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丈夫問他們有甚麼事?他們就問我是不是煉法輪功?我丈夫就問你們是怎麼知道的?有個年輕警察態度不好,咋呼的說不配合就帶進去(關押)等等。我丈夫當時也沒怕,就跟他爭辯幾句(他沒跟我細學)。那個歲數大點的可能是領導,客氣的跟我丈夫說:有啥跟我說。然後,他就讓我丈夫給我打電話。我丈夫說:我沒拿電話。最後,他們不等了,說讓我回來去派出所簽個甚麼字。
我聽完後說:沒事,我們都是好人,我師父教導我們按真、善、忍做好人,一點錯都沒有,簽甚麼字?!派出所我也不去。我丈夫不知道原因,就說:簽個字怕啥?簽完,該幹啥還幹啥。我跟他說:「你不懂,那簽字就是簽不煉功的保證。我不能說假話,我簽字,就等於背叛我師父。」他聽完,不作聲了。
我心想還是發正念吧,清理清理自己的空間場,也清理清理操控那些警察的邪惡因素,千萬不能讓這些警察再犯罪了。於是,我坐下來發了半個小時的正念,感覺自己心裏穩穩的,不像剛開始回家那陣兒激動了。
這時又到了中午全球發正念的時間了,我又接著發了十五分正念。中午吃飯時間,我去同一小區同修家裏問問情況。她說警察先去的他們家。他們兩口子都修煉,派出所的人就說叫她老頭去了簽個字,同修說的含含糊糊的,就說叫簽字。我說:不能簽,不去,他們來家裏,就講真相,別的不配合。
第二天,我又跟一起講真相的同修說了這件事。同修也說不能配合,簽甚麼字?!誰知道他們耍啥花招。
過了幾天,警察又打電話給我丈夫,當時我也在,就聽我丈夫說:她不在家,那天我跟她說了那個事(簽字),她跟我吵了一架,回娘家了。對方說啥我聽不清,就聽我丈夫說:嗯,不在了,不知道多會兒回來。
他掛電話後,我問是不是派出所的?他說是。我問他:你怎麼胡說呢?還吵架了。我丈夫說:要不,他們還問了。我告訴他:我自己的事我去跟他們說。最後我又吩咐他:你也不能代替我簽字,誰簽害誰,那可是背叛佛的罪,咱們得懂得感恩。我丈夫雖不修煉,但他沒反對我修,有些事還幫了很多忙。
那天接完警察的電話,我一直想:不能這樣逃避,那些警察不完全明白真相,為了所謂上級的命令,為了養家,無知的幹著害人害己的事。我們不跟他們講真相,他們是不會明白的。中共邪黨卸磨殺驢,利用完他們,也不會讓他們有好下場的。其實他們是最可憐的。
我跟同修說了我的想法,同修當時的話我現在記不全了,大概就是:碰上上門的警察,就講真相,本著善念;如果找警察講真相,可得正念足,心性到位。我當時也沒說啥。
又過了兩天,我自行車鎖住,拔不出鑰匙,費了好大勁拔出鑰匙,又打不開鎖。這時,我心裏一下想起師父《洪吟三》〈濟世〉裏的詩句:「解開心鎖 不信良知喚不回」。我的正念一下起來,決定去派出所給他們講真相。
那天我晨煉完,發全球正念,又背了會兒法,對著派出所發了半小時正念,跟丈夫打了聲招呼,就走了。我心裏一遍接一遍喊著「我是修法輪大法的」。
不長時間,我進派出所院子裏,正算計著進哪個屋子呢?就看見不遠處有一輛警車好像要啟動了。我趕緊走過去,想打聽一下。這時車門開了,一個人探出頭,警察特有的警覺的眼神看著我,問我幹甚麼的?我一看好像幾年前見過這個人,一下斷定,他就是上門的其中一個。
我笑著說:「我是某某。」那個人態度變的緩和了,下了車,笑著說:「噢,你過來了?進屋吧。」我問他貴姓,他說姓王。隨後,我進了一個大的房間,裏面坐了好多年輕警察在看手機,可能剛上班,等著分配任務。
王姓警察招呼一個小警察:你過來一下。那個小警察好像有點不情願,問:幹嘛呢?王姓警察支吾兩聲:她是那個誰。我聽著他們就不是光明正大的,明知道幹著害人的事,還錯誤的執行。可憐呀!
我們一起進了裏面的屋子,屋子裏擺了兩台電腦。我好像聽到說話聲,一看這個屋子的裏面還有一間屋子,就是房間套房間。王警察讓我坐,我坐沙發上,心裏求師父加持:讓我把知道的真相盡可能的都講給他們,不能等著他們問,我得主動給他們講。
我就先問他們找我有甚麼事?又是上門。又是打電話的。王警察說:沒事,就是找你了解一下情況。邊說邊往裏面那個房間走去,很快他又出來。我一抬頭,看見他上衣口袋別著個東西,閃著紅燈。我看同修交流文章寫過叫甚麼記錄儀。
我上前制止他:你先把那個關掉,這幹啥呢?要不,咱們沒話說。王警察躲躲閃閃的說:沒事,這個我工作用的。我讓他關了,取下去。他出去一下,回來,那個東西不在了,手裏拿著手機。我說:你別拿手機給錄(音)。他讓我看了看手機,說沒錄,然後坐那兒不作聲了。
我趕緊給他們講我為甚麼煉法輪功,以前好多種病:偏頭痛、腰疼等,都是藥物解決不了的,通過學法煉功都好了,但前提是必須按照法的標準──真、善、忍要求自己,做到真誠、善良、遇事忍讓,我師父教導我們遇事想別人,碰到矛盾找自己。
我看見那個年輕警察寫了,還問「真、善、忍」的「善」怎麼寫,王警察說:叫你這麼一問,也想不起來了。我笑著對他們說:你們都跟真、善、忍擰勁了,人人都善良,守住良知多好啊!
接著,我又告訴他們《憲法》規定公民信仰自由,煉法輪功是合法的。國家新聞出版總署於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發布第五十號令,明確廢止了一九九九年江澤民為迫害法輪功而發布的「關於查禁印刷法輪功出版物」的兩個文件。這些他們都不知道,默默的聽著。
我還給他們講了公務員辦案終身制,會倒查他們的。我告訴他們「文革時期」執行邪黨命令的辦案警察最後被拉到雲南秘密處決了,給家屬發了一份因公殉職通知單完事了。
最後,我說:不管你們信不信這都是事實,我們是好人,黃賭毒的沒有法輪功,坑矇拐騙的沒有法輪功,聚堆說人閒話的沒有法輪功。
我邊說邊站了起來,真心地跟他們說:我該說的都說了,希望你們記住「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佛法」,守住你們的良知,不要再上門了。
最後,王警察讓我簽字,我說:不簽,你們寫的甚麼我也不看。他說:不簽就不簽吧。他們送我出門,我笑著說了一句:不再見啊,你們再上門,就是擾民了,如果你們有需要我幫忙的,我還會當作朋友去幫的。
從派出所出來,我去了同修家交流了一會兒。同修說,你應該告訴我們一聲,幫著發發正念。我說:之前你說去派出所可得正念足,心性到位,我擔心你們起心(擔心),就自己去了。其實整個過程都是師父加持著,看護著,我才一點也沒怕。
後來,我跟同修談到警察不會寫「善」,我一下意識到是我的善心不夠,儘管講了真相,也是帶著爭鬥心去講的,我想,我得真正修「善」了。
感恩慈悲的師父!