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銘暉,男,漢族,一九六零年二月出生,四川資陽人,一九八零年十月加入中共邪黨,一九七七年十二月開始工作。曾任四川省人大常委會黨組副書記、副主任。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一日,王銘暉被查,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九日,王銘暉被開除公職,並被立案調查。
二零零五年七月至二零零七年六月,相繼任四川省內江市委副書記、市長。二零一三年一月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任四川省宜賓市委書記,二零一六年六月至二零二零年一月,四川省政府副省長、四川省委常委、秘書長。
內江市隆昌縣兩名法輪功學員高慧芳、余自明,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九日,在發放真相資料時,被警察綁架。高慧芳在當天就被邪惡迫害致死。余自明被非法判刑四年半。
內江市東興區勝利鎮旺山村法輪功學員鄭伯良,二零零七年一月七日,在靖民鎮向世人講真相時,被靖民鎮派出所警察綁架,並遭到非法抄家,被非法關押在內江市看守所內。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以來,鄭伯良已是第五次遭受這樣的迫害,經濟上受到各種非法罰款兩萬元以上。
王銘暉,作為四川省內江市委副書記、市長、四川省政府副省長,追隨中共迫害法輪功學員,對當地法輪功學員的被迫害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王銘暉接受判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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