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車禍脫險
那是十幾年前的事,現在想起,仍記憶深刻。那天我和妹妹還有她的孩子(大約四、五歲),坐出租車,妹妹坐在副駕駛位置,我抱著孩子坐在後排座。就在出租車剛剛停穩,司機正要給妹妹找錢的一瞬間,只聽一聲巨響,一輛拉沙子的大三輪車撞了上來,不知咋了,我抱著孩子從車後邊掉了出去!我立即喊:「師父!師父!師父!」我和孩子甚麼事都沒有,安然無恙。我看見出租車的後備箱已經撞掉,我心裏想:是師父救了我們,我謝謝師父。妹妹的前額撞了一個包,出租車司機叫我找三輪車司機讓他負責,圍觀的人叫我們去醫院檢查,我們是修煉人,不能訛人,我們抱著孩子就走了。至今還覺的遺憾的是當時沒有說我們是修煉大法的。
二、丈夫第一次捧起大法書看
一九九九年,中共開始迫害大法時我們村有不少人學大法。我丈夫人很實在,心地善良。他是我們村的治保主任,他知道大法弟子都是好人,上邊或派出所到村裏抓大法弟子,讓大法弟子寫所謂「保證書」,他就跟我說:「只要我當治保主任,就不會迫害大法弟子,大法弟子都是好人。」他找村裏的常人代大法弟子寫保證書向上邊交差(已聲明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的言行作廢)。為此村裏的大法弟子都沒有被騷擾迫害,他多年來身體很好,也得福報了。
多年來,我出去發真相資料,他都是和我一起去,掩護我,他沒有學法,大法弟子的事他都支持。
二零二四年,丈夫看了神韻晚會,又看了電影《再次成為神》,他就跟我要《轉法輪》,說也要好好看看師父的書。
師父的救度之恩,弟子無以言表,只有好好修煉,好好做三件事。
(責任編輯:洪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