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河北邢台中院非法維持對胡輝女士的四年冤刑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七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河北省邢台市法輪功學員胡輝女士二零二三年七月十七日早晨在她婆婆家被南宮市政保大隊警察綁架,並被非法關押在邢台市第一看守所。二零二四年十月十五日,她被寧晉縣法院非法判刑四年。胡輝隨即上訴。近日獲知,邢台市中級法院於十一月十四日結案,無理維持對胡輝的非法原判。據悉,無論是開庭還是結案,邢台中院都沒有通知胡輝的家屬。

胡輝女士遭迫害事實簡述

胡輝今年57歲,她於一九九八年初開始修煉法輪大法,按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所患多種疾病很快都好了。然而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邪黨瘋狂迫害法輪功後,胡輝因堅持法輪大法信仰,多次遭中共人員騷擾、綁架、抄家,她曾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勞教所。

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八日,胡輝到一位法輪功學員家一起閱讀《轉法輪》時,被邢台市信都區公安分局國保警察跟蹤、綁架。二零二一年八月十七日,她被邢台市襄都區法院非法判刑兩年,勒索罰金三千元。胡輝於二零二二年九月二日結束冤獄從河北省女子監獄回家。

二零二三年七月十七日,胡輝在南宮市的婆婆家照顧婆婆時,被南宮市政保大隊警察綁架、抄家。同時,她在邢台市的家也被當地警察非法搜查。胡輝被非法關押在邢台市第一看守所。南宮市政保大隊警察以胡輝發放真相資料為由,於二零二三年八月六日將她構陷到南宮市檢察院,繼而又構陷到寧晉縣檢察院、法院。家人為胡輝請了北京的律師作辯護律師。

二零二四年八月十六日,胡輝提起控告,控告南宮市公安國保大隊長李勇、南宮市檢察官孫建莉,寧晉縣檢察官杜璽琛、法官趙麗卓等多人違法搜查、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枉法犯罪。並通過郵局以特快專遞形式將十七封控告書郵寄給參與迫害胡輝的各機構的官員和迫害人。

二零二四年九月十二日上午十點,寧晉縣法院在第二法庭非法庭審胡輝。十月十五日下達判決書,對胡輝非法判刑四年。

胡輝上訴情況簡述

十一月十三日下午,胡輝委託律師做她的上訴案的辯護人。由於法官幾次三番拒絕見家屬,家屬只好於十一月十五日把委託律師做辯護人的手續給法官寄過去了,辯護詞還未交。

十一月二十二日上午,家屬又去中院,在大廳自助機上查不到案件進展,但見到法官王佳培,問他甚麼時候開庭?王佳培態度不好,說聲「開甚麼庭」就走了。但就在當天上午,家屬接到寧晉法院電話,說中院的判決書已經出來了。

十一月二十四日,家屬收到寧晉縣法院寄來的邢台市中院的刑事裁定書,維持對胡輝的非法原判,落款日期寫的是十一月十四日。開庭前後,中院根本沒有通知家屬,法官見了家屬也不說一聲已經結案了。中共這類法官,不但無法無理,其傲慢無禮的素質令人咋舌。

後來家屬是在網上查到: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一日邢台市中級法院立案,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十五日結案。中共邪黨對法輪功從來都不講法律。

(責任編輯:田園)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