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瀋陽法輪功學員於桂春、李詠梅、張玉錦被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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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四年四月三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瀋陽市法輪功學員於桂春(72歲)、李詠梅和張玉錦(79歲),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八日被瀋陽市大東區法院非法開庭,於桂春被非法判刑八年,李詠梅被非法判刑五年,張玉錦被非法判刑四年半。

於桂春家住瀋陽市渾南區,二零二三年九月十九日被瀋陽市沈河區皇城派出所跟蹤綁架,非法抄家。當天,瀋陽市沈河區法輪功學員李詠梅被警察綁架、非法抄家,遭刑訊逼供。張玉錦是瀋陽理工大學退休副教授,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日被警察入室綁架。

據派出所警察講,於桂春、李詠梅、張玉錦被跟蹤半年之久。據悉,於桂春二零二三年三月起就被跟蹤(自己不知道),她們經常手機聯繫、見面。九月十九日,於又給李打電話要翻牆卡,被中共不法人員監聽,在約定地點,兩人同時被便衣警察綁架,並帶回各自的家裏非法抄家。

當天下午四點半左右,沈河分局及南塔派出所7~8個人到李詠梅家非法抄家,沒穿警服,只有所長師守君一人在到她家樓下時出示了警察證。他們從李詠梅家中搶走筆記本電腦、打印機、塑封機、U盤、大法書、週報、護身符等私人財物。他們之後把李詠梅劫持到南塔派出所。

據悉,在南塔派出所,所長師守君及兩名做筆錄的男警察把李詠梅吊起來(兩腳懸空)逼供,把她的手腕都勒腫了。

後來,李詠梅、張玉錦被非法關押到瀋陽市第一看守所。二零二四年一月二十九日,李詠梅收到檢察院起訴書。

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八日上午九時開庭,法庭給每位當事人指派一名公益律師,每位當事人允許兩名直系親屬旁聽。於桂春兩個女兒、張玉錦兩個兒子,李詠梅姐姐去了(姐夫當天早上突然腰部扭傷,不能動彈),法官當場演離間計,開庭前允許於桂春兩個女兒、李詠梅姐姐面對面與親人談了幾分鐘話。沒允許張玉錦與兒子面談(說張態度不好),張玉錦當場拒絕法庭指定的律師,自己從多角度證明法輪功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的事實,被法官叫停。

三位當事人都為自己做了無罪辯護,於桂春、李詠梅兩個公益律師為其做了罪輕辯護。庭審只進行一個半小時(十點三十分)就匆匆結束了。當場未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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