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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輪功學員披露大法資料經手事實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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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六日】中央電視台新聞聯播編輯部領導:羊城晚報編輯部領導:

你們好!

我在十月二十二日早上的看到了中央電視台的新聞中有關「三起『法輪功』非法出版物大案被偵破」的報導,後來,又在《羊城晚報》上看到了這篇報導的全文。我想就此問題向你們反饋一下,作為一個法輪大法修煉者、一個觀眾、一個讀者,我所知道的真實情況。

作為新聞媒體,「真實」應該是其生命力所在。相信你們比我更懂得這一點。我們國家的新聞媒體也曾指責我們不真、不善、不忍。撇開其它不談,就「真善忍」三個字而言,相信你們也是不反對的。但講真話也是不容易的,有時還會付出代價。因為我上有七旬老母,下有二、三歲的幼兒,在目前的形勢下,可能我寫出這篇文章來就得被有關部門監禁起來。但經我思考再三, 覺得真話還是該說。

我名叫汪大伍,杭州市人。今年38歲,杭州大學化學系碩士研究生畢業。給一家外國的公司打工。九六年至九七年八月期間,經大家推舉,由我做杭州市的法輪功輔導站站長。用你們媒體上的話說,我屬於法輪功組織體系骨幹類的人。有關杭州和浙江的法輪功的資料,也都是由我經手的。為此,貴台在7月27號前後的新聞聯播節目中也曾提過我的名。我先後從武漢深深集團購買了八、九十萬的法輪功資料。所有這些資料都以原價給杭州的和浙江省內的其他廣大功友。所有這些資料,我是一分錢未賺。不但未賺錢,在杭州的提貨費用和市內短途運費也是我個人貼進去的。第一次購資料時,是大家預交資料款給我,然後再匯給武漢深深集團的。後來,我覺得這樣太麻煩大家了,於是,我就自己拿出積蓄作為周轉資金,購資料用, 以方便大家。 如:一盤90分鐘的TDK煉功音樂帶是10元錢。而我們這兒街上商店裏當時賣的TDK90分鐘空白帶就要 9元、10元,甚至11元的都有。《法輪大法義解》定價8元, 我進價6元, 出價6元;《轉法輪》(卷二)定價8元,進價6元出價6元,等等。幾乎所有的資料都比定價要低不少。功友們普遍反映,資料便宜。就我所認識的所有的煉功人當中,我沒發現有利用法輪功資料賺別人的錢的人。所以,報導中所提到的有一個「寶塔似的掠奪梯隊」是不存在的。

至於說我們利用賺取的錢財過著「糜爛生活」更是離奇的說法。因為我給外國公司打工,愛人在銀行工作。所以,我家的經濟狀況尚過得去。但我們煉功人對錢哪、利哪、享受哪看得很淡。當然,修煉法輪大法之前,我也是隨大流,也設法多弄點錢。所以,我在外貿業務交往當中,也先後收受了不少佣金、回扣。自95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後,慢慢地認識到了這種行為的不好。所以,慢慢地我就改了。最後,我將所收受的佣金、回扣和實物都折價歸還給了(共八、九家)業務單位,總共還了十二、三萬元錢。我們家至今也沒有裝修房屋。家裏最值錢的家當是91年買的彩色電視機。我腳下代步是騎了十多年的破自行車。飯館除了業務應酬外是從來不去的。有時一碗青菜就對付一頓飯。白天上班, 業餘時間看看書、煉煉功。甚麼卡拉OK、舞廳、 夜生活與我們煉功人都是無緣的。如果說這是「糜爛」的生活的話, 一般的人還真的過不了這樣的生活。

至於武漢的深深集團,它是一個貿易公司,當然應該是有盈利的。其董事長王漢生也不是法輪功煉功人。我也曾從山東的青年科技文化服務中心購過法輪功磁帶,但這是該服務部的正常業務範圍。而且,該磁帶的發行都是經過有關部門批准的,上面有批准文號。所以當濟南的警察到杭州找我核實情況時,我也向他們提出過這個問題。他們也解釋不了。我當時還要求濟南的警察向他們的領導轉達我的意見:服務中心的經理沒有違反國家法律,不應受到法律的制裁。也不知道那倆位警察轉達了沒有。至於那些個個體書販,我對他們不熟悉。但作為一個個體戶來說,盈利、賺錢那更是沒有甚麼好奇怪的。

以上是我對你們這篇報導的看法和真實情況反映。如果我反映的有不實的地方,願負法律責任。希望你們在今後的新聞報導中,能將內容多加核實核實。我在這兒就先謝謝你們了。

此致敬禮 !
汪大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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