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延邊州檢察院原檢察長金春山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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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四年四月八日】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吉林消息,吉林省延邊州檢察院原檢察長金春山,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

金春山,朝鮮族,一九六零年五月生,吉林和龍人。主要履歷:歷任和龍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汪清縣委副書記、縣長;二零一二年四月至二零一六年三月琿春市委副書記、市長;二零一六年三月至二零二零年三月任延邊州檢察院檢察長,期間構陷當地法輪功學員,對法輪功學員被枉判入獄負有直接責任。

延邊州包括龍井市、和龍市、敦化市、安圖縣、汪清縣、琿春市、圖們市等轄區。下面是金春山任延邊州檢察院檢察長期間追隨迫害的部份事實:

二零一六年三月三日,七名法輪功學員在吳春延家被突然非法闖入的延吉國保大隊警察綁架及抄家。二零一七年四月七日,朱喜玉和安福子被檢察院構陷,被延吉市法院分別非法判刑四年和三年,安福子當天因身體原因放回家。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一日,朱喜玉被劫持到吉林省女子監獄。吳春延因經歷多名法輪功學員在自己家中被抓捕,遭受過殘酷迫害,被騷擾不斷,造成了很大的心理負擔,導致他身體癱瘓,二零一七年六月,吳春延含冤離世。

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四日早,吉林省公安廳、延邊州公安局警察與通化市公安局警察,以通化市法輪功學員到延邊州安圖縣傳送救命保平安的法輪功真相為由,綁架了閆淑芳等十二名法輪功學員。安圖縣公安局國保大隊編造黑材料夥同檢察院構陷閆淑芳、蔣凱、張雲英、周秀蓮與女兒楊陽五名通化市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三日,安圖縣法院對閆淑芳、蔣凱、張雲英、周秀蓮與女兒楊陽五名通化市法輪功學員非法庭審。閆淑芳聘請的律師被拒絕進入法庭辯護,五名法輪功學員均沒有律師辯護。閆淑芳被枉判四年、蔣凱被枉判三年半、張雲英被枉判四年、周秀蓮被枉判四年、楊陽被枉判二年,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中旬,法輪功學員閆淑芳、周秀蓮、張學英、楊陽被劫持至吉林省女子監獄,蔣凱被劫持至吉林監獄。

二零一八年七月二日,圖們市石峴鎮法輪功學員遲素琴、遲素玲姐妹,被圖們市國保大隊和石峴鎮派出所綁架到延吉市。在僅僅相隔一個月的時間裏,姐妹倆再次被綁架,並分別都被枉判三年。二零一九年十月十七日明慧消息,延邊州琿春市法輪功學員高金英被非法構陷、判刑一年半,已經被送入獄。

延邊州琿春市法輪功學員殘疾婦女張俊玲,二零一二年被警察綁架,非法判三年冤獄劫持到吉林省女子監獄迫害。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六日,延邊州龍井法院對琿春市殘疾婦女張俊玲非法庭審,過程只用了不到半小時,張俊玲被非法判刑。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五日明慧消息,延邊州和龍市楊玉財、秦立琴夫婦遭誣判三年。

延吉市法輪功學員范明蘭二零一八年六月十一日在延吉市大千城講真相時,遭警察綁架、抄家,後被「取保候審」一年。二零一九年三月七日下午,延吉市公安局電話騷擾范明蘭,讓她去趟公安局。范明蘭二零二零年一月十日左右與家人失聯,一月二十日家人得知其被龍井市警察綁架;七月末獲悉,她被非法判刑七年。

中共江澤民集團對修煉「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的迫害,顛倒了所有的是非善惡,敗壞了社會道德,同時也使中國的法制越發黑暗,給中國社會帶來了無法估量的損失,給中華民族帶來了無法彌補的災難,從今日中國「假、惡、鬥」遍地,道德淪喪,貪污腐敗,就可以看出來。所有的中國人都是這場迫害的受害者。公安警察、檢察官、法官本應該是維護正義和公道的,而在這場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中,他們無視法律,在610的背後唆使下昧著良心,踐踏法律,執法犯法,扮演著可悲、可恥的角色,如還不懸崖勒馬,當正義回歸、報應來時,等待他們的也將是可悲、可恥的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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