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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新賓縣78歲李慶勝被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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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八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六日中午,法院、派出所的五、六個人到李慶勝家給他送判決書,78歲的李慶勝被非法判刑兩年、勒索罰金兩千元。老人被劫持到看守所,身體不合格,被看守所拒收。此前十一月十四日,撫順市順城區法院、新賓縣公安局等十多個人到李慶勝家所謂的「庭審」,法院那邊法官通過視頻所謂「開庭」。

遼寧新賓縣法輪功學員李慶勝(78歲),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十四日上午,在永陵鎮加禾村,被永陵鎮警察綁架。五、六個警察又到李慶勝家非法抄家,搶走幾十本法輪功的書籍和台曆等其它一些物品。李慶勝當時被非法扣押,在送看守所時體檢,血壓高達200多,看守所不收。新賓縣國保大隊晚上給他辦的所謂「取保候審」放回家。

二零二四年四月初,永陵派出所去了兩次到李慶勝家騷擾,問他還煉不煉(法輪功),出不出去發資料。又過幾天,順城區檢察院打電話叫李慶勝去新賓縣檢察院一趟。李慶勝沒配合。

四月二十二日,撫順市順城區檢察院二女一男給李慶勝送了一份文書名稱叫《審查起訴階段委託辯護人/申請法律援助》告知書 (正本)[2024]Z6號,然後說:順城區檢察院已經把他的案子移交到順城區法院了,問他請不請律師?他說不請;問他是否認罰認判,他說不認罰、也不認判。檢察院的人還說:簽不簽字,簽也行不簽也行。李慶勝說不簽。

九月四日,撫順市順城區法院一女和二個法警到李慶勝家送一份文書:《撫順市順城區檢察院起訴書》(副本)撫順檢刑訴[2024]z10號;檢察官:劉麗娜;檢察官助理:王琪。然後他們拿出一份材料叫李慶勝在上面簽字,李慶勝沒有簽字;他們問了一下李慶勝家的電話,告訴他案件已經到法院了。

十一月十四日上午,撫順市順城區法院、新賓縣公安局、永陵鎮派出所十多個人到李慶勝家對他所謂的「庭審」,法院那邊法官在視頻裏所謂「開庭」。法官說李慶勝利用邪教搞宣傳。李慶勝說:法輪功不是邪教,當初在中國傳出就有一億人學法輪功。不好能有那麼多人學嗎?法輪功遭迫害以二十五年之久,真修者仍然堅持。現在社會上那麼多亂事,哪一件與法輪功有關。

法官問李慶勝送了多少資料、給了甚麼人,李慶勝說就給一個人結果就遭了舉報。法官問:嘉禾村的某自保主任舉報說發出去多少份資料、給了多少人。李慶勝說:我不認識此人,純屬誣告。

指派的律師為李慶勝辯護,說李慶勝已經「承認」了「事實」,但沒有認罪。根據李慶勝的年齡已經超過75歲,還有重病(血壓220)。發放了很少的資料,沒有造成社會危害,建議法院監外執行,緩刑處理。

最後,李慶勝自我辯護說:法輪功沒有罪,我也沒有罪,我都這麼大歲數了,我孫子和你們這些警察年齡相仿,善惡我分的清,我家有兒有女,我做事得為他們負責,我要把善的、好的留給子孫,不能把惡的假的害人的給後人。警察頻頻點頭。整個過程半小時,草草收場。

十二月六日中午,法院、派出所的五、六個人到李慶勝家給他送判決書(2024)遼0411刑初145號)。李慶勝被非法判其有期徒刑兩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兩千元。審判長:馬躍;審判員:李震、李曉東,書記員:盛銘,撫順市順城區法院,時間是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日。

撫順市順城區檢察院:
地址:遼寧省撫順市順城區裕城路21號(郵編113006)
辦公室:024-57496333、傳真024-57496396
檢察長:徐剛
遼寧撫順市順城區法院
地址:遼寧省撫順市順城區前大路2-2號(郵編113103)
院長:劉軍15641389507
庭長:馮豔024-57567539、18941369028
新賓縣永陵派出所 郵編:113200 區號024
所長:李帥(新調來的)
副所長:曹思信 13504233198
張韓15141317715
張詠駿18841317574
閆晗15041336688
金博13804932547
新賓縣國保大隊:
地址:新賓鎮肇興路25號。郵編:113200 區號024
大隊長遲峰:13504233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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