄰家大嫂向張介紹法輪功的一些話語,和電視、報紙報導的如出一轍,是從電視、報紙上得來的嗎?」
他不好意思地笑笑說:「是。」
正在交談間,又來了兩位先生也找作者。我先說明我的來意,沒想到他們也是為這事來的。其中一人自稱是陝西省記者協會副秘書長XXX(臨走時我留了他的手機號),因這篇《獨》文在上海一家報紙上發表,海外媒體向中國詢問此事,上級派他們來了解情況。
作者這時顯得很緊張,說:「我是聽渭南的一個同學提供的情況,採用了小說手法寫的。」
副秘書長的陪同說:「你知道這樣做的嚴重性嗎?如果李洪志在這兒,他完全可以起訴你。儘管定了他是邪教,我們也要實事求是嘛。」
副秘書長說:「你都給哪些報刊投了稿?」
作者說:「我先給河南一雜誌投稿,但他們向我要有關照片,我沒有找到,他們就沒發表。然後,我才給深圳X報和上海X報投了稿。」
副秘書長又教育了他幾句後,說:「你把文章來源的經過大概寫一份給我,以後其他任何人都不要給。」
作者要求我迴避一下,他要和省記協會這位副秘書長單獨談談。大約二十分鐘後他們談完,副秘書長對我說:「考慮到他(指作者)的前途,年輕又無經驗,我就不讓他寫了。這件事就是去渭南也無法查,只能說事出有因,查無實處。」他們走後,我還想和作者詳細談談,這時他態度已比較生硬,說:「事情就是這樣的。」我一看已沒有談下去的必要,也不會有甚麼結果,便起身告辭。乘五點多鐘的汽車回到西安。
2000年1月22日 渭南市
22日筆者乘長途汽車於上午9:10到達渭南市,尋找《獨》文裏邊主人公張之雯的家屬,了解事情的真相。結果令筆者深感震驚。
大約9:15,在渭南市汽車站附近詢問幾個當地市民,他(她)們都沒聽說過《獨》文中的故事。
大約9:30,打車到城市最北邊的一條街。的士司機也未聽過此事,沿路詢問數名市民,包括穿制服的公安人員,均未聽說有此事。
大約9:50,在市消防大隊一支隊,消防隊員都說沒聽過此事,不過他們告訴我,周圍的幾個鎮曾經發生過幾起火災,也許有我要找的。
大約從上午10:00到下午 1:30,我租了一輛的士(分手時司機給我留下了姓名及傳呼),去到固市鎮、下吉鎮、官道鎮等派出所,中途又打電話給龍背鎮、吝店鎮、交斜鎮等派出所(屬渭南市直接管轄的農村就是這幾個鎮),查詢結果是在他們轄區內均無此事發生,我和司機還沿途詢問了幾十個當地群眾,他(她)們都沒聽說過此事,我只好返回渭南市。
的士司機很熱心,陪著我連午餐都沒吃,又接著在市內查詢。我去了渭南市另一個消防支隊、環北路派出所、臨渭區公安分局、渭南日報社,詢問了市內、市郊無數市民,均未聽說過此事。最後我去到渭南市公安局,向門衛人說明來意,他讓我上樓到110報警台的房間去問,110的接線小姐打電話問值班領導,回答說無此事,她還告訴我沒接到過這樣的報警。從公安局出來後我仍不甘心,打電話給114,查到了渭南市管轄的所有縣公安局的電話號碼,與各個縣公安局聯繫查詢,結果都是:「沒有」「沒有」「沒聽說」「沒有」……,此時已是下午4:30。
兩天的走訪調查結果:根本就沒有張之雯此人,更沒有《獨》文中的事情。結論不言自明,就是一句話:《獨家揭秘:……渭南自焚》一文完全是捏造的。
一位深圳市民
2000年1月23日
另:《女報》雜誌刊登了《獨》文後,馬上就有深圳大法弟子去該雜誌社,向編輯反映我們法輪大法修煉的真實情況,善意地告訴他們:不會有這樣的事情發生,希望他們能夠認真調查清楚事實真相。沒想到,該雜誌的編輯不但聽不進去我們這些善意的勸告,反而立即通知公安局的人來抓走了幾個法輪大法弟子,而且無緣無故將他們拘留十五天,至今他們仍被關在看守所裏。
《女報》雜誌刊登的《獨》文已經查實,純屬捏造。我們呼籲社會各界正義之士,善良的人們能夠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地對待法輪大法和大法的修煉者。
深圳大法弟子
2000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