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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濫用法律刑上加刑
八旬老太陷冤獄遭巨額勒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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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四年四月三日】(明慧網通訊員江蘇報導)在過去六年中,南京市、靖江市中共公檢法濫施法律,對八旬法輪功學員耿迎鳳連續兩次刑中加刑,二零二一年中秋節後,以四年冤獄,將耿迎鳳劫入常州女子監獄,她的兒媳被勒索罰款四萬五千元。如今,耿迎鳳仍在監獄遭折磨,而當年被迫交了四萬五千元的兒媳卻再拿不起孩子的學費,講理無門。

一九九六年,耿迎鳳(耿引鳳)有緣開始修煉法輪大法,按大法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品行高尚,是遠近聞名的好人中的好人,並且在修煉大法的過程中,她的肩周炎、坐骨神經痛、偏頭痛、風濕性關節炎以及婦科病等都不藥而癒了。

連遭兩次非法判刑 被高額勒索

二零一七年八月十五日,耿迎鳳老人在南京市家中被靖江市和南京市江寧區公安分局警察合夥綁架,被劫持到靖江公安局看守所,非法拘留了十六天,於二零一七年九月一日晚回到家中。

三個多月後,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七日,靖江公安警察再次將耿迎鳳從南京家中劫持到靖江法院,對她非法開庭。當時沒有宣判結果,耿迎鳳被非法關押二十天後,被放回家。

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二日,時年八十歲的耿迎鳳再被靖江市法院主審法官王頻非法開庭,被非法判刑三年。因為身體原因,泰興監獄拒絕接收她,耿迎鳳老人被「取保」,還剩餘兩年非法刑期。

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六日,耿迎鳳、段淑蘭、高美齡、黃某蓉四位老年女法輪功學員在黃家一起閱讀法輪大法著作《轉法輪》時,被南京市江寧區警察綁架到高新園派出所。當天耿迎鳳的八十六歲的丈夫也被綁架到高新園派出所,其後四位老人下落不明。

之後,耿迎鳳被南京市雨花區法院非法開庭(具體時間不詳),在原來剩餘兩年刑期的基礎上,再次被非法判刑兩年,勒索人民幣三萬元。

二零二一年中秋節後,耿迎鳳被劫持到常州女子監獄,被迫害執行四年非法刑期,到二零二五年六月才能期滿。

然而,南京市雨花區法院卻要耿迎鳳的家人繳納罰款四萬五千元,給的憑證只是三萬元。那麼剩餘的一萬五千元,既沒有退款,也沒有憑證。

後經家人追問,雨花區法院說一萬五千元是「出庭費」。耿迎鳳信仰法輪大法,做好人,被中共公檢法濫施法律迫害,枉法判刑,還要交納所謂「出庭費」,而且還不給收款憑證。只有中共法院能做出如此荒唐、枉法之事。

這一筆四萬五千元錢是耿迎鳳的兒媳婦存給子女上學讀書的學費錢。目前,耿迎鳳的兒媳婦要為她的女兒繳納學費,卻討款不著,講理無門。

而此時,耿迎鳳老太太仍陷囹圄,她九十多歲的老伴生活不能自理。四萬五千元,對於這對善良的老夫妻來說,無疑是天文數字,卻被中共這樣掠奪而去,令一家人陷入苦難。

做好人 屢遭中共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迫害法輪功後,耿迎鳳和眾多的修煉人講真真相,救眾生,因此,多次被警察非法抓捕關押。她一次次被抓到派出所,被強制「轉化」迫害。因為耿迎鳳抵制「轉化」,曾被綁吊在門欄上面一天一夜,被進出的警察一個個的打耳光、用腳踢、撞門框子等。警察還不讓她睡覺,不給她飯吃,不給她水喝。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六日,靖江市國保警察聯手南京市江寧區國保警察對耿迎鳳綁架、抄家,導致耿迎鳳九十四歲的老母親在恐懼中離世。之後,耿迎鳳被非法判刑三年。三年的牢獄迫害,使得她受盡人間凌辱。

二零一五年六月,耿迎鳳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控告江澤民以後,她受到的騷擾迫害更經常不斷。

二零一七年八月十五日,耿迎鳳在南京江寧區天澤苑公寓的家中,再次被靖江公安局勾結南京市江寧公安分局警察綁架,此後,再被非法判刑三年,又被刑中加刑兩年。

目前,耿迎鳳老太太在監獄裏遭遇折磨,度日如年,將於二零二五年六月期滿。家人非常擔心已八十六歲高齡的她的身體健康、生命安危。

耿迎鳳的老伴、一位一九五零年參加朝鮮戰爭(所謂「抗美援朝」)的老兵,眼下生活不能自理,又孤苦伶仃,眼巴巴地渴望妻子走出監獄。

法輪功也叫法輪大法,是上乘的佛家修煉大法,於一九九二年由李洪志師父傳出,他以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為原則指導人修煉,輔以簡單優美的五套功法,可以使修煉人在極短的時間內達到身心淨化,道德回升。修煉法輪大法福益家庭、社會,是合法的。

中共殘酷迫害修心向善的法輪功學員已經二十五年,中共顛倒是非善惡,對法輪功學員枉法判刑,給眾多法輪功學員和他們的家庭造成了重大傷害,而且也給國家和人民造成了巨大的災難。

法輪功學員堅持正信和講清真相,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社會良知。在未來法制昌明之時,所有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人都面臨未來正義法庭審判和終身追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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